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辦法

2021-10-01 07:43:17 字數 2863 閱讀 3093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不斷改善員工居住水平,減輕員工負擔,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劃分

1.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員工宿舍的綜合管理,包括宿舍調配、物品配置、費用統計核算、管理制度制定、宿舍鑰匙管理、安全衛生監管檢查等。

2.專案部負責管轄區域內員工宿舍未更換卡式水、電表的查抄工作,定期將抄表資料通過書面形式轉給行政辦公室(或由行政辦公室組織臨時抄表人員定期抄表)。同時,專案部負責本轄區內宿舍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行政辦公室通過工作聯絡單的形式,產生的維修費用由行政辦公室承擔)。

3.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申請宿舍的資格認證。

4.財務部負責員工宿舍抵押金的收取和住宿費、水電費扣款,及卡式水、電表的收款、儲值。

5.秩序維護大隊負責保安一號院的日常管理。

6.宿舍管理委員會負責宿舍分配、裝置配置、大中修等的審定和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式

(一)可申請住宿人員範圍:管理人員;維修、保潔、綠化班組長以上人員(含業務技術骨幹或生活有特殊困難員工),家住外地(京內無房)或京內有房但在遠郊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縣和延慶縣)居住的員工;特殊崗位(如專案部副職以上人員定期加班)、階段性工作(如區域創優、打壓試水等)和院校實習生可以申請臨時宿舍。

(二)申請程式

1.員工或院校實習生申請宿舍,應填寫《員工宿舍使用申請單》,臨時性需註明,經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

2.員工申請帶家屬宿舍,須直系親屬(即夫妻及兒女;夫妻雙方或父母兒女都在公司工作,以男方或父母申請為主),應填寫《員工及家屬宿舍使用申請單》,由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應就員工在職情況、居住情況等進行審核,填寫明確意見。

3.符合條件的,經行政辦公室批准,憑《員工(及家屬)宿舍使用申請單》到財務部交納居住抵押金,3個工作日內由行政辦公室宿舍管理人員予以安排,並做好登記。

4. 員工直系親屬(即夫妻及兒女)來京探親,可申請臨時性宿舍,填寫《員工直系親屬探親暫住申請單》,經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行政辦公室批准並發放蓋有公司印章的暫住證明,2個工作日內由行政辦公室安排。

(三)日常管理

1.分配標準

住宿人員本著屬地、就近安排的原則。

(1)職能部門、專業公司、專案部副職(含)以上人員,可分配15㎡以內宿舍一間,共用衛生間1處。

(2)專案部組長、職能部門中級技術職稱以上人員(已按實際職稱聘用),職能部門、專業公司高階管理員,財務部台賬室組長,可安排11㎡左右的宿舍2人居住1間,共用衛生間1處。

(3)職能部門、專業公司助理工程師、中級管理員、初級管理員,專案部前台工作人員、客服專員、財務部台賬工作人員,可安排8㎡左右的宿舍2人居住1間,共用衛生間1處。

(4)涉及(2)(3)項符合帶家屬條件的員工,可申請同級別房間1間,共用衛生間1處。

(5)專案部維修、保潔、綠化班組長以上人員(含業務技術骨幹或生活有特殊困難員工)、司機、食堂操作工等可申請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4㎡宿舍,在地下室安置;符合帶家屬條件的員工,地下室安置一間(根據地下室實際房間大小安排,原則上不突破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4㎡)。

(6)特殊崗位、階段性工作,根據預留房間情況安排臨時性宿舍,居住時間不超過60天;員工直系親屬(即夫妻及兒女)來京探親,憑行政辦公室發放的暫住證明居住,暫住日期不超過45天;院校實習生住宿可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書面材料和《員工宿舍使用申請單》另行安排。

2.收費標準

(1)採用費用加租金方式,即收取水、電費(按實際發生計收)和房屋租金(地上宿舍10元/月·平方公尺,地下宿舍5元/月·平方公尺)。

(2)對秩序維護隊員集中住宿暫不考慮收取費用;

(3)每月25日前,按實際住宿人員由行政辦公室統計宿舍租金,由專案部將水、電表抄表資料通過書面形式轉給行政辦公室核算(或由行政辦公室組織臨時抄表人員定期抄表提供的資料核算),行政辦公室彙總後交財務部,由財務部從住宿員工次月工資中扣除;

(4)15日前入住的,收取整月租金;15日**住的,收取半月租金。15日前退宿的,收取半月租金,15日後退宿的,收取整月租金。

(5)使用卡式水、電表的住宿員工,定期交款充值。

(6)費用收繳以行政辦公室住宿人員登記為準,發生變更的,所屬部門(單位)應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行政辦公室。

(7)由於事故停水使宿舍成為臨時取水點或作為保潔工作取水處的宿舍用水,行政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

(8)員工直系親屬(即夫妻及兒女)來京探親,根據暫住房間面積和日期計收房費及水、電費用;特殊崗位、階段性工作,由公司領導簽署意見時,註明各項費用是否收取。

3.住宿要求

(1)員工退宿時,經行政辦公室清點查驗,如宿舍內設施完好、鑰匙齊全,不欠繳相關費用,由行政辦公室在收據上簽署意見後交財務部退還全部押金;如宿舍物品損壞、丟失,直接責任人所繳押金折抵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其補充賠償;不能確定直接責任人的,同宿舍員工共同承擔賠償費用。

(2)員工住宿須服從統一安排,到指定房間、床位住宿,配置的家具等用品不得私自調換;不得亂接電線或私裝、私改水、電裝置;不得使用高能耗電器、裝置(如:電飯煲不超過500瓦,電磁爐不超過1600瓦);不得在床鋪上吸菸。

(3)不得擅自留外來人員住宿。一經發現或被舉報,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

(4)住宿人員須搞好個人內務,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宿舍衛生。宿舍內嚴禁存放他人物品和危險、易燃、易爆物品。

(5)要自覺遵守宿舍紀律、講究公德、團結互助、互相尊重,不大聲喧嘩,不准在宿舍內會客並嚴禁從事違法違紀活動。

(6)住宿人員須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外出時鎖門、關窗、斷電。因過失發生各類事故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損失。

(7)住宿員工要簽訂《宿舍安全管理協議書》。

(8)對於塔樓安裝消防設施(操作櫃)的房間,居住人員若外出,需將門鑰匙託管到隔壁房間或行政辦公室。

4.問題處理

(1)對於住宿員工違犯上述日常管理規定者,行政辦公室將按照公司制度給予處罰。對觸犯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員工有檢舉揭發和制止不良行為的義務。

本辦法於2023年7月1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辦法

第九條各住宿員工未經行政部門許可,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第十條公司宿舍僅限員工本人住宿,未經行政部批准不得留宿任何人員。第十一條各住宿員工應不斷提高自身的生活道德修養,節約用水用電 最後離開宿舍或就寢者,應關好門窗及電器電源。第十二條各住宿員工應團結友愛 相互幫助 如遇員工身體不適的,應及時就醫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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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不准帶進和飼養任何動物。12 員工在宿舍內晾曬衣物 鞋帽等,不得肆意懸掛,應在各自宿舍內由管理部門規定的晾衣繩或水房晾衣桿上懸掛,衣服風乾後及時收起,切勿隨意堆放。13 裝卸人員各項住宿管理由裝卸隊長負責分管,駕駛員各項住宿管理由車輛管理小組於灝負責分管,物業人員各項住宿管理由物業經理負責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