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隨意縮短試用期

2022-02-13 03:04:35 字數 990 閱讀 9736

可以隨意縮短試用期.txt31岩石下的小草教我們堅強,峭壁上的野百合教我們執著,山頂上的松樹教我們拼搏風雨,嚴寒中的臘梅教我們笑迎冰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上午和下午兩次**審理了一起公司告員工的勞動爭議案件。

原告認為12被告違反勞動法解除合同,有惡意辭工的嫌疑。庭審中,12被告分別請假參加了辯論。

庭審中原告深圳××注塑製品廠指出,去年,該廠與工廠員工孫某等12人分別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至今年的7月份。然而在去年的11月份,孫某等12人卻在未向公司提前30天申請辭職的情況下,無任何理由擅自離開公司,嚴重影響了該公司的生產工作,並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裁決12員工每人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12名被告員工均分別請假參與了辯論。他們辯稱,他們並不是擅自離開公司,而是事先分別以書面及口頭形式向自己的主管提出了辭職申請,但公司不同意,他們只好自行離開公司。同時指出,辭職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公司存在不給員工所簽的勞動合同文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加班不給或少給加班費、遲遲不給員工買社會保險、公司食住環境差等。

並表示,將就自己在公司期間合法權益受到的損害提起反訴。

問:我與公司簽訂了一年的勞動合同,並約定前三個月為試用期。目前,試用期過了乙個月,公司提出我的表現較突出,可以縮短試用期,並且承諾提高我的工資,按照正式員工的標準向我支付工資。

但是,我個人目前還想對公司進行進一步的了解,不準備馬上與其建立正式僱傭關係。想請教貴刊不知我有否這方面的權利。

答:我們認為你的要求是合法有據的。試用期條款也是勞動合同的條款之一,合同條款的修改變更必須經合同主體協商一致。

試用期是勞動關係雙方進行互相考核、增進了解的特殊階段,這種考核與了解的權利對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對等的,因此試用期一經設立,非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不能由任何一方隨意延長或縮短。當然,對於試用期的延長,除了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外,還需要符合法律關於試用期最長期限的規定。對於不滿六個月僱傭期限,不得設定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僱傭期限最長設定乙個月的試用期;滿一年不滿三年的僱傭期限最長可設定三個月試用期;三年以上的合同期可以約定最長六個月的試用期。

試用期是否可以請產假及依據

1.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女職工可以依法享有產假,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勞動者權益受保護試用期不得隨意辭退

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10年1月,張女士與某 簽訂了三年勞動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張女士擔任該公司部門經理秘書一職,試用期為六個月。2010年7月,就在試用期即將結束,張女士做好轉正準備時,卻收到了該公司相關部門出具的 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 在 通知書 中,該公司表示與張女士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 試...

試用期不能隨意辭勞動者仍然受保護

實際上,這是因為用人單位對試用期這一法律概念缺乏充分認識,存在誤解。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4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87條規定支付賠償金。該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