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18種時間知識點總結

2021-10-30 08:55:29 字數 1882 閱讀 4296

1、法院指定監護:被指定人接到通知不服次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起訴的,按變更監護關係處理。

2、宣告失蹤:

公民離開最後居住地的次日起滿2年的,戰爭期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公告期3個月;

宣告死亡:

①下落不明滿4年;

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2年,③戰爭期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意外,有關機關證明不能生還的,0,公告期①②為1年,④為3個月。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軍,研究生就業問題近年來也成為熱點話題。官方發布的研究生總體就業率高達95%以上,但有的專業首次就業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麼才是真實的情況,也許永遠也無法知道,但多幾個渠道了解資訊,或許能在作決定時提供幫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業率超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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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撤銷期間1年,《民通意見73》自行為成立時起超過1年,《合同法55》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

4、「狹義無權**」、「限制行為人的民事行為」相對人的催告權1個月內予以追認,未作答覆,視為否認,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有撤銷的權利,「通知」。

5、訴訟時效:

①普通訴訟時效,2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時起算②1年四種人身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毀損或被丟失的。

③3年,環境汙染損害賠償請求權④ 4年,國際貨物買賣和技術進出口合同。

6、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未申請登記,預告登記失效。

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

7、留置權人指定的寬限期不少於2個月,無約定。

8、占有人返還原物請求權,自侵占發生之日起1年內未行使,該請求權消滅。

9、遺失物的公告期6個月。

10、可撤銷婚姻的撤銷期間1年(登記之日,恢復自由之日)。

11、繼承權訴訟時效2年,自有人否認他的繼承權之日起,最長保護期20年自繼承開始之日。

12、所有人向受讓人主張返還遺失物,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2年內主張。

13、保證期間6個月、2年。

14、代位權,訴訟時效2年;撤銷權,訴訟時效1年(自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除斥期間5年(自債務人行為發生之日起)

15、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質量符合約定,有質量保證期的不適用2年的規定。

16、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除斥期間),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人的法定撤銷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除斥期間)。

17、不定期租賃6個月以上,未採用書面形式。

18、出賣租賃房屋,應在出賣前3個月內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15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不得行使優先購買權。

關於凱程:

凱程考研成立於2023年,國內首家全日制集訓機構考研,一直致力於高階全日制輔導,由李海洋教授、張鑫教授、盧營教授、王洋教授、楊武金教授、張釋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階考研教研隊伍組成,為學員全程高質量授課、答疑、測試、督導、報考指導、方法指導、聯絡導師、複試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務。

凱程考研的宗旨:讓學習成為一種習慣

凱程考研的價值觀口號:凱旋歸來,前程萬里

信念:讓每個學員都有好最好的歸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國最專業的考研輔導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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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18種時間知識點總結

8 占有人返還原物請求權,自侵占發生之日起1年內未行使,該請求權消滅。9 遺失物的公告期6個月。10 可撤銷婚姻的撤銷期間1年 登記之日,恢復自由之日 11 繼承權訴訟時效2年,自有人否認他的繼承權之日起,最長保護期20年自繼承開始之日。12 所有人向受讓人主張返還遺失物,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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