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風自救系統管理制度

2022-01-15 05:01:01 字數 3218 閱讀 3866

-為了提公升礦井安全防護水平,確保壓風自救系統的使用可靠,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井下採掘工作面壓風自救系統的安裝標準(包括管路直徑、安裝組數、每組個數、吊掛高度),隨作業規程一併下發貫徹。機電隊負責管路的加工,各煤(巖)巷掘進工作面的壓

風自救系統由現場施工隊負責安裝。

2、 壓風自救系統的管路安裝規格為:壓風自救主管路(礦井一翼主壓風管路)為φ150㎜;壓風自救分管路(採區主壓風管路)及巖巷掘進工作面為φ100㎜;煤巷掘進工作面、回採工作面為φ80㎜。

3、 煤巷掘進工作面自掘進面回風口開始,每50m設定一組壓風自救袋,每組自救袋數量為5個,靠近迎頭一組不少於15個,並保持距迎頭25~40m的距離;巖巷掘進工作面距迎頭100~130m安裝一組(15個)壓風自救裝置,向外每隔100m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放炮撤人地點要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5個袋)。安裝距離超過規定,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少安裝乙個壓風自救袋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4、 回採工作面回風巷在距採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範圍內設定一組自救袋,自救袋個數為50個;向外有人固定作業地點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進風巷在距採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範圍內設定一組自救袋,自救袋個數為50個;工作面回風巷反向風門外放炮警戒位置設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安裝距離每超距1m,對施工單位罰款50元,每少乙個壓風自救袋罰責任單位100元。

5、 壓風自救袋要安裝在地點寬敞、支護良好、沒有雜物堆積的行人路側,行人路寬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裝高度按距底板1.2~1.

3m,自救袋的安裝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0.5m,便於現場人員自救應用,達不到要求,每處(5個為一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掘進工作面的壓風自救系統由在該區域施工的區隊管理維護,丟失照價賠償。

安裝壓風自救袋時,壓風自救袋的支管不少於一處固定,壓風自救袋閥門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於巷道,壓風自救袋上的煤塵要及時清理,經常保持清潔,一處不合格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

壓風自救系統下面或管路上不得堆放雜物,否則每外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

6、 管路敷設要牢固平直,壓風管路每間隔3m吊掛固定一次,巖巷段採用金屬託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採用鋼絲繩吊掛,管路吊掛不符合要求,每處罰責任單位50元;進入採掘工作面巷口的進風側要設有總閥門,中間每300m設定乙個分閥門,每缺少一處閥門,罰責任單位100元。

7、 各採掘區隊必須保證所負責區域內壓風自救系統完好性和安裝的規範化,凡壓風自救系統存在有無氣、漏氣、或自救袋破損長度超過5mm的,1~5處(個)罰責任單位500元,5個以上加罰1000元。

8、 凡壓風自救系統存在殘缺(缺少閥門、閥門損壞或不起作用、無減壓閥等)、出氣量大小不一(檢測標準為:手握自救袋下出氣口,開啟進氣閥門,7~10秒鐘內氣袋充滿為合格)

及壓風自救系統下面有水溝無蓋板或蓋板不齊全等,每處(項)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9、 掘進工作面貫通後,掘進隊拆除多餘的壓風自救裝置並按回採工作面作業規程規定,配齊兩巷所需壓風自救裝置。巷道移交時,兩巷壓風自救系統交於巷道(或裝置)接收單位進

行管理。工作面安裝完畢後上、下付巷壓風自救系統隨工作面一起移交採煤隊管理,機電隊按規定負責工作面回採期間上、下付巷壓風自救管路的移動、拆除、裝置的維護等;**的自救袋、閥門、螺絲(**率80%)、繩扣(**率80%)等數量,在兩天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安通科,每推遲一天罰款50元。若不及時拆除、維護,對機電隊罰款50元。

機電隊拆除的壓風自救管路運到附近車場,存放的管路夠一車時,由機電隊集中**運到指定地點,並在二天以內以書面形式將**情況報安通科,每推遲一天罰抽放人員50元。工作面

回採結束後,上、下巷替棚**段仍由機電隊拆除,替棚**結束後剩餘的壓風自救管路和抽放管路由安裝隊負責一併拆除和**,並運到指定地點,並在二天以內以書面形式報

安通科運送管路的數量,每推遲一天罰安裝隊50元。壓風自救裝置丟失,責任單位照價賠償。

10、 採區上、下山φ100㎜(包括φ100㎜)以上的壓風管路由安裝隊負責管理、維護;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及車場內的壓風自救系統隨巷道移交,由機電隊負責管理、維護(掘進隊使用

的由掘進隊負責管理、維護)。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管路由施工單位負責拆除、**,運到指定地點,並在二天以內以書面形式將**情況報安通科,每推遲一天罰安裝隊50元。

11、 各掘進工作面安裝後但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系統要及時拆除,否則對施工單位罰款100元。拆除**的管路要靠幫擺放整齊,壓風自救裝置要清潔衛生後妥善儲存,不得吊掛於任何地方的巷幫之上,否則每項對施工隊罰款100元。凡發現拿壓風自救袋輔墊進行坐臥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個,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個,如造成壓風自救袋損壞的,對責任人和

責任單位進行加倍處罰。

12、 機電隊要確保地面壓風機的正常運轉,若出現無計畫停風,對機電隊罰款500元。安裝隊要保證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裝的氣水(油)分離器的良好性,避免壓風自救系統記憶體水,影響系統的正常使用。凡壓風自救系統有水影響正常供風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次。

13、 回採工作面回採期間進、回風巷巷道如需擴修時,施工隊要採取措施保護壓風自救系統,因擴修導致管路落地,擴修結束後要按原安裝標準及時恢復,否則對施工隊罰款50元/公尺,導致了系統的損壞,按價賠償。因擴修導致系統的損壞,致使擴修段裡側無風影響壓風自救裝置正常使用的,對施工隊罰款500元。

14、 回採工作面在生產過程中,由通風隊負責對上、下付巷壓風管路進行維護管理,按標準吊掛。

15、 各採掘工作面現場瓦斯檢查員是現場壓風自救系統的管理監督員,每班的瓦斯檢查員必須對所負責區域的壓風自救系統進行一次全面細緻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聯絡,

責令整改,向通風排程匯報,並作好記錄。壓風自救系統存在問題,瓦斯檢查員又沒有採取措施(以記錄為證),對當班瓦斯檢查員罰款50元。

16、 運輸隊往各採掘工作面運送物料時,不得將所運物料卸放在壓風自救系統下面,否則每次對隊罰款100元;運送物料時撞壞壓風自救系統的,按系統的損壞情況照價賠償,造成停風對運輸隊罰款500元/次。

17、 各相關區隊對領取或**上來的壓風自救管路、自救袋及閥門要妥善儲存(包括損壞的系統),如果丟失,按價賠償。必須於每月的18日和下月的3日前將本隊上、下半月所領取、安裝、拆除**、損壞、庫存的壓風自救管路及裝置的詳細資料以書面形式報安通科,每推遲一天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對所報專案不全或謊報資料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

18、 壓風自救系統移交由安通科組織交付單位、接管單位參加,辦理書面手續,各單位留底備份。

19、 各採掘工作面的壓風自救系統需要停風時,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經排程室、安通科批准,採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20、 壓風自救管路及壓風自救裝置均由安裝單位領取(包括機電隊進行加工的壓風管路配件)。

落的,按價賠償。

22、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安通科負責補充完善本制度。

壓風自救系統管理制度

第一章主要通風機管理制度 為了強化我礦 一通三防 管理工作,明確通風管理方面的職責範圍,杜絕無風 微風作業 瓦斯煤塵事故等,從我礦實際出發,依照 煤礦安全規程 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 中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通風設施 裝置 風流路線工程 風機安裝供電及現場生產等方面經常出現的問題,特制定以下制度。一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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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壓風自救系統的管路安裝規格為 壓風自救主管路為 108 壓風自救分管路為 76 二 在主斜井井底 運輸大巷中部 2109工作面運輸順槽設定三個避難硐室,每個硐室備有12臺與壓風管路相連線的壓風自救裝置。三 管路敷設要牢固平直,壓風管路每間隔3m吊掛固定一次,巖巷段採用金屬託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