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絲繩檢查制度

2022-01-12 20:38:38 字數 1192 閱讀 3201

為保證裝置安全運轉,確保提公升機鋼絲繩安全。特制定以下規定:

提公升鋼絲繩、罐道繩必須每天檢查1次,平衡鋼絲繩、防墜器制動繩(包括緩沖繩)、架空乘人裝置鋼絲繩和井筒懸吊鋼絲繩必須至少每週檢查1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鏽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

檢查結果應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對鋼絲繩檢查記錄機電區長和機電科長每旬審查簽字一次,機電科組織每月分析總結一次,並有分析總結資料。

一、使用和保管提公升鋼絲繩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新繩到貨後,應由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後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鏽蝕。

2、對每卷鋼絲繩必須儲存有包括出廠廠家合格證、驗收證書等完整的原始資料。

3、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1次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提公升鋼絲繩的檢驗應使用符合條件的裝置和方法進行,檢驗週期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公升降人員或公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6個月檢驗1次;懸掛吊盤的鋼絲繩,每隔12個月檢驗1次。

2、公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1次檢驗,以後每隔6個月檢驗1次。

三、提公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安全係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更換:

1、專為公升降人員用的小於7。

2、公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公升降人員時小於7;公升降物料時小於6。

3、專為公升降物料用和懸掛吊盤用的小於5。

四、各種股捻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公升降人員或公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公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防墜器的制動鋼絲繩(包括緩沖繩)和兼作運人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的鋼絲繩為10%。

3、罐道鋼絲繩為15%。

4、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和專為運物料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用的鋼絲繩為25%。

五、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提公升鋼絲繩或制動鋼絲繩為10%。

2、罐道鋼絲繩為15%。

3、使用密封鋼絲繩外層鋼絲厚度磨損量達到50%時,必須更換。

六、其它

1、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鏽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公升降人員。

2、鋼絲繩鏽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3、摩擦輪式提公升鋼絲繩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年,平衡鋼絲繩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4年。

副井鋼絲繩檢查制度

一 維護工必須明確所管轄範圍內各種鋼絲繩的各項技術指標和使用情況。二 維護工須熟知 煤礦安全規程 中對鋼絲繩的各種規定,並對其必須經常認真檢查。三 由絞車維護工每天對主提公升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每週至少對平衡尾繩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檢查時繩速不得超過0.3m s,檢查時繩速不得超過0.3m s,對...

提公升鋼絲繩檢查標準

冬瓜山銅礦企業標準 q tlys dgsk06g00 2010 冬瓜山銅礦提公升鋼絲繩管理標準 2010 00 00發布2010 00 00實施 冬瓜山銅礦標準化委員會發布 本標準於2010年月日首次發布。本標準起草單位 機動部 本標準起草人 陳慧泉陳明 本標準審核人 姚道春何太龍 本標準批准人 胡...

絞車鋼絲繩檢查基本規定

一 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第404條規定,必須對現有絞車鋼絲繩每日進行一次詳細檢查。二 檢查內容 1 鋼絲繩 1 斷絲情況 提人的斷絲數,每捻距不得超過5 6股7絲繩,不得超過2絲,6股19絲,不得超過5絲 提物的每捻距不得10 6股7絲鋼絲繩,不得超過4絲,6 19絲鋼絲繩,不得超過11絲。架空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