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主觀感受還是客觀存在」

2022-05-10 13:06:12 字數 2609 閱讀 3076

「美是主觀感受還是客觀存在」反方一辯陳詞

單國華「美是客觀存在還是主觀感受」辯詞詳析

單國華「美是客觀存在還是主觀感受」是一九九九年國際大專辯論會大決賽的辯題,正方馬來亞大學所持的觀點是「美是客觀存在」,反方西安交通大學所持的觀點是「美是主觀感受」。比賽結果是大家都知道的:西安交通大學隊戰勝馬來亞大學隊奪得冠軍。

辯題簡析

這個辯題可以說是純學術性的辯題,這類辯題在辯論賽上還是很少出現的。對雙方而言,既很難辯,又很容易辯,其原因就在於迄今為止,人們對美還沒有乙個公認的定義,因此,美這個概念本身是無法界定的(至少是在一場短短的辯論賽中是不可能闡述清楚的),那麼在辯論中只能把它看成是乙個即定的東西,無須定義的概念來對待。於是需要界定的概念就是:

「客觀」與「主觀」、「存在」與「感受」。然而,對於這兩組概念肯定會有不少的人認為也是無須界定的,因而就可能滿足於習慣的用法。但這樣做必定會給辯論帶來無窮的後患。

至於具體該怎樣界定,我們在後面再談。

一辯辯詞分析

一辯的主要任務是立論。其立論的具體環節是:界定概念,闡述命題,將抽籤命題完全轉化為自己的立論。

正方沒有對命題中的概念進行界定,一開篇就直接進入了論證的環節,表面看起來效率很高,實質上基礎不牢,後面的辯論也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從正方一辯的陳詞來看,正方的立論的基點是「規律」,也就是說,規律是客觀事物的乙個標誌,這一考慮的確比較好,但三個特性歸納得不好,因為它不能區別美與非美,美與醜,尤其是對功利性的解釋,混淆了美與善的區別。同時,一辯沒有告訴人們,判斷一事物是否美,是這三個特性都要具備還是只具備其中

一、二就行了呢?

「乙個事物要發揮它的美」這一說法不妥,給人的感覺是這一事物具有主觀能動性,它有意識的要將自身的美表現出來。倘若換成「美一定要通過具體的形象表現出來」恐怕要好得多。

「客觀存在的美引起人的美感,……」這句話提得很好,但後面舉的例子不好。看來正方的立論是受了客觀派美學的影響,將美看成是客觀事物的乙個成份或者乙個屬性。這樣立論是很被動的。

就拿金字塔來說吧,儘管建造它時,人們融入了自己的美學思想,但假如它建好之後,人類就消逝了,就滅亡了,那麼它還有美存在嗎?沒有了,因為它身上沒有絲毫的美的因子存在。那原來融入的美學思想、審美觀念到哪兒去了呢?

被消逝了的人類帶走了。金字塔的選材、造型與結構等等,這都是美學思想的體現,但它只對人類有意義,對其他物種乃至大自然都沒有意義。倘若乙個外星人來了,看到金字塔,也許會感受到它的美,那一定是因為金字塔與他的美學理念相吻合的緣故。

同理,狄德羅的觀點也是缺乏說服力的。從這些我們可以看出,正方明顯是將「客觀」等同於物質的客觀。

其實一辯還應留出點時間議論一下主觀感受。既然是感受,那麼就應有所感,有所受,是由感受所得,那麼所感所受的物件是什麼呢?假如外界根本就沒有什麼美,通過對完全沒有美的東西一感受,怎麼就產生了美呢?

感受又是怎樣產生出美來的呢?

正方不能只顧自己立論,而要主動進攻對方,用軍事術語說,進攻往往是最好的防禦。當然,不能說正方完全沒有進攻,關鍵是沒有抓住要害。

相比較而言,反方一辯做得就稍好一些,因為他畢竟對「主觀」進行了簡單的解釋,並提出了主觀具有普遍性的關鍵論據(至於這個論據對不對,那是另一回事,況且正方也沒有反駁)。同時,反方一辯採取的策略是以進攻為主,攻中帶守,故顯得比正方更加主動。但反方的立論同樣也是很虛的。

「這個世界沒有什麼東西不美」,同樣也可以說,這個世界沒有什麼東西不醜。這只是觀察的角度不同而已。

「主觀難道不具有普遍性」,具有普遍性與本身是普遍的這是兩碼事,反方在概念的同一性上玩了個花招,將具有普遍性與普遍性等同起來,並將此作為整場辯論的立論基礎。

「看」是什麼,難道不是感嗎?那麼感又是什麼呢?難道不是看與聽嗎?如果只用眼睛,而不用大腦,可以說什麼也「看」不到,只有大腦有所感,才真正「看」到了。

視力差不多,並不一定對客觀事物的感知就一樣,由於客觀事物提供的資訊量比較大,所以觀者必定有所取捨,注意有所不同,觀察到的也就不一樣了。

線條、顏色本身確實不具有美,也確實因為人傾注了一些東西它才美,但是,一條曲線人們能不能在它身上傾注剛勁的正直不阿的情感而感受到不屈不撓的美呢?

為什麼看到一些東西就能產生美感,而看到另外一些東西卻不能產生同樣的美感呢?主體不能讓主觀去產生同樣的美感嗎?如果正方追問,反方恐怕也比較難堪。

自由人發言與對話的分析

自由人是』99模式新設的乙個角色,起著輔助作用。對己方的立論修飾,對對方的進攻火力支援,雖說是敲邊鼓,但能以生動活潑的形式對全場起著有機的聯結作用。

反方首先提的問題似乎應該是「鬼魂美嗎?」,而不應該是「鬼魂是客觀存在的嗎?」,因為正方提出的三個特性是說明美的,也就是說具備了三個特性就是美的,而不是說具備了三個特性就是客觀的。

正方說自己的觀點不是立足於物質基礎之上,那是立足於什麼上面呢?正方並沒有說明。這不能不說是個缺陷。

關於針比喻和解釋很有些說服力。但這些闡釋的任務應該是一辯的,而不應該是自由人的,自由人應該以進攻為主。

在自由人對話中,正方的首問並沒有擊中反方的要害,反方也沒有避開問題的必要,完全可反問對方,既然珍珠是深藏在海底蚌殼裡面的,那你怎麼知道它是圓潤光滑的呢?如果是根據其他珍珠推斷的,那不已經是感受了嗎?

針對反方只抓住正方提的三個特性中的乙個特性大做文章,正方應堅持只有三個特性都具備才是美的。儘管這三個特性歸納得並不好,但也可以抵擋一陣子。

正方說的「這個形象性是指美的那一種形象性」這句話在邏輯上是犯了迴圈定義的錯誤,因為它可寫成這樣乙個判斷:這個事物之所以美,是因為它具備了美的形象。

美是主觀感受

美是主觀感受而非客觀存在 我從未懷疑過美是一種主觀感受。記得高中學哲學時學過貝克萊的一句話 存在即被感知 當時很喜歡,卻被老師說是唯心主義的代表,老師總是強調,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對物質有能動的反作用。物質不會以任何人意識的轉移而轉移。不過,應試歸應試,答題要按書本答題,只是不同的人對於...

美是客觀存在整體總結

1 尊敬的主席 評委 對方辯友,你們好 首先請允許我指出在今天陳詞和攻辯環節中,反方都明顯偏離了辯題 首先何為美,何為美感。美是一種固有屬性,他不以個人的意識為轉移 美感,是人對美的一種認識,美產生,然後才決定了美感程度,在兩者之間界定如此清晰的情況下,對方辯友還試圖將今天 美 的 誤導成 美感 的...

美是客觀存在的,四辯總結陳詞

四辯,總結陳詞 謝謝主席 其實剛才一連串的爭議都起源於對方一辯在開展命題的時候所犯下的幾個關鍵錯誤 首先一開始對方就混淆了美和美感這兩個概念。在這裡我要重申一次,美和美感是完全不同的。就像著名的美學家李澤厚,蔡儀等人所認為的,美是客觀事物的屬性,主張 美產生,然後決定美感,美引起美感,美在先,美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