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物資出門及開具出門證的規定

2022-03-30 10:42:27 字數 806 閱讀 5013

5、銷售廢舊物資出門

蓋有公司出門專用印章的「物資出門證」、後附電腦列印或手工開具的出門物資明細、財務結算單據,需在出門證備註欄加註「已結算」;

對公司**的各類物資,買受人一律在公司正常工作時間內辦理進出廠門等相關手續,除此之外一律不予進出廠門;

6、來料加工物資出門

蓋有公司出門專用印章的「物資出門證」、後附電腦列印或手工開具的出門物資明細、財務結算單據,需在出門證備註欄加註「已結算」;

7、退貨物資出門

蓋有公司出門專用印章的「物資出門證」、後附電腦列印或手工開具的出門物資明細,需在出門證備註欄加註「退貨事由」;

8、顧客暫存物資出門

蓋有公司出門專用印章的「物資出門證」、後附出門物資進門時的詳細說明資料、出門原因;

第七條公司內施工、承包專案等單位的物資出門,按「不需返回物資出門」要求由所屬責任部門辦理出門證,門衛檢查證物相符後放行。

第八條門衛人員應仔細核對證、物,對手續不全或證物不符不予放行,重大情況需及時上報。

第九條物資出門證保衛至少儲存6個月以上,製單員至少儲存1年以上,財務人員按會計檔案規定年限保管。

第十條附則

1、需返回物資應按原「出門證」標註的回廠時間及時辦理核銷手續,逾期15日至30日的,扣款100元;逾期30日以上的,按物資價值扣款。

2、對不按規定辦理出門手續未造成損失的,扣款100元。

3、對不按規定辦理出門手續造成損失的,責任人負責全額賠償。

4、對弄虛作假謊報出門的,除由責任人全額賠償外,將按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公司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關於《出門證》操作管理規定

一 目的 建立 出入證 執行的標準操作程式,規範其管理。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人員。三 保安處職責 1 保安處負責按規定嚴格執行操作,無 出門證 或 出門證 不規範者嚴禁放行。2 各保安代班長 班長負責 出門證 的整理 裝訂。3 保安隊長負責 出門證 的儲存。四 操作規定 1 人員 出門證 上...

夜間安全檢查及出門證管理規定

2010年公司夜間安全檢查及出門證管理規定 各部門 2010年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一 保安夜間安全檢查 1 保衛部要堅持夜間不少於兩次安全巡視制,並有巡視檢查記錄。具體檢查院內 展廳的安全,車輛 水 電各種資產及裝置的安全,防火 防盜等。2 車輛檢查 包括商品車和公司自用車 車窗 門是否鎖好 ...

國企物資出門證管理制度

5.2.3 公司內部所有工位器具。5.2.4 噴油器分廠物資出門證,由生產管理部門委託分廠代開。5.3 使用出門證的分公司 部室要落實經辦人專人負責,出門證填製內容要齊全,每筆物資出門都需經部門歸口領導簽字,歸口領導不在時由其他領導簽字,當部門領導都不在而物資急需出門,先由部門證明人簽字,事後向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