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楊地測防治水標準化目錄

2022-04-02 19:43:21 字數 4861 閱讀 3663

柏楊煤礦地測防治水技術管理標準化

3-1制度建設

目錄1.1各級崗位責任制

1.2地質技術工作管理制度

1.3測量技術工作管理制度

1.4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等的審批制度

1.5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事故分析制度

1.6防治水技術管理制度

1.7水害隱患排查制度

1.8水害**預報制度

1.9探放水管理制度

1.10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1.11防治水管理執行制度(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

1.12地測防治水工作績效考核制度

1.13衝擊地壓礦井制定衝擊地壓分析與排查制度、衝擊危險**預報制度及定期衝擊地壓管理全面驗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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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落實情況

目錄1.1防治水保障體系健全

1.2應有經過批准的年度計畫,並分解落實

1.3每月召開一次地測防治水業務工作會議

1.4衝擊地壓每週召開一次防沖分析會,防沖技術人員每天對防衝工作分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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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機構

目錄2.1防治水機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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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地質

目錄1、在不同的生產階段,必須具備相應的地質勘察報告,地質勘察報告按期修編;並按有關要求進行審批。

2、各項採掘工程在設計施工前,地測部門需按規定的時間分別提交採區地質、掘進工作面地質、回採工作面地質說明書。由生產設計部門提交並經總工程師簽字批准的委託書,「三書」必須做到文字內容、原始資料、圖紙三者相符,內容達到要求並能指導安全生產。

3、已結束的採面有採後工作面地質總結,已結束的採區有採後採區地質總結。

4、有井田大中型地質構造臺帳和達到《礦井地質規程》的地質基礎資料,井巷地質素描圖。

5、有正規的專用原始記錄本,分檔按時間順序儲存。

6、有《礦井地質規程》要求的礦井生產所需的地質圖紙,有電子版。

7、地質預報內容齊全,有月報、臨時性預報,以年為單位裝訂成冊,歸檔儲存。

8、採掘工作面距離未保護邊緣50公尺前,編制發放臨近未保護區通知單,按規定揭露煤層及斷層,探測設計及探測報告及時無誤。

9、石門揭煤、過斷層等特殊情況必須進行**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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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測量

目錄1、建立健全礦井地面測量控制網,井下基本控制導線和採區控制導線及時延伸,精度符合《煤礦測量規程》規定要求。

2、堅持對過巷、貫通、開口、曲線段、變坡點、停掘停採線等特殊地段測量工作執行通知單制度。貫通、過巷、停採停掘通知單按照《煤礦測量規程》相關規定報送相關領導、施工單位及生產技術、安全排程、通風等部門。

3、貫通精度符合《煤礦測量規程》規定要求;貫通導線長度3000m及以上貫通工程應有貫通方案設計、審批和總結。

4、中腰線標定及時、準確,無標定錯誤:(1)未接到開工通知單及施工設計圖,測量部門不得標定中腰線。(2)巷道開口前,應進行標定引數驗算,巷道轉彎、交叉點等特殊地段標定時應編制施工大樣圖。

5、有正規的外業記錄本並符合下列要求:(1)分檔按時間順序儲存、有目錄、索引,便於查詢;(2)記錄本齊全,不少業,每本、每頁都按順序編號;(3)外業記錄本應包括:經緯儀(全站儀)導線測量記錄手薄、聯絡測量記錄本、井巷施工標定計算台賬、記錄本內容齊全(書寫工整、草圖清楚、數字無塗改)、

6、應備的計算成果資料:(1)地面等級網、近井點、井筒和絞車十字中線座標計算成果及台賬,井上、下導線測量成果及台賬,井上下水準測量成果及台賬,聯絡測量成果及台賬,陀螺儀定向成果及台賬,貫通測量成果及台賬,中腰線標定及其它工程標定台賬,

7、應備的測量日常用圖:(1)施工進度圖;(2)主要巷道施工放樣圖;(3)地面控制網和近井點平面圖。

8、必須具備以下基本礦圖:(1)井田區域地形圖;(2)工業廣場平面圖;(3)採掘工程平面圖;(4)井上下對照圖;(5)主要保安煤柱圖;(6)井筒斷面圖;(7)井底車場平面圖;(8)主要巷道平面圖。

8、編制儀器、裝置保管及使用規定,建立儀器及裝置卡片。

9、定期對儀器及裝置進行檢驗校正,及時將檢校結果填在卡片上。

10、各類防水(沙)、建(構)築物保護煤柱設計及時合理,通過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11、各種「三下」工程,如建(構)築物保護、維修、復墾、遷村構地等未出現差錯,效果明顯。生產礦井應根據本礦或鄰礦的巖移觀測資料分析總結出適用於本礦的岩層於地表移動觀測方法。

13、開展岩層與地表移動觀測站設計,建立岩層與地表移動觀測站,定期進行工業廣場總要建(構)築物沉降及變形觀測,設站及符合《建築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採規程》、《建築變形測量規範》及《煤礦測量規程》的要求記錄表。

12、及時填繪地表沉陷綜合治理圖;有地表塌陷裂縫治理台賬、村莊搬遷台賬;礦井範圍內受採動影響土地塌陷情況表。

13、有符合《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程(試行)》規定的各種圖紙(地質測量動態監測圖)。

14、符合《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程(試行)》規定的儲量計算台賬和損失量計算台賬,全部有電子版。

15、統計管理:儲量動態清楚,損失量、日期、構成原因等正確無誤;儲量變動的批文、報告完整,按時間順序編號、合訂;定期分析回採率;礦井、採區、工作面結束後有損失率分析報告;每半年進行1次全礦回採率總結;丟煤通知單完整無缺,按時間順序編號、合訂。

煤礦地測防治水標準化

3-4防治水

目錄1、礦井應建立的防治水基礎台賬:(1)礦井湧水量觀測成果台賬;(2)氣象資料台賬(煤系地層覆蓋隔水層較厚,礦井充水條件不受大氣降雨和地表水體影響的礦井可不做此台賬);(3)地表水文觀測成果台賬及地表水體滲透台賬;(4)鑽孔水位、井泉動態觀測成果及河流滲透台賬;(5)抽放水成果台賬;(6)礦井突水點台賬;(7)井田地質鑽孔綜合合成台賬;(8)井下水文地質鑽孔成果台賬;(9)水質分析成果台賬;(10)水源水質受汙染觀測資料台賬;(11)水源(井)資料台賬;(12)封孔不良鑽孔資料台賬;(13)礦井和周邊煤礦採空區相關資料台賬;(14)防水閘門(牆)觀測資料台賬;(15)礦井、採區、工作面排水系統台賬(水倉容積、水幫浦能力、管路規格);(16)進行超前探測(鑽探、物探等)基礎台賬;(17)其他專門專案的資料台賬:礦井防治水基礎台賬,應當認真收集、整理,實行計算機資料庫管理,長期儲存,並每半年修正一次。

2、必備的水文地質圖紙:(1)礦井充水性圖;(2)綜合水文地質圖,比例尺;(3)水文地質剖面圖;(4)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5)主要含水層等水位(壓)線圖;(6)礦井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7)礦井機械排水系統圖。每半年對圖種內容進行修正完善一次。

3、生產礦井必須建立水文觀測系統,並定期觀測。對觀測資料進行整理,建立台賬,分析礦井湧水規律,對受水害威脅的工作面也要定期觀測。

4、各礦井必須根據礦井水文、水害特徵編制礦井防治水預案。

5、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周分析、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年、季、月總結,並按規定裝訂成冊。

6、若當月生產計畫變更,存在水害隱患,要及時發放水害通知單。

7、對於水文地質型別中等以上的礦井,在每年年初提出年水害分析**報告。

8、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極複雜的礦井建立水文動態觀測系統。

9、礦井防排水系統健全,設施完善,每年進行聯合試運轉,編制聯合試運轉報告;

9、礦井、採區排水裝置、設施的排水能力滿足《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

10、水文地質型別複雜、極複雜的礦井必須編制相應的防、堵、疏、排、截等綜合防治水措施。

11、礦井水文地質型別劃分報告應當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要求編制。

12、煤礦應建立探放水隊伍,探放水工必須持證上崗。

13、防治水工程有設計方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規定審批,工程結束後有驗收、總結報告。

14、堅持「**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規定,堅持「物探先行、鑽探驗證、釺探保障」的綜合探測手段,並有相關探測資料和記錄。現場實行牌闆管理制度。

15、探放水工程設計應有單孔設計,設計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要求,並將探放水鑽孔引數及時如實填繪在相關圖紙上。

16、對礦井內的採空區及其周邊的廢棄煤礦積水範圍、積水量、積水標高、積水線、探水線、警戒線,應在採掘工程平面圖和充水性圖上標明;對周邊生產煤礦舊巷道積水區和開採範圍必須清楚,存在問題及時上報煤礦主管部門。

17、對採掘工作面上覆採空區和相鄰同層採空區積水影響安全開採時,必須在採、掘之前進行探放,及時下達停止採、掘通知書和允許採、掘通知書。

18、礦井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並有書面排查記錄,並對查出的隱患問題必須制定整改措施;

19、礦井應當根據本單位的主要水害型別和可能發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每年對應急預案修訂完善並至少進行1次演練和總結評價。

19、工業廣場防洪排澇措施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規定。

20、水害應急物資和防、排水裝置的儲備設專用倉庫,並由專人負責。

21、每半年對井田範圍內井上下的所有水文鑽孔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做詳細記錄。

22、防隔水煤(巖)柱留設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並按規定程式審批。

23、必須按規定開展水患現狀調查,並將《礦井水患現狀調查報告》送交有關部門備案。

24、各項防治水工程均滿足設計要求:(1)威脅本礦安全的廢棄小窯及鑽孔等,均經過堵塞注漿、封堵處理、達到《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2)礦井各類防水煤柱的留設,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

(3)各類防探水鑽孔的質量,達到《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4)及時治理地面塌陷區及裂縫,並制定安全措施。(5)井下防水閘門、防水閘牆、探放水鑽孔等工程質量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

25、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編制水害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並經總工程師批准。

26、疏幹、帶壓開採工作面用物探、化探和鑽孔手段查明隱伏構造及構造破碎帶及其含(導)水情況,提出防治措施。

27、帶壓開採水平或採區構築防水閘門,每年開展2次防水閘門關閉試驗,不能安設防水閘門的,應有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28、排水裝置(工作幫浦、備用幫浦、檢修幫浦)應及時排查、維修和更新,保證裝置執行正常。

29、及時清理水倉、水溝,保持排水暢通。

30、及時檢查防洪壩和防水箅,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建立健全各類防洪壩和防水箅資料和台賬。

2019地測防治水標準化

第3部分地測防治水 一 基本條件 生產礦井不應存在以下情況 1 有衝擊地壓危險,未採取措施 2 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措施。二 基本要求 1 機構設定 機構設定應符合以下要求 1 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或極複雜的礦井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 2 衝擊地壓礦井設立專門的防治衝擊地壓 以下簡稱 防沖 機構。3 水文地...

地測防治水標準化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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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地測防治水標準化執行說明 太原定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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