合肥市城市綠化施工技術規範

2022-05-11 22:34:25 字數 4498 閱讀 9296

1 總則

1.1 為提高合肥市城市綠化工程施工水平,規範綠化施工管理,強化綠化施工監督,確保綠化質量,提高綠化栽植成活率,特制定本規程。

1.2 本規程適用於合肥市城市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風景林地、城市道路綠化等綠化工程的施工及驗收。

1.3 引用標準:cj/t 34-91《城市綠化和園林綠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cjj/t 82-99《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 30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

1.4 為綠化工程配套的各種建築、構築物、市政設施和其他附屬設施,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及強制性標準。

1.5 城市綠化工程中園林植物的栽植及驗收除符合本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

1.6 所有綠化工程施工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必須由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監理。

2 術語

2.1 綠化工程

樹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栽植工程。

2.2 種植土

理化效能良好,結構疏鬆、通氣、保水、保肥,適宜於園林植物生長的土壤。

2.3 客土

將栽植地點或栽植穴中不適合栽植的土壤更換成適合栽植的土壤,或摻入某種栽培基質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質。

2.4 栽植土層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長發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2.5 栽植穴(槽)

栽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為圓形或方形稱為栽植穴,長條形的稱為栽植槽。

2.6 規則式栽植

按一定規則配植的栽植方式。

2.7 自然式栽植

株行距不等,採用不對稱的自然配植形式。

2.8 土球

挖掘苗木時,按一定規格切斷根系,保留土壤呈圓球狀並加以捆紮、包裝的苗木根部。

2.9 裸根苗木

挖掘時根部不帶土或僅帶護心土的苗木。

2.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時栽植時,將苗木根系用濕潤土壤臨時性填埋的措施。

2.11 修剪

在栽植前對苗木的枝幹和根系進行疏枝和短截。對枝幹的修剪稱修枝,對根的修剪稱修根。

2.12 疏剪

保持原有樹形,適當去除側枝、分枝、過密枝、徒長枝,使植株內部通風透光。

2.13 短截

從枝條上選留一合適的芽後將枝條剪短,以刺激側芽萌發。

2.14 分枝點高度

喬木從地表面至樹冠第乙個分枝點的高度。

2.15 樹池透氣護柵

護蓋樹穴,避免人為踐踏,保持樹穴通氣的「鐵箅子」等構築物。

2.16 浸穴

栽植前的樹穴灌水。

2.17 定根水

植物栽植後第一次澆水。

2.18 成活率

苗木栽植後發芽、長葉至少在乙個生長季節以上的成活株數(m2、叢)佔總栽株數(m2、叢)的百分數。

2.19 儲存率

苗木栽植後成活兩年以上的株數(m2、叢)佔總栽植株數(m2、叢)的百分數。

2.20 留存率

綠化工程驗收前,經對枯死苗木補植更換後,綠化苗木現存數量佔設計要求栽植數量的百分數。

2.21 非栽植季節植樹

喬灌木在春、秋季休眠期進行栽植以外的時間植樹。

2.22 縮根法

在大樹移植前1~2年,將根系按預定移植時的大小,環樹挖60~80cm寬的溝,將根切斷,再還回鬆散的營養土,使其在根的斷口處癒合生新根,利於移植時成活。

2.23 容器苗

直接栽植於容器內或由地栽移植到容器內,在容器內生長一定時期,已形成完整根系的各種花卉和苗木。

2.24 幹徑

苗木自地面至1.20公尺處樹幹的直徑。

2.25 地徑

苗木貼近地面處樹幹的直徑。

2.26 屋頂綠化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邊不與自然土層相連線的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等的頂部以及天台、露台上實施的綠化。

2.27 垂直綠化

在建築物外牆和各種圍牆上用攀援植物實施的綠化。

2.28 完工驗收

綠化工程所有苗木栽植及附屬設施施工結束後的驗收。

2.29 竣工驗收

綠化工程施工養護期結束後的驗收。

3 施工前準備

3.1 熟悉設計

綠化工程應按照有關部門批准綠化工程設計和有關檔案要求進行施工。施工人員應熟悉並理解設計的指導思想、設計意圖,進行工程準備。

3.2 現場勘察

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勘察,了解周圍環境、施工條件、電源、水源、道路交通、堆料場地、生活設施位置等。應對栽植地土質、地下水位、地下管線、建築與樹木、架空線與樹木、共生樹木相鄰空間作詳細調查,並制訂相應保障樹木成活技術措施。

3.3 設計交底

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向施工、監理單位做好設計交底,施工單位應到現場核對,及時反饋施工圖意見。如有不符之處,提交建設單位、設計單位作變更設計,所有設計變更,必須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意後方可實施。

3.4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工程概況:工程專案、工程量、工程特點、工程的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包括水源、電源、道路交通、料場、庫房、生活設施等具體位置。

施工組織:指揮系統、部門分工、職責範圍、施工隊伍的建立和任務的分工等。

施工程式和進度計畫。

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

6. 施工技術和安全措施。

3.5 現場準備

與市政、電訊、公用、交通等有關部門聯絡,對應配合事項辦理相關手續。

3.6 植物材料

1. 根據設計要求,選定和準備植物材料,植物材料符合其產品標準的規定(cj/t 34-91《城市綠化和園林綠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2. 綠化工程設計施工的植物材料,應堅持以鄉土樹種為主,「常綠和落葉、速生和慢生樹種」搭配的原則,盡量滿足市樹、市花的要求。

4 栽植前土壤處理

4.1 栽植和播種前,首先應觀察栽植土壤的外觀和物理性狀,質地良好的栽植土壤,外觀和物理性狀表現為土粒細碎、疏鬆、濕潤,無板結,無瀝青、混凝土、石塊、玻璃、塑膠袋、泡沫塊等混雜物,土層有效厚度滿足植物根系生長分布深度要求。

4.2 栽植土所必需的最小栽植土層厚度應大於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見表1)。

表1 園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

4.3 通過土壤外觀不能判斷土壤質地的情況時,栽植和播種前應對土層有效厚度、土壤質地、酸鹼度和含鹽量等理化性質進行取樣測定和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和栽植土的要求,採取相應的除雜、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4.4 對含有建築垃圾的碴土、粘土、重粘土、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園林植物生長成份的土壤,均應採取客土或採取改良措施,根據規定用種植土進行區域性或全部更換。覆土深度2.

0m內的瀝青、混凝土、有毒有機垃圾,1.0m以內的「三灰」和粒徑為1cm以上的渣礫必須徹底清除,更換種植土。

4.5 根據不同植物生長的要求,栽植土可分為花壇土、樹穴土、草坪土、盆栽土、保護地土,其質量要求需符合表2要求。

表2 園林植物種植土質量要求

4.6 對栽植土壤ph值<6.0或》7.5的酸性或鹼性土壤應採用石灰、草木灰或酸性介質進行土壤改良,使土壤種植層內的ph值達到表1要求。

4.7 對栽植土壤有機質含量低於最低標準的,應施腐熟的有機肥或含豐富有機質的介質如泥炭土等,調整到有機質含量滿足表1要求。施肥時,應將充分腐熟的有機肥或其他介質與土壤攪拌均勻,在穴底鋪平再復素土—層,以防根部直接與肥料接觸,燒傷根系

4.8 喬灌木樹穴土層厚度應符合表1規定,樹穴挖掘深度應符合栽植穴(槽)規格要求。挖出的樹穴土塊應進行粉碎(土塊粒徑應在1cm左右,粒徑為2-4cm的土塊不得超過30%),清除雜草根、碎磚、石塊、玻璃、塑膠袋、泡沫塊等混雜物。

4.9 草坪及花壇的翻土深度不得小於30cm,在初平的基礎上進行精細整地。有雜草的地方應人工除草或提前進行化學除草,提前時間必須超過所用除草劑的殘效期,並在翻地平整同時淨除土壤中的雜草根、石塊、玻璃、塑膠袋、泡沫塊等混雜物。

播種時或栽植時,土塊粒徑應小於1cm。

4.10 新填土方地段應夯實後再整地。

4.11 綠地應按設計要求構築地形。造形和坡度應自然順暢,回填的栽植土應達到自然沉降狀態。

如設計無要求者,草坪地的鋪栽面應平整略有坡度,其坡度宜0.3~0.5%。

坡度較大、土質鬆散的地段,應採取夯實、護坡等水土保持措施。

5 栽植穴(槽)的挖掘

5.1 栽植穴(槽)挖掘前,應了解地上和地下管線、交通及隱蔽物埋設情況,挖穴(槽)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380伏輸電線路,樹枝至電線水平距離與垂直距離均不小於100cm。6300伏到10000伏輸電線路,樹枝至電線水平距離及垂直距離均不小於300cm。

10000伏以上輸電線路下不宜栽高大喬木。

2.喬木中心與熱力管道邊緣水平距離不小於200cm,與其它各種地下管線邊緣的水平距離均應不小於150cm。

3.灌木叢邊緣與各種地下管線邊緣的水平距離均不小於50cm。

4.樹木與建築物、構築物的水平距離宜符合表3規定。

表3 樹木與建築物、構築物的水平距離

5、交通道口進行綠化栽植應保持良好的安全視距,保證行人車輛安全。在45度安全視角內原則上不栽樹(表4)。

表4 綠化樹木與交通道口安全視距

5.2 栽植穴(槽)的定點放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栽植穴(槽)的定點放線應符合施工圖要求,位置必須準確、標誌明顯。

園林綠化施工技術規範

定點放線作業指導書 1.0 工具配置 鋤頭 鏟 石灰 線 竹子 木樁 皮尺等。2.0 工作內容 2.1 由施工室負責人到已平整好的工程場地,對照施工圖紙,用鋤頭 鏟 石灰 竹子 皮尺等工具,採用方格法對喬灌木 花壇 綠籬 園路 小品布置等進行定點放線。2.1.1 喬灌木定點放線 行道樹一般按設計斷面...

合肥市城市道路水泥穩定再生集料基層施工技術指南

前言為充分利用城市道路破除的水泥混凝土面板,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避免廢舊材料堆棄造成的土地占用與環境汙染,合肥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與合肥工業大學合作開展了 城市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術的研究 課題研究 經研究表明,在路面基層中使用再生集料,可以達到現行規範所要求的路用效能。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

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和驗收規範

目次本規範附錄a 附錄b 附錄c 附錄d 附錄e 附錄f 附錄g和附錄h為規範性附錄。本規範由廣州市市政園林局提出並歸口。本規範起草單位 廣州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站 廣州市城市綠化協會 廣東棕櫚園林工程 廣州市綠化公司。本規範主要起草人 劉豫明 張向華 清寧 胡素英 李斌 馬娟 張堅。本規範為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