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掘作業規程管理制度

2022-01-11 15:07:02 字數 1702 閱讀 4959

水城縣玉舍大坪煤礦

2023年1月1日

為規範我礦的技術管理,保障礦井的安全生產,特對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如下制度:

一、採掘作業規程編制制度

1、根據各礦採掘接替計畫的需要,各礦總工程師要及時安排各項工程的採掘作業規程編制工作。

2、採掘作業規程由工程技術人員收集有關資料,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規範進行編制。

3、採掘工程必須在工程開工前一周編制完成,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生產技術科、安全科、機電運輸工區、通風工區、礦排程室、施工單位等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審查, 經礦總工程師批准後實施,於開工前5日內交於施工單位。

4、編制採掘作業規程所需圖紙,由各相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繪製,於採掘作業規程編制前3日內提交生產技術管理科。

5、工程施工中根據需要進行設計變更,變更設計必須由礦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簽批,並對作業規程進行修改編制補充完善。

二、作業規程審批制度

1、所有的採煤工作面的回採、安裝及回撤、井巷掘進(長度超過100公尺)、大型硐室以及可以劃分為單位工程的的施工,必須編制正規作業規程。

2、作業規程的編制由施工區隊或生產技術科工程技術人員編制。

3、編制作業規程必須具備以下檔案:

1)審批的單項工程、單位工程設計;

2)審批的該階段的地質說明書;

3)各工種操作規程、工種崗位責任;

4)各類安全制度;

4、採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必須在開工前一周完成編制,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機電、安全、排程、施工單位等有關科室和人員進行會審簽字,作業規程會審和複審要有詳細的記錄,礦總工程師簽批後生效。至少提前5天交施工單位。

5、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按照作業規程的審批程式進行。及時交施工單位學習貫徹。

6、單位工程施工作業規程必須在開工前7天完成編制,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機電、安檢、排程、通風及施工等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會審,作業規程會審和複審要有詳細的記錄,礦總工程師簽批後生效。至少提前5天交施工單位。

7、參加作業規程會審的人員有:

礦長、礦總工程師、礦分管領導、分管副總工程師、相關生產業務單位負責人、施工區隊隊長和技術人員。

8、作業規程的會審意見統一簽署,各單位會審人員必須簽字。

9、作業規程經礦長、總工程師批准生效以後,由施工單位向施工人員貫徹學習。

三、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1、凡新開工工程必須針對該工程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寫安全技術措施。

2、對事故多發點,如開口、揭煤、貫通、過斷層、過構造帶、處理冒頂、穿老巷、頂板破碎帶、巷道維修等處,以及特殊的情況,如:採煤工作面初採初放,採煤工作面結束收尾,「三下」開採,在同乙個採面採用兩種不同型別或不同效能的支柱,採空區強制放頂,託偽頂開採,採煤工作面上、下端頭支護形式變更等在作業規程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必須制定專項措施。水害威脅的工作面必須編制防治災害的專門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3、作業規程編制範圍以外的工程專案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4、礦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單位工程技術人員編制。

5、礦施工單位提前3天上報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措施,礦長、礦總工程師組織礦有關科室和人員及時進行會審,要有詳細的簽批記錄,礦長、礦總工程師簽批後生效。

四、具體要求

1、參加會審人員必須具備技術員以上技術職稱或擔任副科長以上行政職務,並有在井下工作兩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2、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會審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參加人員簽名。

3、經會審後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前必須向所有參加施工的領導和職工貫徹、並有貫徹學習記錄。

作業規程管理制度

一 規程的編制 1 作業規程的編制必須突出本工作面的特點,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嚴禁照抄照搬。詳細分析工程資料。主要有該工程區域的地質資料 本工作面及相鄰工作面的地質資料 本單位在已往作業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不良的習慣做法。深入現場調查研究,詳細掌握現場已有工程的實際情況。召開職工骨幹座談會,研究和...

採掘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井下採掘作業行為,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經研究決定,特制定採掘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 通用部分 1 嚴禁採掘工作面超定員生產,採掘工作面作業人員必須符合規定。2 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堅持礦 工區8小時連續現場跟班,確保現場安全生產。3 採掘工作面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按照 礦井災害預防處...

採掘作業規程管理辦法

附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採掘工作面作業規程 以下簡稱作業規程 的管理,不斷提公升現場生產技術管理水平,促進採掘活動有序 安全 健康發展,根據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所屬煤礦實際,特制定 採掘作業規程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 辦法 第二條本 辦法 適用於山西 太原華潤煤業 的井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