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施工勞務合同

2022-03-22 12:18:05 字數 1408 閱讀 5509

年月日立合同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願將工程所承擔的工程基礎部分委託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權、利,按照《經濟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位置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範圍:衝擊鑽基礎樁

第二條工程量及工程造價

1、工程量:按照護筒標高計算工程量。樁孔直徑ф1.4公尺。

2、工程造價:以護筒標高計價每公尺500元,計算工程造價。

第三條承包形式及付款辦法

1、承包形式:本工程採用只包人機費的承包形式。

2、付款辦法:裝置進場每台鑽機付15000元人民幣,工程中准允借支生活費,每乙個月因需發工資,每台借支不低於15000元,打完最後第二根樁勞務費全部付清。當打完最後一根樁,在沒有澆注前將最後一根樁勞務費全部付清。

第四條質量要求與工期

1、質量要求:工程質量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國際標準jgj4-80規範執行驗收標準。

2、施工工期:按甲方要求開工,從打第一根樁起,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工期順延,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每台機器甲方給予乙方每天500元經濟補償。

第五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提供樁位、水準標高等。

2、負責做好場地「三通一平」,確保施工機械(如吊車、鏟車等)效能完好,負責用水、用電等。如用發電機進行作業,必須保證發電機執行良好。每月有三天修機時間。

如有超出天數按每天500元補償乙方。

3、解決施工現場地界糾紛及因施工造成的其他民事糾紛及意外傷害事故處理。

4、免費提供粘土,起鑽後8小時內完成砼澆注任務。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施工組織管理、及調配施工機具。負責打樁、協助灌樁,不負責其他事項。

2、負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對全體參與鑽孔工人技術培訓。

第六條說明事項

1、用電、用水、泥漿外運、鑿樁頭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2、鋼筋、水泥、沙、石子等材料的採購,保管、加工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3、鋼筋籠製作、焊接由甲方負責並送至井口對接,甲方負責安放。

4、砼由甲方拌和送至井口,乙方負責協助灌注。

5、各種材料化驗費由甲方負責。

6、任何一方不能按協議執行造成的事故原因將有他方負責。

7、本橋沒有地質資料。如能正常施工,按本協議執行。不能正常施工雙方另行商議。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發生時雙方另行商議,達成的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由甲方負責乙方機械進場和出場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最後一批工程款付完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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