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2022-03-23 12:21:53 字數 705 閱讀 6613

澄勞社險〔2009〕7號

各鎮人民**,開發區管委會,臨港新城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各直屬單位,各企業,各有關駐澄單位:

根據無錫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錫勞社險[2009]28號)的檔案精神,現對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和納入養老保險**支付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及企業保養人員、五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標準進行調整,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和納入養老保險**支付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費、直屬親屬一次性撫卹費標準各調整為5100元,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或定期救濟費計發基數調整為1600元。

二、企業保養人員、五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標準調整為2300元,費用由原渠道列支。

三、從2023年7月1日起執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附件:江陰市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簡表

附件:江陰市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簡表

單位:元

備註: 1、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計發基數為1600元。

2、養老保險統籌**只列支喪葬費,其餘部分費用在死亡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納的儲存額或餘額中列支;個人帳戶個人繳納的儲存額或餘額不足的,在統籌**中繼續列支。個人帳戶個人繳納的儲存額列支各項費用後仍有餘額的可以繼承。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遺屬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

陝勞社發 2008 82號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楊凌示範區人事勞動局,省級各有關廳 局,駐陝各有關單位 為了保障好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 同意,現就調整喪葬費及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調整喪葬費標準 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

論企業離退休人員管理對策

摘要 企業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在構建和諧油區的工作當中有很重要的作用,能夠影響構建穩定的職工隊伍,並且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來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在工作過程當中企業要以人為本,從職工的具體情況來考慮,把握好企業離退休管理工作的規律和特點,加強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的質量。關鍵詞 企業 離退休 對策 中圖分類...

江蘇省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

文號 蘇勞社勞薪 2007 18號 各省轄市勞動保障局 國稅局 地稅局,常熟市國稅局 地稅局,蘇州工業園區國稅局 地稅局,張家港保稅區國稅局,省國稅局直屬分局,省地稅局直屬分局,省各有關廳 局,省各直屬企業 為保障企業職工在夏季勞動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經研究,決定提高職工夏季防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