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地測防治水制度新標準化

2021-06-07 23:06:49 字數 4688 閱讀 9468

關於印發《***************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單位:

為了加強礦井地測防治水工作,確保安全生產,依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試行)》(2013),現下發《***************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請認真學習貫徹,嚴格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

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黨和****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加強礦井地測防治水工作管理,保障礦井安全生產,特制訂以下九項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從發文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

一、防治水崗位責任制

(一)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1、總經理是礦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全礦防治水負全面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防治水規定》檔案精神,確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實處。

3、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及上級相關檔案精神,建立專門防治水機構,並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專業的探放水隊伍。

4、根據總工程師和業務主管部門對防治水工作規劃、計畫和相關工作情況的匯報,保證人力、物力和相關資金的落實。

5、定期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礦井水害治理工作進行研究分析,制定重大水害隱患的處理方案,確保全礦井的安全生產。

6、負責組織實施每年礦井水災演習。

7、對煤礦水害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發生**事故時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採取積極穩妥的措施,立即組織搶救,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嚴禁遲報、謊報和瞞報各類**事故。

(二)黨委書記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頒發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全礦防治水安全思想教育。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主持召開黨委會,研究決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員考核任免,黨員幹部和群眾職工水害培訓等事項。

3、負責抓好職工的安全思想,負責安全法規、遵章守紀方面教育的宣傳,不斷增加職工的安全生產觀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勞動理念。

4、經常參加防治水專項會議,及時解決會議提出的有關防治水物資、資金等方面出現的問題。

5、及時掌握防治水技術人員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員思想動態,解決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現的難題。

(三)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1、總工程師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防治水的技術管理工作,對防治水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政策和規定,必須嚴格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等有關規定的要求,組織技術部門全面完成各項防治水工作任務,積極開展各項水文地質工作。

3、對全礦防治水相關技術負責人管理到位,確保技術管理體系順暢。

4、按《煤礦防治水規定》規定,負責審核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及時組織編制礦井防治水長遠規劃、年度計畫。

5、定期組織召開一次防治水專項會議,協調和解決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現的難點和問題,總結防治水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和不足,並做好防治水工作計畫。

6、組織編制和檢查防治水工程及防老空水煤(巖)柱的設計。

7、組織礦井水文地質型別劃分工作,制訂防治水各項規章制度,組織編寫防治水設計、措施等。

8、每月組織一次礦井水害隱患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水害隱患明確責任,定期落實。

9、推廣應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裝置,把技術創新作為我礦技術發展的一種內在動力。對專業技術工作重點跟蹤,組織技術攻關。

(四)副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1、副總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協助總工程師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相關工作,並負領導責任。

2、負責學習上級下達的防治水方面的有關技術政策、指令、細則、通報、措施等,並組織實施。

3、生產副總經理主要負責監督和落實防治水工程施工進度、施工質量,並做好工程驗收工作。在水害未查明的採掘區域內停止任何採掘活動。

4、機電副總經理對礦井的排水、安全供電、電氣失爆、裝置完好率、井下通訊及運輸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組織制定礦井防治水工作相關機電裝置檢修計畫,並抓好落實。對分管範圍內的機電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

負責防治水裝置更新和改造技術工作。

5、安全副總經理負責承擔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礦井水災預防、處理計畫及相關措施的編制、演習和執行。落實防治水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並制定和執行安全獎懲制度。對防治水方面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

(五)地質測量部經理(防治水辦公室主任)崗位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直接負責防治水日常工作。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政策和規定,組織全體職工全面完成各項防治水工作任務。

3、組織編制井下防治水中長期和年、季、月的工作計畫,並付諸實施。

4、組織編制探放水、防治水工程設計,參與防治水施工的有關管理工作,並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技術指導。

5、組織分析礦井水文地質情況,掌握礦井湧水量動態和變化規律,參加解決水患和供水水源措施的制定。

6、負責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開防治水會議,定期組織井下防治水專項檢查。

7、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湧水量觀測工作,並將觀測結果建立湧水量觀測台帳。

8、定期蒐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礦井的有關開採情況,並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採範圍、開採年限、積水情況等。對存在威脅本礦安全的問題,要抓緊協調解決。

9、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資料,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10、負責組織地表裂縫的調查及回填工作。

(六)防治水技術人員崗位責任制

1、在地質測量部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做好分管的防治水技術工作。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規程,執行公司技術管理規範和防治水工作條例細則,分擔井下水文地質技術或管理工作。

3、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湧水量觀測工作,並將觀測結果建立湧水量觀測台帳。

4、協助地質測量部經理組織每月的防治水專項檢查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向分管領導及部門主要領導匯報,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5、負責對礦井各採掘工作面進行水害分析的**預報,對存在水害威脅的頭面提出整改意見。

6、負責編制探放水設計工作,並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技術指導。

7、協助地質測量部經理做好水文地質補充勘探設計工作。

8、負責礦井充水性圖等各種圖表的填匯工作,及時繪製地下水等水位曲線動態圖,掌握地下水的水位變化。

9、不斷總結礦井水文地質變化規律,積極探索礦井防治水的有效辦法。

10、負責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和年度達標檢查所需的各種防治水資料。

11、積極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參與技術革新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

(七)相關科室及區隊崗位責任制

1、機電技術部負責礦井各排水點、水平排水系統排水裝置的選型、安裝、維護及主要排水系統的排水能力測試等工作。生產服務公司負責各水平變配電、幫浦房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水幫浦正常運轉。

2、生產技術部負責防治水工程如水倉、水溝及洩水通道的設計。,並根據湧水量大小在採掘巷道設計一定數量的沉澱池,工作面回採前必須預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時間及有突水危險採面防突水預案的制定。負責全礦公共區域內的水溝、沉澱池責任區的劃分,制定清倉計畫,並按時安排清倉隊伍,保證水倉的空倉容量經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溝的清理工作。

3、物資**公司負責防治水排水裝置的購置,並配合機電技術部做好購置排水裝置的選型工作。

4、安監部負責防治水施工過程的監督工作。

5、人力資源部負責防治水人員的培訓工作。

6、生產服務公司負責各水平變配電、幫浦房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水幫浦正常運轉。

二、生產安全聯席制度

(一)地質測量部與生產技術部、機電技術部、通風部、安監部、排程室、區隊等部門或人員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和相互監督。有關業務聯絡必須通過委託書、通知單、會議等進行。

(二)設計人員需要地質測量部提供資料時,必須事先聯絡,提交委託書,並由總工程師簽字,具體規定如下:

1、掘進各類巷道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提前乙個月通知地質測量部,地質測量資料在設計前十五天交付。

2、回採工作面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在採面掘進完成後五天內提交。

3、零星小型設計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事先聯絡,商定提交期限。

4、重要井巷貫通工程,設計人員應提前12天向地質測量部提供設計圖,並在總工程師主持下通過業務會議共同確定貫通允許偏差,保證地測人員有足夠的製圖、測算時間。凡口頭聯絡,地測人員有權拒絕。

(三)變更設計,設計部門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地質測量部,以便重新調整放線計算資料。嚴禁在原始記錄上亂、補、繪調整設計。

(四)與施工區隊的業務聯絡:

1、地質測量部需向施工區隊提供掘進地質說明書,作為編寫作業規程和施工的地質依據。

2、地質測量部必須切實做好各個採掘工作面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及探放水設計,及時下發各個區隊。

3、各類巷道開口,生產人員需提前三天填寫委託書,通知地質測量部準備資料,以便按要求放線,停頭或復工也應提前通知地質測量部。

4、各施工區隊應建立班組長延線制。各類巷道的中腰線標誌,各區隊必須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損壞整形或懷疑時,應及時通知地質測量部。凡故意破壞或噴蓋測點者,每點罰款100元。

5、各區隊在測量給線、地質調查和超前鑽應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質測量部應將隨時獲得的情況通知施工區隊。

6、當巷道即將貫通或進入危險區(如過老巷、老空、構造破碎帶、進出煤柱邊等)時,地質測量部應按煤巷30~35公尺、巖巷20~25公尺、綜掘巷道50公尺前,通知有關施工部門。

7、新巷道開口,由測量人員給出臨時方向,待掘4~8公尺後,再重新標定出準確方向;施工單位擅自開口,要求改線,地質測量部有權拒絕放線,並向總工程師匯報。

8、巷道掘進收尺,應由施工等部門配合地質測量部,統計進尺應以測量數字為準,施工部門未經批准擅自開口的巷道進尺和沒按規定超掘巷道的進尺,地質測量部不予驗收。

2019地測防治水標準化

第3部分地測防治水 一 基本條件 生產礦井不應存在以下情況 1 有衝擊地壓危險,未採取措施 2 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措施。二 基本要求 1 機構設定 機構設定應符合以下要求 1 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或極複雜的礦井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 2 衝擊地壓礦井設立專門的防治衝擊地壓 以下簡稱 防沖 機構。3 水文地...

煤礦地測防治水制度

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之1 防治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職責劃分 一 礦長是水害防治的第一責任者,對全礦的防治水工作負領導責任 總工程師是防治水工的主要責任人。三 機電科負責採取措施確保礦井主排水系統及各採區排水系統滿足礦井實際排水的要求。四 防治水工程及措施落實責任如下 地測科對探放水設計的正確性負責,技術...

柏楊地測防治水標準化目錄

柏楊煤礦地測防治水技術管理標準化 3 1制度建設 目錄1.1各級崗位責任制 1.2地質技術工作管理制度 1.3測量技術工作管理制度 1.4地測防治水資料 技術報告等的審批制度 1.5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 事故分析制度 1.6防治水技術管理制度 1.7水害隱患排查制度 1.8水害 預報制度 1.9探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