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備方案

2021-11-02 04:28:14 字數 4842 閱讀 9464

編制人審核人批准人

二00五年十二月

中鐵xx局集團浦南高速公路c合同段專案部c3工區

九曲、新廠隧道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備方案

一、工程概況

1、新廠隧道為分離式雙洞,平均長度為1533公尺,出口均位於平曲線內,出口左右洞平曲線半徑分別為1475公尺和1550公尺左洞進口樁號zk189+419設計標高174.55公尺,出口樁號zk190+903,設計標高196.85公尺;全長1484公尺,縱坡採用1.

7%的單向坡。右洞進口樁號yk189+350,設計標高173.38公尺;出口樁號yk190+932,設計標高196.

67;全長1582公尺,縱坡採用1.7%和-3%的人字坡。

2、九曲隧道為小淨距分離式雙洞,平均長度為237.75公尺,進出口均位於平曲線內,進出口左右洞平曲線半徑分別為950公尺和940公尺,左洞進口樁號zk191+640,設計標高180.09公尺;出口樁號zk191+885,設計標高176.

97公尺;全長245公尺,縱坡採用-1.2%的單向坡。右洞進口樁號yk191+665.

5,設計標高179.81公尺,出口樁號yk191+896,設計標高176.55公尺;全長230.

5公尺,縱坡採用-1.2%的單向坡。進出口洞門均採用城牆式洞口;進出口均採用大管棚進洞。

二、重大危險源辯識及相應防護措施

1、隧道爆破施工

(1)爆破材料的運輸、儲存、加工、現場裝藥、聯線、起爆及瞎炮處理,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gb6722-1986)的有關規定。

(2)爆破作業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化纖衣物。

(3)洞內各爆破作業做到統一指揮,爆破前排程人員通知受影響的相鄰工作面人員、車輛撤離到安全距離外。安全距離:獨頭巷道不少於200公尺;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於100公尺;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於50公尺;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時,不少於500公尺。

(4)爆破期間,所有動力及照明電路均斷開或改移到距爆破點不小於50公尺的地點。

(5)每日放炮時間及次數根據施工條件明確規定,爆破前爆破人員嚴格檢查爆破網路,確保一次起爆。

(6)遇到下列情況時嚴禁裝藥爆破: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護;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未吹洗乾淨;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照明不足;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有大量溶洞湧水時。

(7)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後,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於1.2公尺。

乙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導火索數不宜超過5根,如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燃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工必須撤離工作面。

(8)採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並應加強洞內電源的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於1公尺。

(9)裝藥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離安全地點。

(10)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絡與統一指揮。岩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15公尺(軟岩20公尺)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應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強聯絡和警戒,嚴防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

土質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岩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准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後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人員通行。

(11)爆破後必須通風排煙不少於15分鐘後,檢查人員才可進入工作面排險檢查,並檢查有無殘餘炸藥或雷管,有無鬆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等。妥善處理後,工作人員才進入工作面。

2、隧道開挖、鑿孔、支護

(1)開挖及鑿眼

①開挖鑽眼前,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於安全狀態,燈光照明是否良好,燈具是否滿足施工規範中要求的最低規定亮度,支護、頂板及兩側邊牆是否牢固,有無鬆動的岩石,如有鬆動的岩石應及時支護或清除。

②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並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

③嚴禁在殘眼中繼續鑽眼,嚴禁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鑽孔工具。

④機械鑿岩宜採用濕式鑿岩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岩機。

⑤站在碴堆上作業時,應注意碴堆的穩定,防止滑塌傷人。

⑥帶支架的風鑽鑽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妥。風鑽卡鑽時應用板鉗鬆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鑽桿。

⑦電鑽鑽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操作手必須手戴絕緣手套,腳穿絕緣膠鞋,並不得用手導引迴轉鋼纖,不得用電鑽處理被夾住的釺子。

⑧進洞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經檢驗合格的防護用品。

(2)支護

①施工期間,現場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位定期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指定專人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立即整修加固。

②嚴禁將支撐放在虛碴或軟弱的岩石上,軟弱圍岩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並加木楔塞緊。

③開挖後自穩程度很差的圍岩、噴射混凝土尚未達到一定強度、噴錨後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以及發生突變的圍岩,應採取及時加強臨時支護措施。

④洞內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導坑等)的連線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廂,並在其頂部壓土以穩定支撐,待洞口建築全部完工後方可拆除。

⑤洞內支護,應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在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

⑥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佩帶安全防護用品;機械各部位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⑦對洞內拱頂和地表布置的測點定期觀測,發現洞內和地表位移值等於或大於允許位移值,以及地面或洞內出現裂縫時,必須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等制訂處理措施後再施工。

⑧當發現已噴錨區段的圍岩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應不小於原錨桿長度的1.5倍。

總之,應根據**預報成果正確選擇開挖、支護方法及相應的技術引數,以「早預報、預注漿、管超前、短台階、弱爆破、強支護、緊封閉、勤量測」為施工原則。對於圍岩極破碎段,採用帷幕注漿,根據石質情況進行鑽爆設計,初期支護予以特別加強,必須時增設臨時仰拱,使初期支護及時封閉成環。在進行下半斷面支護時,為避免上半斷面拱架懸空,支護結構失穩,應在拱腳處增設鎖腳錨桿或增設拱腳鋼肋支撐。

為儘量減少對圍岩的擾動,應採用微震爆破作業或人工和機械配合開挖法。

3、隧道施工的防排水

(1)洞外地質調查過程中,應詳細探明地表徑流及泉水出**,並做連通性試驗。雨季前採取相應措施進行防洪,防止洪水灌入洞內。隧道施工中,對地表水豐富和地質條件複雜的地層,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

在隧道兩側設立排水溝,自然順排。同時在雨季備足抽排裝置,並在高壓風水管上安裝三通閥,在遇到大涌水時作為緊急排水管使用。

(2)採用地質法與鑽探、物探相結合的綜合地質**預報方法,探明斷層破碎帶地段岩石的強度、岩性、岩層的破碎程度、湧水壓力和湧水量等情況。

(3)當發現工作面有大量湧水時,應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離至安全地點。

4、瓦斯隧道

開挖隧道應根據圍岩變化及時測定和**是否有瓦斯突出,發現瓦斯時,應加強通風,採取防範措施,當隧道內的瓦斯濃度經通風後仍超過0.5%時,應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1)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的火源。

(2)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打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帶入洞內。

(3)電燈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10v;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採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定在送風道或洞口。

(4)礦燈照明: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總數,應大於經常用燈總人數的10%;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人員應固定燈號;礦燈如有電池漏夜、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鬆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嚴禁發出。發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連續正常使用11h;使用礦燈人員應嚴禁拆開敲打和撞擊礦燈。

出洞或下班時,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

(5)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電鑽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放炮地點附近20公尺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裝藥放炮;電動機附近20公尺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5%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執行。掘進工作面區域性瓦斯積聚濃度達到2%時,其附近20公尺內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6)因超過瓦斯濃度規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裝置,必須在瓦斯濃度降低到1%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面只准人工復電。

(7)隧道爆破作業:嚴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爆破時,宜使用瞬發電雷管,若採用毫秒雷管時,其總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使用煤礦安全炸藥;短隧道放炮時,所有人員必須撤出隧道洞外;長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雙車道上半斷面開挖撤至400m以外,雙車道全斷面開挖應撤至500m以外。

(8)瓦斯隧道中的機具,如電瓶車、通風機、**機、放炮器等,必須採用防爆型。

(9)必須嚴格採用濕式鑿岩,洞內使用的金屬鎚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的金屬器械,不得猛力與石碴碰擊,鏟裝前必須將石碴澆濕。

(10)洞內裝設及檢修各種電氣裝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時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絕緣包紮並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裝置。

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製的防爆接線盒的電氣裝置內進行連線。

(11)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並將結果記入記錄簿。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度校對一次。

(12)通風必須採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一台備用機,並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

(13)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生火花的作業。

5、施工臨時電用

施工臨時用電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充分考慮用電負荷,合理選取變電裝置和供電線路。

(1)嚴格採用「tn-s」三相五線制用電系統,標準配電箱配置,實行「一箱一機一閘一漏保」和**配電兩級保護的管理,合理選配置保引數(末端漏保動作電流30毫安,動作時間0.1秒,上兩級漏保與之匹配),滿足重複接地、裝置外殼接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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