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O S 032安全帶管理規範 R1 0 南通電廠S

2022-04-01 02:38:00 字數 4983 閱讀 5406

華能南通電廠本質安全體系

安全管理規範

sheo s-032

安全帶管理規範

2011-05-31發布2011-06-01實施

華能南通電廠發布

目錄前言 i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職責 1

5. 流程與風險分析 2

5.1. 管理流程圖 2

5.2. 風險控制點 2

5.3. 風險分析 2

6. 管理內容與要求 2

6.1. 安全帶的購置 2

6.2. 安全帶的使用 2

6.3. 安全帶及其配件的檢驗 3

6.4. 安全帶及其配件的防護與保養 3

7. 檢查與考核 4

8. 相關/支援性檔案 4

9. 報告和記錄 4

附錄 4

附圖1:安全帶管理流程圖 5

附圖2:安全帶使用步驟 6

附表1:sheo s-032-r01《安全帶使用登記表》 6

為了指導華能南通電廠作業人員正確選擇、使用、保養安全帶,保護工作人員在高處、舷外及其他使用安全帶場所的人身安全,依據集團公司《電力安全作業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的有關規定,按照華能集團公司《華能電廠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要求》、華能國際《本質安全體系管理手冊》,結合華能南通電廠實際,制定本規範。

本規範由華能南通電廠安委會提出。

本規範由華能南通電廠安監部組織編制並歸口管理。

本規範起草單位:華能南通電廠

本規範編審人員:

編制:鄭國強、周利慶、鬱浩、邢培新、陳立新、耿志榮、陳勇華、張躍、李泉生、周夏萍、廖志承等

初審:陳育森

複審:李寶奎、施志峰

審定:顧進

批准:朱鴻遠

本規範由華能南通電廠安監部負責解釋。

本規範於2023年5月31日首次發布。

安全帶管理規範

1.1. 本規範適用於華能南通電廠範圍內的作業設施和陸岸終端使用安全帶的安全管理。

1.2. 本規範適用於華能南通電廠所有員工及承包商,不適用於車輛用安全帶。

gb 6095-2009《安全帶》

gb/t 6096-2009《安全帶測試方法》

3.1.1. 安全帶的分類:安全帶按照作業類別分為圍杆作業安全帶、區域限制安全帶、墜落懸掛安全帶。

3.1.2. 安全帶:防止高處作業人員發生墜落或發生墜落後將作業人員安全懸掛的個體防護裝備。

3.1.3. 圍杆作業安全帶:通過圍繞在固定構造物上的繩或帶將人體繫結在固定構造物附近,使作業人員的雙手可以進行其他操作的安全帶。

3.1.4. 區域限制安全帶:用以限制作業人員的活動範圍,避免其到達可能發生墜落區域的安全帶。

3.1.5. 墜落懸掛安全帶:高處作業或等高人員發生墜落時,將作業人員安全懸掛的安全帶。

3.1.6. 安全繩:在安全帶中連線繫帶與掛點的繩(帶、鋼絲繩)。

3.1.7. 緩衝器:中聯在繫帶和掛點之間,發生墜落時吸收部分衝擊能量、降低衝擊力的部件。

3.1.8. 速差自控器:收放式防墜器,安裝在掛點上,裝有可伸縮的繩(帶、鋼絲繩),串聯在繫帶和掛點之間,在墜落發生時因速度變化引發制動作用的部件。

3.1.9. 自鎖器:導向式防墜器附著在導軌上、由墜落動作引發制動作用的部件。

3.1.10. 導軌:附著自鎖器的具有固定方向的柔性繩索或剛性滑道,自鎖器在導軌上可滑動。發生墜落時自鎖器可鎖定在導軌上。

3.1.11. 伸展長度:在墜落過程中,從懸掛點到安全帶佩戴者的身體最低點(頭或腳)的最大距離。

3.1.12. 墜落距離:從墜落起始點或作業面到安全帶佩戴者的身體最低點(頭或腳)的最大距離。

3.1.13. 安全空間:位於作業面下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對墜落者造成碰撞傷害物體的立體空間。

4.1. 電廠領導職責

4.1.1. 提供資源,保證本規範的落實和執行。

4.1.2. 將電廠安全帶的配置和使用情況列入安全審核的重要內容。

4.2. 電廠部門領導的職責

4.2.1. 根據本部門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組織分析安全帶的配備需求,建立相應的管理臺帳。

4.2.2. 將部門安全帶使用情況列入安全審核的重要內容。

4.2.3. 監督按要求對安全帶作定期檢驗。

4.3. 班組長和安全帶保管員

4.3.1. 指定安全帶保管員,按要求維護和保管本班組的安全帶,定期送檢。

4.3.2. 建立臺帳,對安全帶進行登記、發放、檢查和檢驗的記錄。

4.3.3. 將部門安全帶的配置和使用情況列入安全審核的重要內容。

4.3.4. 工作負責人和安全帶使用人員

4.3.5. 在使用前檢查安全帶,不使用損壞或不合格的安全帶。

4.3.6. 在高空作業時按要求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帶。

4.3.7. 發現安全帶損壞或不能使用時,應及時更換,並向安全帶保管員報告。

4.4. 安全人員

4.4.1. 監督本規範的落實和執**況。

4.4.2. 將安全帶的配置和使用情況列入安全審核的重要內容。

4.4.3. 選擇各部門進行安全帶需求分析,配備合適的安全帶。

4.4.4. 提供正確使用安全帶的培訓。

管理流程見附圖1。

本規範中的風險控制點:安全帶的採購和驗收;安全帶的使用;安全帶的檢查和保管;安全帶的校驗;

5.3.1. 如果沒有採購合格安全帶,驗收工作不到位,導致現場作業人員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帶,導致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5.3.2. 如果不佩戴或不正確佩戴安全帶,作業人員高空墜落,導致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5.3.3. 如果安全帶保管、保養不力,安全帶老化脆裂嚴重,容易導致人身事故發生。

5.3.4. 如果沒有按照要求定期進行安全帶校驗工作,安全帶的老化、脆裂和磨損問題無法及時給予發現,作業人員使用前不進行檢查就投入使用,容易導致人身**事故的發生。

6.1.1. 電廠必須採購經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標準,並有安全許可證和附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製造廠名、絕緣等級等資料的合格產品,嚴禁採購不合格產品。

6.1.2. 物資採購部門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購置安全帶及其配件,並負責到貨後的驗收。

6.2.1. 在以下工作場所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

1) 在距離地面、屋頂、馬路等1.5公尺及以上沒有保護性吊帶或其他相應的保護裝置的作業。

2) 在船舷外作業,或在某些儲罐或密閉入口作業,或伸出梯子外一臂遠,或在梯子上雙手作業。

3) 在沒有圍欄或圍欄高度低於1.2公尺的工作平台或台階(包括工作平台上區域性作業台階造成實際圍欄高度低於1.2公尺的情況)上作業。

4) 在搭建腳手架或在腳手板、欄杆不完備的腳手架上作業。

5) 工作負責人或安全人員認為必須系戴安全帶的其它作業。

6.2.2. 工作負責人和作業人員應根據高空作業的性質和特點,選擇和使用合適的安全帶。以下是選擇和使用安全帶的要求。

1) 安全帶的規格、材料要適宜。

2) 安全帶各部件齊全,試驗合格,標記清晰。

3) 安全帶外觀無脆裂、斷脫現象,各界面完整、牢固、無腐蝕和蟲蛀現象,金屬配件完好無損。

4) 嚴格遵守《高處作業管理規範》的其他要求。

6.2.3. 電焊工及其共同工作的人員使用的懸掛式安全帶,掛繩必須加上皮套,防止電火花損傷掛繩或斷股。

6.2.4. 安全帶不得使其載有其它負荷或用於與保護人身安全無關的作業。安全帶的使用人員應接受安全帶使用培訓。

6.2.5. 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和繫掛安全帶要求如下:

5) 安全帶不得採用低於腰部水平的繫掛方法;

6) 乙個連線環只允許掛乙個鉤。前後兩環,可選擇掛在前胸或後背;

7) 不得隨意改裝安全帶及連線環。安全帶應與相匹配的連線環配合使用;

8) 安全帶應高掛低用,其自由端必須繫掛在施工作業處上方的牢固構件上,該構件應能承受人員跌落時產生的衝擊荷載,並且不得損壞安全帶或安全繩;

9) 繫掛安全帶時,其安全繩要系戴牢固,不得打結,以免發生墜落受衝擊時將繩從結切處切斷;

10) 安全繩的長度應考慮下方障礙物與系掛點之間的距離,保證人員跌落時不會產生危險。通常允許落距為1m-2m,即墜落時,安全繩必須距地面1m-2m。

6.2.6. 安全帶正確佩戴步驟,見附圖2。

6.3.1.

部門、班組應建立安全帶和配件具管理臺帳和清單,按規定填寫安全帶的名稱、型號、編號、技術規範、製造廠家和安全許可證號、出廠日期、檢驗日期、下次檢驗日期、試驗結果、合格證號等。

6.3.2.

除個人長期使用的安全帶由個人保管外,短期臨時使用的安全帶,必須由使用部門或班組指定專人統一負責保管,安全帶的借用人員對所有借出的安全帶確認完後,應填寫「安全帶使用登記表」(見附表1)。不合格的安全帶不准使用、不准出借。損壞和報廢的安全帶與使用的分開保管、防止誤用。

6.3.3. 安全帶應定期進行檢驗,檢驗工作應由專人或委託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具體為:

6.3.3.1. 每隔12個月進行靜荷重試驗;試驗荷重為2205n,試驗時間為5min,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情況,並做好試驗記錄。具體檢查內容包括:

1) 安全帶不得被火燒傷、切割、縫合、斷裂或過度磨損。

2) 安全帶扣和鉚釘不得彎折或缺失。安全繩的全長必須保持良好狀態,各結點無損傷,如果未通過檢查,必須暫停使用並及時更換。

3) 連線環的各金屬部件不得有損傷、裂痕、缺口或扭曲變形。

6.3.3.

2. 檢驗合格的安全帶應貼合格標籤,註明允許使用的期限,並由檢驗人簽名。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定期檢驗工作如由本廠進行,應編制檢驗台帳,填寫工器具的所屬班組、名稱、型號、編號、檢驗日期、檢驗專案與結果,由檢驗人簽名負責。

6.3.3.

3. 安全帶使用2年後,應按批量購入情況抽檢一次。若合格,該批安全帶可繼續使用。

對抽試過的樣帶,必須更換安全繩後才能繼續使用。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換成新繩。帶子的使用期為3~5年。

6.3.4. 在潮濕和溫度變化頻繁或條件惡劣的地方應相應縮短安全帶的檢查週期。

安全帶使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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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的使用管理規定

6 由於作業的需要,安全繩超過3公尺應加裝緩衝器,這樣一旦發生高處墜落,能減少1 4的衝擊力,或者採用自鎖加速差式自控哭可以使墜落衝擊距離限制在1.5公尺以內。7 緩衝器 速差式裝置和自鎖鉤可以串聯使用。8 不准將繩打結使用,也不准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聯接環上用。四 以下不正確使用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