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板和錨桿支護管理辦法

2022-03-30 17:39:17 字數 4809 閱讀 2075

東風煤礦頂板管理辦法

一、頂板管理責任制

1、礦長對本礦的頂板管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健全機構和配備人員,落實頂板管理專項資金計畫,領導制定下屬機構和幹部崗位責任制。

2、生產礦長對本礦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落實各項頂板管理措施,督促和檢查頂板管理計畫、規章制度、主要技術組織措施和資金等方面的落實情況,定期聽取生產技術科、安監處等部門的匯報,不斷改善頂板管理工作。

3、礦總工程師對本礦頂板管理工作負全面技術責任,負責配備技術力量,採用新的頂板管理技術,組織制定有效的技術組織措施,審定年度頂板管理工作計畫。

4、礦分管副總對分管範圍的頂板管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區、隊技術主管對本單位的頂板管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對本單位的頂板管理制定專門技術措施,並負責組織推廣和採用頂板管理新技術。

5、地測中心負責全礦採、掘、開工作面的地質**預報工作,提供詳細的地質報告和地質預報以及對錨桿支護巷道提供頂板岩性預報,要有設計工作面的地質構造,上覆採空區或小窯積水的水位、水量、並提出防止小窯的措施。

6、各採區區長、隊長,對本單位的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落實本單位管轄範圍內的頂板管理工作。

7、安監處對全礦的頂板管理工作負監察責任,安監人員要按照規程規定,認真檢查頂板管理工作及措施執**況,嚴格把關,不安全不生產。

8、礦排程要及時掌握頂板管理情況,建立臺帳,並實行牌闆管理,及時掌握回採工作面初採;初放、收尾和掘進工作面貫通情況。

9、**公司要嚴把支護材料質量關,不合格支護材料堅決不得入井使用。

10、科教科要定期有計畫地對工人進行頂板管理方面的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11、生產科負責全礦的頂板管理業務工作。在生產科設頂板管理小組,其職能如下:檢查採、掘、開各工作面的支護質量,負責動態**,監測資料處理;定期分析支護中的問題,從技術上、材料上提出改進措施,推廣新型支護材料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編制頂板管理工作制度和年度計畫;負責建立採、掘、開工作面頂板管理事故檔案(包括非**事故);對新開掘的盤區和工作面做出支護設計,並進行礦壓觀測;做好每月的巷道維護計畫;組織區隊開展頂板管理競賽活動。

12、在礦排程室每季召開一次由生產礦長主持、各有關單位領導參加的頂板管理專題分析會,專門研究頂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

13、全礦所有幹部及相關工程技術人員下井後,要把頂板管理工作做為一項主要工作來抓,對發現的隱患,當場提出處理意見,並督促責任者盡快處理。

14、凡發生冒頂事故和較大範圍的漏頂事故,生產科和安監處要組織對事故進行追查,隊長、技術員、當班班長、當班工人及安全員參加事故追查會,追查造成事故的原因。定責任、定措施、定處理時間,防止事故的擴大和再次發生。

二、現場管理:

(一)採煤工作面的頂板管理:

1、採煤工作面一旦發生冒頂事故,要及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科、區、礦組織有關人員現場跟班指揮,盡快處理,將頂構嚴,防止繼續冒落。

2、工作面通過空巷、斷層及薄帶等地質構造時,應根據地質資料,制定具體措施,報總工程師批准。

3、採煤工作面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坑木、支柱和頂樑,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要在作業規程中有明確規定:在頂板破碎的採在朵有不同規格(高度)的支柱、坑木和材料。

4、兩巷超前支護單體支柱必須進行監測,初撐力要求達到50kn以上,達不到要進行二次注液。

5、上、下順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範圍內,支架完整無缺,高度不低於1.8m,有0.7m寬的行人路。

6、切頂線支柱數量要齊全,支柱有力,擋矸有效。特殊支護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7、掌握週期來壓規律,加強週期來壓時的支護設計和現場管理,並按規程確保基本柱和特殊支護的打設質量,嚴格按規程規定回柱放頂。

8、兩端頭支護後要拆掉錨桿托盤進行卸壓,以保證落山懸頂不超過規定要求。

9、工作面懸頂面積超過規定時必須及時進行人工放頂。

10、採後備管理:

(1)、石牆管理:

①、石牆採用裝煤矸渣混凝土的編織袋碼砌,並嚴格按規程規定的規格尺寸施工,外側牆面應鉛垂於底板。石牆距巷道上幫岩石台邊不超過0.5公尺。

②、碼砌石牆前,使用單體液壓支柱護牆,並使用木板做模板,防止碼砌時編織袋滑落,單體液壓支柱走向間距為1.0公尺,支護長度不少於20公尺。模板和護牆的單體液壓支柱迴圈使用,裡部的單體液壓支柱翻下後拆掉模板,然後用木柱代替單體液壓支柱。

③、碼砌石牆時,編織袋必須壓茬、接頂、接底,嚴禁夾餡、漏風。

④、和拌混凝土時,必須使用防塵管中的清水,不准使用高壓管中含乳化液的水,水泥和煤矸渣的比例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且攪拌均勻。

⑤、石牆必須及時砌築,不得滯後切頂線。

(2)、下巷護幫及頂板錨索管理:

採後巷道上述規定均達不到要求,每公尺罰採煤隊工資500元。

7、為落實管理責任,處罰款項月末從該單位工資總額中扣出,採煤隊行政隊長處罰佔罰款總額的10%。

(二)掘進工作面的頂板管理:

1、巷道錨桿、錨索應緊跟迎頭施工,打乙個眼,錨一根錨桿、錨索,防止頂板離層破壞,以保持頂板的完整性。

2、錨桿施工應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規定,每根錨桿都必須用力矩扳手檢測其預緊力,頂錨桿螺母預緊力不得低於幫錨桿螺母預緊力不得低於

3、對施工隊組的錨桿杆體、螺母、托板鬆動,托板不貼緊壁面,每根罰款50元。使用鋼帶時,鋼帶必須密貼壁面,未接觸部位必須楔緊,有一處不符,罰款20元。鋼帶兩端必須密貼錨桿杆體,否則有一處罰款20元。

鋪鐵絲網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及作業規程規定,網間壓接不小於200mm,連線壓茬好,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20元。

4、錨桿間、排距誤差不超過-100——+100mm之間,每超100mm,罰款50元,錨桿密度不能隨意增大或放小。錨桿孔深度誤差要控制在0——50mm之間礦抽檢人員隨時現場實查鑽孔深度,發現一次不符合規定要求,罰款50元,並責令立即補打。錨桿角度必須符合規程規定,有一根不符,罰款10元。

錨桿外露長度20-50mm,發現一根外露不符合規定或螺母沒有擰滿扣,罰款20元。

5、錨索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和規程規定要求,預緊力必須符合要求達到80kn(10mpa),發現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錨索外露長度誤差不得超過150—350mm,有一處不符,罰款50元。

6、相鄰兩根錨桿不合格視作空頂,對施工隊組罰款200元。

7、特殊地點(開門點、貫通點、見煤點、斷層、交岔點、開幫處、硐室等)採用特殊支護及加強支護措施時,必須按規定打設錨索(或錨桿),發現缺一根罰款100元,並責令停產補打。

8、對於1.0公尺以上的斷層破碎帶、煤層鬆軟區、地質構造變化帶、地應力異常區、動壓影響區和頂板淋水較大地段等圍岩支護條件複雜區域,必須採取錨桿+錨索+金屬棚子聯合支護措施。

9、錨桿支護的煤巷必須保證巷道形成質量,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施工斷面超寬、超高大於500mm時,須變更支護設計,採用補打錨桿(錨索)或支撐式(架棚)支護進行加固,並由分管掘進的副總工程師組織實施。由於施工不當造成巷道斷面及支護變更時,當旬質量定級為等外品。

10、任何作業地點,不得使用作為永久支護的錨桿、錨索、鋼帶、金屬網起吊裝置或其它重物。

11、錨桿支護作業場所距工作面200mm以內,必須備有10--20架備用棚子及相應的復合支護材料,以備改變支護方式和搶險之需。

12、對錨桿支護的巷道進行定期檢查,對頂板、煤幫失效的錨桿應及時補打。

13、錨桿安裝前,應檢查樹脂錨固劑性狀,嚴禁使用過期、硬結、破裂等變質失效的錨固劑。

三、頂板支護質量監測管理

(一)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

1、生產礦長負責人員配備、儀器、資金落實情況,採掘開副總工程師分別對全礦的採掘開頂板管理監測負責。

2、各採煤隊配備一名監測人員(兼職),負責當班監測;安裝**監測系統的隊組,要在每天的檢修班安排支架工、電工等工種人員對井下儀器、儀表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採用錨桿支護的掘進隊組,由當班驗收員負責在班前和班後對板離層儀(包括頂板**監測系統的儀器、儀表)檢查和維護,確保頂板離層儀的完好性和有效性,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匯報。並使用扭矩扳手對所打錨桿進行逐根檢測,不配備扭矩扳手的隊組不得生產。

4、生產科設礦壓管理小組,負責全礦的頂板管理和礦壓監測工作,並配備一名具有專業知識的計算機操作人員,負責日常礦壓監測資料的處理和分析。

(二)監測儀器裝置管理:

1、各隊儀器由專人管理,誰使用誰保管,並按時檢視儀器是否損壞。

2、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如因操作失誤而損壞裝置,由各隊及操作人員照價賠償。

3、儀器在井下出現故障或出現損壞,要在上井後及時通知生產科處理,嚴禁在井下私自拆開裝置。

4、井下安裝的礦壓裝置儀器,如壓力表、通訊分站、通訊電纜及頂板監測感測器等,不得隨意損壞和丟失,如發生這種情況,由使用隊負責照價賠償。

(三)採煤工作面支柱壓力監測的規定:

1、工作面及超前維護所使用的單體液壓支柱,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的支護形式進行支護,工作阻力(包括初撐力)實測值不低於90kn。

2、由生產科不定期對各施工隊組的單體液壓支柱壓力進行檢測,並把每次檢測的結果通報有關單位及礦領導。

3、各隊檢測中發現的壓力不合格支柱要查詢原因,認真對待。屬於注液不夠的,要進行補充注液;屬於支柱鑽底的,要進行穿鞋工作;屬於支柱失效漏液的,要及時予以更換,出坑進行檢修。

4、對檢測中發現支柱壓力低於50kn的柱子,每出現一根,由生產科對該隊罰款20元。如果低於50kn的單體支柱佔到工作面全部的50%,則本旬該工作面的質量定為等外品,同時隊組停產整頓;經生產科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四)掘進工作面頂板監測:

1、由井區技術員負責對採用錨桿支護的巷道做定期拉拔試驗,半煤巷每安裝300根,做一次試驗(3根);巖巷每安裝150根做一次拉拔試驗,只要有一根錨固力不夠,就須再抽樣一組(3根)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報生產技術科。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抽查錨桿錨固力,對由於隊組施工和操作不當而造成的錨固力不合格,本旬工程質量作等外品處理。

2、半煤巷錨桿支護的巷道每50公尺安設乙個頂板離層指示儀,遇頂板特殊地段,縮小間距為30公尺;巖巷錨桿支護的巷道每100公尺安設乙個頂板離層指示儀,遇頂板特殊地段,縮小間距為50公尺。

3、安裝頂板**監測的巷道,按規定每50公尺安裝乙個感測器,4個為一組。

煤巷錨桿支護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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