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駕校工作制度中國 成都

2021-10-07 06:32:44 字數 1969 閱讀 2153

一、總則

第一條計畫管理工作的任務:

(一)在科學**的基礎上,為駕校的發展方向、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提供依據,制定長遠規劃,並通過近期計畫組織實施。

(二)根據市場需要和駕校能力,編制企業的年度、季度計畫,使業各項招生培訓活動和各項工作在駕校統一的計畫下協調進行。

(三)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駕校的一切人力、物力、財務,不斷改善駕校的各項指標,以取得最佳的經濟效果。

第二條駕校的計畫管理根據「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分**進行管理。駕校計畫管理是計畫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各個職能部門,都分別是各種專業計畫的歸口部門。

第三條為保證駕校計畫工作的正常開展,應加強綜合計畫機構,提高它在駕校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級有計畫部門和歸口部門也必須根據計畫工作的要求配備計畫人員。

第四條駕校計畫必須認真進行綜合平衡,堅持「積極平衡,留有餘地」的原則,不缺口,不「打理伏」。

第五條駕校的各項計畫是市場經濟計畫的基本組成部分,是駕校經營活動的依據,計畫一經下達,各級各部門都必須發動職員,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計畫的實現。

第六條統計工作是駕校的一項基礎工作,是監督檢查計畫執**況的重要工具,應準確、及時、全面反饋計畫執**況,禁止弄虛作假。

二、長遠規劃

第一條長遠規劃是確定駕校未來發展方向和奮鬥目標的戰略計畫,通過年度計畫的安排逐步實現,其主要內容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一)駕校招生的發展方向;

(二)駕校培訓的發展方試;

(三)駕校為學員的服務;

(四)駕校培訓學員結業將要達到的水平;

(五)駕校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造;

(六)職工教育培訓及文化設施建設;

(七)職工生活福利設施的改造和提高;

(八)能源及原材料的節約。

第二條長遠規劃的編制工作由駕校校長主持。計畫管理部負責彙總、綜合平衡,提出總體方案上報。各歸口部門按規劃要求負責蒐集、整理資料提出專業規劃(草案)。

長遠規劃經校長批准後分年組織實施。

三、指標管理

第一條年度綜合計畫所規定的各項計畫任務是通過一定的計畫指標來表示的。計畫指標就是駕校在計畫期內在生產經營活動方面應該達到的目標和水平。為全面反映駕校的經營活動,必須適當設定各種指標,建立健全企業的指標體系,完善和促進計畫管理工作。

第二條計畫指標應按平均先進水平來確定,一般應高於上期實際達到的水平,並經過努力才能實現的。

第三條計畫指標實行分級歸口管理。校級指標(總指標)由駕校計畫彙總、平衡、上報和下達,各業務職能部門負責歸口管理。

第四條為使計畫任務層層落實,計畫指標必須進行層層分解,堅持誰管什麼指標,就分解什麼指標。分解指標必須和總指標保持平衡和銜接,分解指標執**況按規定路線進行反饋。

第五條校級指標的設定,須同指標歸口部門商定。

第六條必須在當年11月底正式下達次年的工廠年度經營綜合計畫。

四、計畫指標的調整

為維護計畫的嚴肅性,駕校計畫一級部門及校領導批准下達後,必須嚴格執行,各歸口部門和執行單位均不得隨意修改。如確因客觀原因影響,經主觀努力仍不能完成計畫時,在有利於調動廣大職工完成計畫積極性的前提下,調整計畫指標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一)校級計畫指標的調整,由執行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送歸口部門簽署意見後,經計畫管理科審核報校領導審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計畫執行。

(二)調整年度計畫指標應提前乙個季度申請,調整季度計畫指標應提前乙個月申請,整月度計畫指標應提前十天申請。

(三)調整某一項計畫指標,如需同時相應調整其他有關計畫指標時,應一併上報,呈請審批,以保證計畫的平衡、協調。

(四)調整計畫指標一律以書面批覆為準,在未接書面批覆以前,一律按原計畫考核。

五、計畫的檢查和考核

第一條各級領導必須隨時監督檢查計畫的執**況,及時發現執行過程中的問題,採取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以保證計畫的順利完成。

第二條檢查計畫執**況,應充分利用統計報表,會計報表,業務報表等資料。檢查計畫的實際完成數,一律以統計報表數為依據。

第三條計畫的考核必須與經濟責任制考核相結合。考核的計畫數,一律以上一級部門批准或下達的計畫數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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