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風自救系統管理制度

2022-01-11 04:37:33 字數 3589 閱讀 4543

根據《關於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通知》(安監總煤裝 (2010) 146 號)、《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規定》(安監總煤裝(2011)15 號)和《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基本規範(試行)》(安監總煤裝(2011) 33 號)等檔案要求,結合礦井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技術部負責井下壓風自救系統的安裝標準(包括管路直徑、 安裝地點、吊掛高度等)的設計、系統圖等基礎資料的整理完善工作。通風區負責管路及配件的安裝和**。

二、壓風機應設定在地面。利用原有壓風機房,更換2台新的壓風機,滿足供風量要求。壓風自救系統的管路規格φ108×4,經壓力損失計算,滿足風量、風壓要求,符合主管路直徑不小於100mm和採掘工作面管路直徑滿足不小於50mm要求。

三、壓風自救系統管路必須接入礦井緊急避險設施內,並設定「三通」和閥門。接入避險設施前20公尺的管路要採取保護措施。

四、回採工作面回風順槽在距採面上安全出口以外5 -10m範圍內設定一組「三通」及閥門,運輸順槽在距採面下安全出口以外 5 - 10m 圍內設定一組「三通」及閥門。兩順槽每50m設定一組「三通」及閥門。

五、回採工作面回採前,採煤區按回採工作面作業規程規定,安裝完採區準備巷道和回採巷道中所需壓風自救系統,負責工作面回採期間兩順槽壓風自救管路的移動、拆除、裝置的維護、**等日常管理。日常拆除的壓風自救管路及工作面回採結束後,工作面兩順槽剩餘的壓風自救管路由採煤區負責一併拆除和**,並運到附近車場,存放的管路夠一車時,由機電運輸部集中**運到指定地點。

六、掘進工作面開口前,由掘進區負責將壓風管路從採區石門接至開口地點。掘進施工時,由掘進區負責隨施工延伸壓風管路。掘進結束交採煤區時,壓風自救系統一併交接。

七、地面至下井口範圍的壓風自救系統由機電運輸部負責安裝和日常管理,下井口至採區石門範圍內的壓風自救系統由通風區負責安裝和日常管理。

八、「三通」及閥門要安裝在地點寬敞、支護良好、沒有雜物堆積的行人路側,行人路寬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裝高度距巷道底板1.2-1.3m,,便於現場人員自救使用。

九、管路敷設要牢固平直,壓風管路每間隔 5m 吊掛固定一次,採用托架配合卡子團定。

十、巷道如需維修時,施工隊要採取措施保護壓風自救系統,因維修導致管路落地,維修結束後要按原安裝標準及時恢復。

十一、各負責單位每班必須對所負責區域的壓風自救系統進行一次全面細緻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礦排程中心匯報並作好記錄,排程中心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

十二、各單位運送物料時,不得將所運物料卸放在壓風自救系統的閘閥下面,同時保護好系統管路。

十三、各採掘工作面的壓風自救系統需要停風時,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經排程中心、生產技術部批准,採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第二節壓風自救系統使用培訓制度

一、各單位每年組織一次壓風自救系統使用演練,確保每位入井人員都能正確使用壓風自救系統。

二、井下員工必須熟知自救裝置的地點、使用方法,便於發生災害時能迅速自救。

三、教育職工應愛護壓風自救系統裝置,發現損壞該系統立即向排程中心報告,及時採取措施修復並投入使用。

四、凡新設定的壓風自救系統裝置由各單位負責向職工交待清楚設定的路線和地點。

五、新到礦職工除按為期進行不少於 72 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外,入井前還必須對壓風自救系統的知識進行培訓。

六、凡故意破壞壓風自救系統裝置的人員一律按「三違」從重處理。

第三節壓風自救裝置檢查、檢修制度

一、為保障壓風自救系統裝置日常檢查、檢修工作正常進行,確保壓風自救系統使用可靠,制定本制度。

二、機電運輸部根據空氣壓縮機的運轉情況和維修週期編制年、季、月固定裝置檢修計畫,報礦批准納入礦生產計畫。同時做好空氣壓縮機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保養工作。

三、各單位對鎖負責的壓風自救系統必須每天進行檢查和維護,以確保發生突變時能可靠使用。

四、壓風自救系統維護維修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五、責任單位每班對壓風自救管路及壓風自救裝置進行供氣檢查,如發現氣不足、無氣流出、連線不牢和漏氣現象,應及時檢修或更換, 保證壓風自救系統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保持壓風自救管路及其附屬設施的清潔衛生。

六、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管路要及時拆除公升井,**的管路要擺放整齊,嚴禁坐臥壓風自救裝置,造成壓鳳自救管路損壞。

七、運送物料時,嚴禁將所卸物料放在壓風自救裝置下面,運送物料時不得損壞壓風自救裝置和管路。

八、做好供風管網、三通、閥門、過濾裝置等裝置維護保養及管理工作。

九、供風管網的延伸和維護,三通、閥門、過濾裝置等由各單位壓風自救系統維修人員負責維護、檢修,及時更換易損零部件。

十、裝置檢修需停電作業時,嚴格履行礦井停送電制度。

十一、供風管路和閥門需安設、更換時,檢修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安設、更換,確保正常生產。

十二、裝置檢修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確保人身、裝置安全和檢修質量,檢修過程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第四節壓風自救系統維修維護人員操作規程

一、維修工必須熟悉所維護裝置的結構、效能、技術特徵、工作原理,並經考核合格者擔任。

二、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獨立從事維修工作.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維修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操作。

三、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於 2 人。

四、維修應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遵守《煤礦安全規程》 有關規定及裝置操作規程。

五、裝置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裝置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並認真檢查和試驗,確保檢修順利進行及安全操作。

六、作業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裝置的電源、水源、氣源等,並掛作業警示牌,並對電氣裝置進行驗放電,對壓力容器進行壓力釋放,作業警示牌應有作業人員負責摘掛。

七、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確保作業人員和裝置的安全。

八、要熟練掌握裝置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九、按時對所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有漏檢漏項。

十、加強空氣壓縮機每班的巡迴檢查和日常維護工作,在壓風機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定,並做好有關資料的記錄工作。

十一、壓風機檢修後的試運轉工作,應由現場負責人統一指揮,由壓風機司機操作,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二、保證壓風自救裝置壓力表的指示靈活、正確。

十三、停電檢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

十四、高空作業時,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它不適合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參加高空作業。

十五、高空作業時,禁止上下平行作業.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並上報總工程師批准後認真執行。

十六、高空作業時,施工現場不許有人停留,下面必須專人指揮與監護。

十七、使用管鉗時,不能以大代小;裝卸絲扣時,管鉗要咬緊,嚴防滑脫;使用大、小錘時,鎚頭必須牢固,檢查把柄是否破裂。

十八、認真填寫檢修記錄,並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十九、做好檢修現場的文明生產工作。

第五節壓風自救裝置維修維護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維修維護人員必須經過業務技能培訓,堅守工作崗位,確保裝置正常運轉。

二、熟知裝置技術特徵、用途、作用,做好裝置的日常維護與檢修工作。

三、負責安裝、**、維修壓風系統的管路,使其正常執行,按規定做好各種施工記錄。

四、加強責任,做到勤巡迴檢查,認真操作,勤看,勤聽,出現故障要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如實向單位領導和排程中心匯報。

五、負責檢查處理壓風管路跑氣、漏氣現象。

六、隨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壓風自救系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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