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管理辦法

2021-12-23 12:44:41 字數 5141 閱讀 1228

湖南路橋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範湖南路橋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與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集團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承接或承建的專案。

第三條專案中標後應進行總體風險評估,對潛在風險開展風險源辨識,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

第四條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審批嚴禁施工。

第二章專項施工方案的分類

第五條專項施工方案依據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按分部(分項)工程的危險性程度、施工難度或技術的先進性程度等劃分為1級、2級、3級和4級。

(一)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且技術難度特別大;地質、水文、氣象環境等自然條件特別複雜;大型工程重點、難點部位或集團未涉及的「四新」技術等專項施工方案為1級:

(二)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為2級;

(三)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有一定技術難度的專項施工方案為3級;

(四)除上述所列的其它專項施工方案為4級;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專項施工方案實行**管理,即:集團公司—分(子)公司—專案**管理,並實行各級總工程師技術負責制。

第七條專案部職責:

1、負責組織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專案總工程師負責專項施工方案上報前的審定及4級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

2、負責按程式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逐級報批,並根據各級的審核意見及時修改完善;

3、負責建立專案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管理臺帳,並對所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存檔;

4、專案經理負責對批准後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實施;專案總工程師負責指導和督促專案部按批准後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第八條分(子)公司職責:

1、負責對所屬專案專項施工方案的等級劃分、編制、審批和實施情況進行管理;

2、負責組織所屬專案3級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

3、負責組織對所屬專案2級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和審批,通過後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4、負責組織對所屬專案1級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通過後上報集團公司審批;

5、負責建立本單位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審批)管理臺帳,並對3級及以上專項施工方案存檔備案;

第九條施工總承包專案部職責:

1、負責對所屬專案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和實施情況進行管理;

2、負責組織對下屬各項目的1、2、3級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或專家論證;

3、負責建立本單位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審批)管理臺帳,並對3級及以上專項施工方案存檔;

第一十條海外事業部及海外派駐機構職責:

海外事業部及海外派駐機構職責參見集團公司《海外事業部管理辦法》、《海外派駐機構管理辦法》。

第一十一條集團公司職責:

1、技術管理部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或人員對集團承建專案的1級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或專家論證。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其相應內容提出審核意見。

2、集團總工程師負責對1級專項施工方案及建設方要求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

3、技術管理部負責對1、2級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存檔備案;

4、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章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

第一十二條專項施工方案應在已經審批通過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編制,編制前應認真研究合同檔案、設計圖紙、規範和標準,對施工環境作深入的現場調查,綜合考慮,根據現有工、料、機等生產要素對施工方案進行比選,經技術經濟分析比較後,擇優選擇。確保專案施工安全、優質、高效、經濟。

第一十三條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編制說明

編制範圍、編制依據(包括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標準、規範及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風險評估報告等)、編制原則、編制意義等

(二)工程概況

工程概況應重點說明本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名稱、施工範圍、工程設計內容(工程結構形式、結構圖等)、施工的難點與重點要求、與本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相關的現場環境條件(水文地質、氣象等)、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專項科研及試驗計畫書,有新研製使用的大型機具、裝置的,要說明研製和試用情況等內容。

(三)施工安排

應明確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管理目標、施工順序及施工流水段、針對工程的重點和難點的主要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施工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等內容。

(四)施工進度計畫

分部(分項)或專項工程施工進度計畫應按照施工安排並結合施工總進度計畫進行編制。施工進度計畫應採用橫道圖和網路圖表示,並附必要說明。

(五)施工準備與資源配置計畫

(1)施工準備

1)技術準備。包括施工所需技術資料的準備、設計檔案的研究理解、施工方案編制、檢驗試驗及裝置除錯工作安排、樣板製作安排等。

2)現場準備

應根據施工條件和工程實際需要,明確現場生產臨時設施的布置、數量(面積)、完成時間、責任人等內容。

(2)資源配置計畫

1)勞動力配置計畫

根據施工進度計畫確定各施工階段勞動力配置計畫,包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參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jtg f90-2015》附錄d特殊作業人員範圍)等。

2)物資配置計畫

包括主要工程材料和裝置配置計畫、主要周轉材料和施工機具裝置配置計畫。應根據施工進度計畫確定各施工階段所需主要工程材料、裝置、主要周轉材料、施工機具的種類和數量及計畫進出場時間。

(六)施工方法及工藝要求

明確分部(分項)或專項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要求,包括技術引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各工序的工藝要點及詳細的質量標準、檢驗方法和頻率等要求;對易發生質量通病、易出現安全問題、施工難度大、技術含量高的分項工程(工序)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置的應用,季節性施工等應提出具體要求。

(七)施工質量、安全和環境管理保證措施

分部(分項)工程影響質量、安全的重大風險源風險等級彙總表及相關預防措施;環保及文明施工措施。包括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控制措施、監測監控等。

(八)應急預案及處置措施

參考gb/t 29639-201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九)計算書及相關圖紙等。

(1)施工方案有關計算書

1)編制依據:施工方案設計圖、相關設計規範、設計手冊等。

2)各工況受力計算分析及工況受力圖。

3)橋梁圍堰、施工掛籃、模板支架、隧道台車等大型臨時結構要進行專門設計,有計算書及設計、計算、複核、審核簽字。

4)對於重大臨時設施委外設計計算的,受託單位應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檔案,設計檔案和計算書應簽字齊全,並加蓋受託單位公章。

5)計算書應有計算結論,注意事項及建議。

(2)施工方案設計圖

1)設計圖包括:施工布置圖;工程結構構件及臨時設施安裝圖、移動路線圖;關鍵構(部)件細部圖、連線結構圖;材料數量表;組裝、連線要求;圖紙說明等。

2)設計圖紙要求:按照製圖規範執行,內容全面,標註和說明清楚,能滿足實施要求。

3)設計圖紙中應註明大型臨時設施製造或安裝後要進行試驗的程式和方法,同時要繪出安全設施圖或制訂書面安全技術措施,以確保有良好的安全狀態。非標裝置以及大型機械設計圖中應註明機械裝置必要的技術引數和操作、維修、保管方法及規定,以及製造或安裝後進行試吊、試執行的程式和方法等。

4)施工方案設計圖應書面簽名,設計、繪製、複核、審核等簽字齊全。

第五章審核、審批程式

第一十四條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案總工程師組織技術、安全、質量等相關部門進行會審,並應有書面的會審記錄,會審通過後方可向上級技術管理部門提出審查申請。

第一十五條專項施工方案報審時,應附有齊全的相關資料,主要包括:相關的施工設計圖及地質水文情況檔案、各級審核(批)記錄等,報審方案應同時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

第一十六條專項施工方案審批程式

(一) 一般流程:

1級專項施工方案經專案部及所屬分(子)公司審核,分(子)公司總工程師簽字並加蓋公章後上報集團公司,技術管理部組織技術、安全、質量等相關部門會審或專家論證,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2級專項施工方案經專案部審核,分(子)公司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會審或專家論證,分(子)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後上報集團公司技術管理部進行備案;

3級專項施工方案經專案部及分(子)公司審核,分(子)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4級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案總工程師審批,報分(子)公司備案;

(二)施工總承包專案:

3級及以上的專項施工方案經專案分部審核通過後,還應上報總承包專案部會審或專家論證,總承包專案部總工程師審核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返回專案部,按一般流程申報。

(三)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程式同時應滿足建設方的要求。

第一十七條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必須針對施工工藝可行性、工期和資源配備計畫經濟性、管理保證措施合理性等提出結論性的評審意見和修改建議。專項施工方案審查要點:

(一)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規範性。

(二)主要技術方案和施工工藝的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

(三)臨時工程和設施結構的安全性、可靠性。

(四)施工工藝能否滿足合同的質量要求。

(五)安全技術措施和環保措施的合理性、針對性、可操作性。

(六)國家、行業、地方及業主規定或要求必須審查的其他內容。

第一十八條必要時,專項施工方案需組織專家論證。專家論證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專家組成員應當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組成。本專案參建各方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

(二)參加會審的專家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誠實守信、作風正派、學術嚴謹;

2、從事專業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豐富的專業經驗;

3、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

(三)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

1、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2、專項施工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範;

3、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

(四)專家經論證後,專家組應當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並在論證報告上簽字。該報告作為專項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導意見。

(五)論證報告及完善整改的相關書面記錄應一同上報集團公司技術管理部備案。

第一十九條編制人員應根據審核意見和論證報告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完善,再次報審並獲得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六章時限規定

第二十條各分(子)公司每年年終須對所屬專案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執**況進行分析,並編制下一年度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計畫表》,在12月30日前上報集團公司技術管理部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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