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車輛運輸補充協議

2022-04-17 06:09:39 字數 553 閱讀 8004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運輸超載一事補充如下:

一、甲方同意以每1毛噸5.5元結算,如洞內路程以後超出現有6公里路程,甲方應按每超出1公里另行補乙方8角每公里差價。

二、乙方就當前治超形式下,應保證每車不得超出噸位22噸,超出部分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在貨物源頭設有計量單位,如因甲方不具備計量稱重單位,造成乙方車輛多裝或少裝,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補償乙方。

三、因甲方貨物源頭暫沒有稱重設施,因超載而受有關部門處罰全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四、以上條件因甲方暫不能具備,雙方可另行協商,以下條件:

1、以每車120元結算,每超出1公里甲方補乙方油差8角。

2、乙方聽從甲方挖機安排,裝多裝少,乙方不負責任。

3、超載處罰由甲方負責承擔,乙方不予承擔。

4、甲方必須保證月平均量每台車運貨達210車以上,如因不可抗力或**原因,雙方可另行協商,如因其它原因甲方無法保證乙方正常運輸或數量,由甲方補足乙方金額和數量。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補充協議同原件一樣具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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