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安全措施方案

2021-12-22 21:22:39 字數 4590 閱讀 1597

(2023年2月)

編制審核

批准*********

安環部2023年2月18日

為防止開車期間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本一、編制說明

方案共包括三部分:

一是開車期間安全管理網路圖

二是開車期間安全措施

三是開車期間的應急預

二 、*****開車安全措施方案

1總則1.1為確保開車過程中的人身和裝置、裝置、系統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適用於開車期間的所有操作作業。

2、準備工作的落實

2.1 開車前的準備工作。

(1)提前編制開車方案。開車前的準備工作中,必須確保組織落實、教育落實、措施落實及方案落實。開車過程中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開車操作人員要做到步驟清楚、操作到位、心中有數。

(3)各分廠的開車方案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步驟清晰、量化操作。

2.2 教育落實。

(1)組織各級員工認真學習《安全開車方案》,直接參與開車操作人員的受教育面必須達100%。

(2)教育員工在開車時必須按規定方案上指定的範圍、方法、步驟進行,不得任意超越、更改或遺漏,如出現異常情況時,要及時匯報,經查驗確認後才能繼續工作。

(3)教育員工在開車中要特別注意安全,對特殊拆卸(如帶易燃有毒氣體抽加盲板等)應設監護人,如相關責任人員不到現場,不得拆卸。

措施落實。

(4)開車前,必須向承擔開車任務的員工交待開車專案、任務、開車方案和所採取的安全措施。發動員工對安全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意見,並加以改進。

(5)開車前,必須繪製好開車進展網路圖、抽堵盲板圖、開開車置換流程圖和重點開車專案控制圖。

3、開車現場的安全要求

(1) 開車現場應設立相應的安全標誌。

(2)檢查操作現場的危險因素,確保現場道路、安全通道暢通,清除現場易燃易爆物、障礙物、油汙、冰雪等一切妨礙操作安全的雜物。

(3)檢查安全警告牌、禁動牌、禁止合閘牌、盲板牌、取樣分析點牌、做到品種齊全數量充足,質量合格。

(4)開車用的盲板要逐個檢查,編號登記,高壓用盲板要進行探傷後,方准使用。

(5)檢查各裝置放空、取樣點是否堵塞、其通道梯階是否暢通、完好,分析儀器、試劑儀器、試劑完好有效,測爆儀、測氧儀等安全儀器要進行校驗,保證分析資料可靠。

(6)檢查通訊**、事故**及消防器材、現場通道、暢通無阻。

(7)消防隊、職工醫院消防器材、醫療器材、藥物、防護器材及消防的開車和準備工作,達到處於備用狀態隨時可用,並對開車現場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和處理問題。

(8)各重要閥門、開關掛上禁動牌,危險地區掛好警告牌。

(9)安全監督人員對開車專案、開車現場、開車方案、票證填寫、安全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工作有重點。

(10)檢查開開車、清洗、置換方案和抽加盲板圖的完善程度和正確性。

(11)檢查各級人員安全開車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情況。

(12)開車編制的檢查表、對策表、控制圖、要符合要求,能指導安全開車工作。

(13)檢查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進**況,其人數要達100%以上。

4、開車程式過程安全要求:

(1)系統卸壓:由高壓至低壓進行。

(2)降溫:按規定的降溫速率進行,達到規定要求。

(3)排淨:排淨生產系統(裝置、管道)內貯存的氣、液和固體物料。如裝置內的物料確實不能排淨,應在「安全開車交接書」中詳細交代,並作好安全措施。

(4)吹掃和洗淨殘存物料。

(5)置換:先用氮氣,後用空氣分別置換在開車範圍內所有裝置和管線中的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直至分析結果符合安全開車的要求。

(6)隔絕:按抽加盲板圖的先後順序,抽、加盲板的部位要有掛牌標誌。盲板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並進行編號和登記。

(7)清理開車場地、開車通道。

(8)切斷所有需開車裝置的水、電、汽。

(9)分析測定在開車環境空氣中的有毒氣體和可燃氣體的含量,必須符合有關要求。

(10)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介質的裝置、管道開車時,應切斷電源、切斷物料**、加盲板及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後方可確認開車完成。

(11)所有儲存危險化學品物料的區域和儲存裝置都要安排專人負責值守,預防洩漏等意外事故發生。

5、 開車人員行為的安全要求

(1)所有開車人員必須持有公司頒發的安全作業證才能上崗開車。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同時持有當地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證才能上崗作業。

(3)從事特殊開車作業或零星專案的開車作業,必須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為安全監護。

(4)提倡文明開車,保持開車環境整潔,清理出來的廢渣和廢舊裝置、管道,應及時清理。

(5)在開車現場嚴禁吸菸。

6、電氣作業

(1) 開車場所用電,必須有計畫設定電源點(配電箱),不得任意拆用生產裝置區原來的電氣裝置的電源。如必須拆用,須經生產分廠和****8負責人批准後,由電工拆接,才能使用。開車用的臨時配電箱,應堅固、嚴密、有防水、防雨設施。

箱門上塗有紅色「電」符號和文字的警告標誌,要有專人負責,並加鎖。

(2) 開車場所內所有的電氣裝置開關(除開車用電和照明外),必須掛「開車開車,嚴禁合閘」的標誌。

(3) 臨時電源線的架接,或接用電焊機、水幫浦、電機、臨時照明等一切臨時電源,必須填寫臨時用電作業票,經開車現場負責人和****8單位負責人批准同意後,由電工架接。

(一)在易燃易爆崗位進行開車時,裝設的臨時電氣裝置和線路開關,應符合防爆規定。

(二)臨時電線的絕緣必須良好,架設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如需架空,在室內離地不應低於2.5公尺,室外不低於3.

5公尺,橫過馬路時不低於5公尺。送電前應測量絕緣電阻合格後方可送電。

(三)臨時電器和電源線,使用完畢後,立即拆除。

(4)各種電氣安全用具(護具)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應有專人保管。放在指定地點,防止受潮或受酸鹼腐蝕。

(5)電焊機、水幫浦等電動機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按gb3787的要求,合理選用。一般場所應選用ι類工具。

如使用ι類工具,必須與漏電保護器或安全隔離變壓器同時使用。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作業,必須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如在金屬容器和管道內作業,必須使用ⅲ類工具。

各類工具在使用前都要認真檢查。

(6) 室外臨時安裝的機電裝置及電源開關均應設有防雨設施和照明。

(7) 電氣開車必須嚴格執行電氣開車工作票制度。

(8)開車負責人必須嚴格指定專人負責停、送電聯絡,嚴禁約時停、送電。

(9)不准帶電作業。如必須帶電開車,必須辦理帶電作業證,經裝置副總和開車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確認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後,在有監護的情況下方可進行。

(10)在不開車的情況下進行機電裝置開車時,除按前述辦理外還需辦理停電聯絡手續。切斷電源後,並在開關把手上懸掛「開車開車,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7、 抽加盲板作業

(1) 盲板管理要求

(一) 要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

(二) 要建立盲板檔案卡片,並進行編號。

(2) 要指定專人負責抽加盲板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3)抽加盲板必須確認部位,並掛牌做記號,對較大系統抽加盲板工作,應繪製盲板分布圖,防止因誤抽加盲板造成事故。

(4) 在易燃、易爆系統抽加盲板,應對系統卸壓保持正壓,以防空氣吸入造成事故。

8、拆除作業

(1)開車前應對需要拆除的裝置或裝置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方案由開車負責人組織制定,經機動部確認後,由裝置副總審批。

(2)根據審批方案的要求,分別到有關部門辦理動火、動土、起重、高處等作業許可證(票)。

(3) 組織拆除作業人員學習拆除方案和安全作業的各項規定。

(4) 拆除作業應指定專人統一指揮和監督下進行。

(5)拆除作業前必須將水、電、汽、氣源切斷。

(6)拆除作業的安全措施。

(一)在高處進行拆除作業,按本標準前述有關規定執行。

(二)在腳手架、跳板、平台上作業時,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三)在高處拆除的物體,不得向下亂拋、亂仍,要採用溜槽或其他方法運送。

(四)拆除下來的材料,不得堆積在平台上、樓板、腳手架和跳板上,要及時運走。

(五)在高處作業時,拆除工具應妥善保管,嚴防掉落。

(六)拆除工程周圍,應設定路障、警告標誌,禁止車輛和人員通行。必要時設專人監視。

(七)拆除下來的廢材料,應及時分類清理,運出,保持施工現場整潔,道路暢通。

(八)在有毒有害物質的分廠進行裝置和管道拆除之前,必須對裝置和管道內的殘存物料作進一步檢查,確認清除乾淨,並經分析合格後,方可作業,在現場應準備一定數量的防毒用具,以備急用。

(九)在生產分廠的排放管道附近進行拆除工程時,應與生產分廠聯絡,不得在拆除工作時間內排放有毒有害廢料、廢氣。如必須排放時,應通知拆除人員撤離後才能進行排放。在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以備急用。

9、 票證種類和管理

(1)開車過程中需要進行的特殊作業必須嚴格辦理相關票證。

(一) 動火安全作業證(安環部主管)

(二) 動土安全作業證(專案部主管)

(三) 裝置開車安全作業證(機動部主管)

(四) 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證(生產部主管)

(五) 裝置內安全作業證(安環部主管)

(六) 高處安全作業證(安環部主管)

(七) 吊裝安全作業證(機動部主管)

(八) 斷路安全作業證(專案部主管)

(九) 臨時用電作業票(專案部主管)

安全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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