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 1 1 4碎石墊層和碎磚墊層施工工藝標準

2022-05-05 00:51:03 字數 3765 閱讀 3178

碎石墊層和碎磚墊層施工工藝標準

1.適用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樓地面的砂墊層和砂石墊層施工操作。。

2.基本規定

2.1使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和本標準的規定選用,並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進場材料應有中文質量合格證明檔案、規格、型號及效能檢測報告,按規定需要複檢的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複檢。

2.2前道工序已完成並經檢驗合格。

2.3專案部應有完善的質量受理體制,操作人員和專業受理人員並持證上崗。

2.4專案部應按經公司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和樣板間進行施工。

2.5墊層施工質量應按《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9-2002的相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2.6不得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建築材料。

3.施工準備

3.1技術準備及要求

3.1.1專案部技術負責人已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並經公司審批。專案部施工員已對參加墊層工程施工的操作工人進行了技術交底。

3.1.2參加墊層工程施工的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3.1.3技術人員要熟悉《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9-2002的相關規定和各強制標準,施工員對測量人員的放線對照施工圖進行校樣。

3.1.4碎石和碎磚墊層是分別採用碎石和碎磚鋪設在基土層上而成。

3.1.5碎磚墊層和碎石墊層厚度都不宜小於100㎜。其構造做法見下圖3.1.5

圖3.1.5

1-碎石或碎磚;2-基土層;d-墊層厚度

3.1.6碎石、碎磚墊層施工,基土必須平整、堅實、均勻;區域性鬆軟土應清除,用同類土分層回填夯實;管道下部應按要求回填土夯實;基土表面應避免受水浸潤,基土表面與碎石、碎磚之間應先鋪一層5~25mm碎石或粗砂層作砂框,以防區域性土下陷或軟弱土層擠入碎石或碎磚空隙中而使墊層破壞。

3.1.7墊層鋪設時每層厚度宜一次鋪設,不得在夯壓後再行補填或鏟削。

3.1.8墊層分段鋪設,應用擋板留直槎,不得留斜槎。

3.1.9夯壓完的墊層如遇雨水浸泡基土或行駛車輛振動造成鬆動,應在排除積水和整平後,重新夯壓密實。

3.1.10墊層鋪設使用的碎石、碎磚粒徑、級配應符合要求,攤鋪厚度必須均勻一致,以防止厚薄不均、密實度不一致,而造成不均勻變形破壞。

3.1.11墊層應分層壓(夯)實,達到表面堅實、平整。

3.1.12每10m3碎石墊層和碎磚墊料的材料用量見表3.1.12。

表3.1.12

3.2材料準備及要求

3.2.1碎石用強度均勻、未風化的碎石,粒徑一般為5~40mm,且不大於墊層厚度的2/3,含泥量不大於3%。

3.2.2碎磚一般採用廢破斷磚加工製成,粒徑為20~60mm,其中不得夾有已風化、酥鬆、瓦片及有機雜物。如利用工地斷磚,須事先敲打,過篩備用。

3.2.3砂用一般中砂,不含草根等雜質。

3.3主要機具

3.3.1機械裝置:蛙式打夯機、手扶式振動壓路機、機動翻斗車等。

3.3.2主要工具:鐵鍬、鐵耙、篩子、噴壺、手推膠輪車、鐵鎚等。

3.3.3檢測工具:捲尺、水平尺、靠尺、坡度尺、計量器等。

3.4作業條件

實施砂和砂石墊層工程施工操作的條件:

3.4.1基土已鋪設完畢,密實度經檢驗符合設計要求,並辦理隱檢手續。

3.4.2墊層下管道及地下埋設物已埋設完畢,門框已安裝,並已辦理中間交接驗收手續。

3.4.3碎磚、碎石質量經檢驗符合質量要求,級配符合設計要求。

3.4.4墊層標高和排水坡度的基準點和水平基準控制線已設定或標誌室外道路已設定控制線和基準點。

3.4.5施工機具已備齊,經維修試用,可滿足施工要求,水、電已接通。

4.施工工藝

4.1工藝流程

基層清理驗收→找標高、彈線→分層攤鋪→分層夯實→表面平整。

4.2操作工藝

砂和砂石墊層施工

4.2.1鋪設碎石或碎磚墊層前先檢驗基土土質,清除鬆散土、積水、汙泥、雜質,並打底夯兩遍,使表土密實。

4.2.2在牆面彈線,在地面設標樁,找好標高、掛線,作控制鋪填碎石或碎磚厚度的標準。

4.2.3碎石墊層攤鋪的虛厚度應按設計厚度乘以1.

3~1.4係數。按分層攤平的碎石,大小顆粒要均勻分布,厚度一致。

壓實前應適當灑水使其表面保持濕潤,採用機械碾壓或人工夯實時,均不少於三遍。面層微小空隙應以粒徑為5~25mm細石子撒嵌縫後,不宜多壓,以防止嵌縫料下漏,擠松碎石層,壓至碎石表面平整、堅實,穩定不鬆動為止。

4.2.4碎磚墊層應將碎磚料攤鋪均勻,厚度超過150mm時,應分層鋪設,每層虛鋪厚度:

第一層最大宜為220mm,其上各層一般不超過200mm。表面適當灑水濕潤後,採用機具夯(壓)實,壓實後的厚度均應為150mm,約為虛鋪厚度的3/4,並應達到表面平整、密實。

在已鋪好的碎磚墊層上,不得用鎚擊的方法進行碎磚加工或重行敲打。

4.2.5工程量不大,也可採用人工夯實,排夯可用重量60kg以上的木夯、鐵夯,提夯時要過膝,落夯時要平穩。

當用蛙式打夯機,必須充分夯實,處處夯到,如發現表面有區域性鬆散過乾等現象,應澆水後再打實。

5.質量標準

5.1主控專案

5.1.1碎石的強度應均勻,最大粒徑不應大於墊層厚度的2/3;碎磚不應採用風化、酥鬆、夾有有機雜質的磚料,顆粒粒徑不應大於60mm。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證明檔案及檢測報告

5.1.2 碎石、碎磚墊層的密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試驗記錄。

5.2一般專案

5.2.1碎石、碎磚墊層的表面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2.1的規定。

表5.2.1

6.成品保護

6.1鋪碎磚和碎石墊層時,注意不得將穩固電管的細石混凝土碰鬆動,通過地面的豎管也要加以保護。

6.2墊層鋪設完畢,應盡快進行面層施工,防止長期曝露、行車、走人,造成鬆動。

6.3做好墊層周圍的排水措施,防止受雨水浸泡造成下陷。

6.4緊靠已鋪好的墊層部位,不得隨意挖坑進行其他作業。

6.5冬期施工,因墊層較薄,在做面層前,應有防止基土受凍措施。環境溫度不應小於0℃

6.5已鋪好的墊層不得隨意挖掘,不得在其上行駛車輛或堆放重物。

7安全環保措施

7.1安全措施

7.1.1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環境意識教育,嚴格遵守公司關於《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作業指導書》的有關規定。

7.1.2施工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操作人員清楚地認識到該工程應注意哪些不利因素,並加以高度預防。施工過程中每天班組堅持班前安全例會,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7.1.3根據工程實際及所使用的機械裝置等情況採取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

7.1.4砂、砂石墊層拌和、鋪設,操作人員應戴口罩、風鏡、手套、套袖等勞保防護用品,並站在上風頭處作業。

7.1.5清理基土時,不得從視窗、留洞直接向外拋擲廢土、垃圾雜物。

7.1.6夯填砂、砂石墊層前,應檢查電線絕緣、接地線、開關安裝等情況,應符合用電安全要求。

7.1.7操作夯機人員必須戴膠皮手套,使用打夯機應由兩人操作,其中一人負責看管移動膠皮電線;兩台打夯機在同一作業面操作,應保持5m以上距離,夯打時嚴禁夯擊電線,以防止發生觸電事故。

7.2環保措施

7.2.1墊層施工時,應採取措施消除或減輕粉塵的排放,雜訊、汙水排放、油品洩漏等。具體措施為:

(1)粉塵的排放控制:對碎磚、碎石等材料進行遮蓋,並四周圍護,材料拉運應進行清掃。

(2)施工垃圾應裝入水泥袋或紡織袋內統一運下,不得到處拋撒,外運時應進行遮蓋,防止塵土飛揚,造成大氣汙染。

(3)大門口處應設車輛沖洗池,對外出車輛進行清洗,防止汙染市政道路。

8質量記錄

(1)砂、石子等材料常規檢測報告。

(2)基層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施工記錄

1 5碎石墊層和碎磚墊層施工工藝標準

1 適用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地面的碎石墊層和碎磚墊層的施工2 施工準備 2.1 材料要求 2.1.1 宜採用質地堅硬 強度均勻的碎石或碎磚,最大粒徑不得大於墊層厚度的2 3 2.1.2 碎磚不得採用風化 酥鬆 夾有有機雜質的磚料,顆粒粒徑不應大於60mm。2.2 主要機具裝置 2.2...

T3102碎石墊層和碎磚墊層施工工藝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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