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辦法

2023-01-06 11:45:04 字數 4752 閱讀 7675

1.0 目的

為保證員工有乙個清潔、衛生、安全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2.0 範圍

全公司所有人員

3.0 權責

3.1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員負責住房分配、衛生、安全、紀律、水電源的管理與控制及宿舍之安排、宿舍評比等工作管理。

3.2宿舍管理員負責提供新進﹑離職或晉公升﹑降職等原因需入住或調換宿舍之通知單。

3.3宿舍管理員負責宿舍之維修及樓道的清潔、消毒等相關工作。

3.4捨長負責整間宿舍的衛生安排及維修呈報,每日督導清潔工做好每項工作

4.0宿舍分配基本標準和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補貼標準

分配基本標準

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補貼標準

5.0 員工入住及搬離宿舍程式.

5.1新進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開出「住宿申請/通知單」交本人,保安依「住宿申請/通知單」辦理相關入住手續.

5.2外宿回廠人員,由各部門文員至人事行政部領取「住宿申請/通知單」交本人填寫相關專案,經部門主管審核後,由部門文員轉交至人事行政部授理。

5.3 所有人員因晉公升、降職需調換宿舍者,至批准之日起乙個星期內由人事行政部填寫「住宿申請/通知單」,通知其調整宿舍。

5.4 員工依「住宿申請/通知單」在兩天有效時間內到保安處辦理入住登記手續,逾期不入住者, 視為無意住宿﹐取消住宿床位,乙個月後方可再次辦理入住手續,逾期不住宿者公司不負任何責任,同時公司從人事行政部發出(含外宿回廠人員授理回覆)「住宿申請/通知單」次日起計扣住宿費(外宿後回廠及新進員工均適用。)對於因需調整宿舍而未執行者,至通知次日起計扣雙重住宿費,即原住宿標準+調整後住宿標準。

5.5 員工離職時,憑人事行政部開出的「物品放行單」至保安處辦理公物(如:鎖匙及相關物品)移交及私人物品檢查放行手續,若損壞及遺失公物,保安在「物品放行單」上標註,並通知人事行政部按照成本**折算,從工資中扣除;若為故意行為,應加倍賠償。

員工至辦理完相關手續後,即刻搬離宿舍區。

6.0宿舍管理

6.1 公司宿舍供員工選擇,不住不扣住宿費。工廠住宿人員,按職等從當月工資中扣

除,其具體標準為:職等4等以上,100元/人/月,職等4等以下,50元/人/月,不足半月者按半月計算,超過半月按比例計算。

6.2 為確保廠區安全﹐公司規定不准借宿,如特殊情況需借宿者,申請人必須在公司工作年資6個月以上,各方面表現良好,借宿時間僅限每個星期一人天,並由當事人如實填寫《住宿申請/通知單》須經部門主管擔保,人事行政部核准,經理批准方可入住;未經准許而強行進入或混入廠區者,一經查出一律當三無人員送派出所處理,當事員工記大過處分,值班保安記小過處分。

6.3 宿舍就寑時間pm24:00,保安在24:

00準時查房﹐查房後宿舍保持安靜,如加班超過24:00依下班時間推遲1個小時熄燈,晚班保安負責安排、控制、檢查,如超過時間未關燈者,記該宿舍大過一次(職等7等及以上人員宿舍不受此限制)。嚴禁私自開關宿舍區的總電源,違者記大過或開除。

6.4 保安定時或不定時查房,查房內容有﹕清理離職人員﹑男/女宿舍是否有異性或逗留等現象、不按公司宿舍管理規定執行的違規現象的提醒及統計,並提報處理。

6.5愛清潔、講衛生,工廠全員均有義務維持工廠宿舍的整潔,對違規及試圖破壞宿舍整潔(塗劃牆壁、隨地吐痰等,如:腳踹牆壁及用贓手觸控牆壁等)現象者,每處處以20元以上罰款,對查不出責任者,全樓層\宿舍人員共同分擔(如樓梯處牆壁出現異常,凡經過人員均應分擔罰款)。

6.6每間宿舍除床外配置:工作台及工作椅一套,掃帚,地拖,垃圾鏟,擺物架各一,掃帚、地拖、垃圾鏟使用年限至少一年,各宿舍以舊換新,不足一年者,由宿舍舍員出錢購買。

6.7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取消其住宿資格,並交由人事行政部處理。

a. 多次不服從捨長的監督、指揮者及嚴重違犯宿舍管理制度者;

b. 在宿舍賭博、鬥毆及酗酒;

c. 蓄意破壞公物用品或設施等;

d.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e. 違犯宿舍安全規定者;

f. 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g. 不愛個人清潔衛生,蓄意破壞宿舍環境者。

7.0 宿舍評比

7.1 各宿舍由宿舍管理員指定或全舍民主選舉一名捨長(4人以上宿舍),捨長津貼每月人民幣20元,對不稱職的捨長公司將隨時撤換。

7.2 捨長的主要職責:(1)負責本室值日安排,大掃除安排。

每舍每天應安排1名值日生。(2)宿舍內各類設施的維修申請,物品領用。(3)管理好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舉報破壞公物者。

(4)督促本舍員工遵守宿舍管理管理規定,督促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5)每月參加一次宿舍長例會,向宿舍管理員反映情況。

7.3值日生職責:(1)服從捨長的工作安排。(2)負責宿舍陽台的整理、整頓、清掃、清潔。(3)督促舍員搞好個人物品整理擺放。(4)負責宿舍內的電源定時開關。

7.4 捨長失職一次罰款10元,值日生不服從安排未清掃宿舍等失職一次罰款10元,舍員不服從安排一次罰款10元。

7.5 執勤人員進入宿舍時,至少應有2人以上(含),否則罰款10元或以偷盜論處。

7.6 宿舍評比每週由保安隊長帶領指定評分人員進行兩次不定時的打分,評比方法採取10分制:宿舍地面不乾淨或有雜物扣2分;衣服晾曬不按指定位置或欠整齊扣0.

5分;櫃子或桌面上物品擺放不整齊扣1分;燈管、風扇不乾淨,有灰塵扣1分;床下鞋子、箱子擺放不整齊或超出黃線範圍內扣2.5分;毛巾不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扣0.5分;房間內、床上整體不整齊狀況扣2分;室內衣服不按指定位置掛放,欠整齊扣0.

5分;評分結果寫在計分表上,嚴禁舍員塗改計分表,違者記小過1次,找不到責任者,費用由全舍員共同分擔.

7.7 月底統計分數,評比出前3名與最後3名,公布於公布欄。前3名的宿舍捨長各獎勵20元,宿舍成員各獎勵10元;最後3名或總評低於6分以下的宿舍捨長各罰款20元,成員各罰款10元。

(列入前3名宿舍,如當月宿舍有處分記錄者,取消其先進資格。)

7.8優秀宿舍的獎勵在宿舍長會議上發放,人力資源課負責評比的公平性監督。

8.0 宿舍規定

8.1各宿舍每日清掃,輪流值日,保持宿舍清潔衛生,自覺接受監督、檢查、處罰。

8.2 宿舍清潔工負責按宿舍區衛生檢查表打掃宿舍公共區域清潔衛生。

8.3床上用品、被子、毛巾、鞋子、盆、桶等私人物品須擺放整齊,不得超出黃線外,

嚴重者每次罰款10元。(漱口杯及牙刷等統一置放在陽台擺物架上,洗臉巾用衣架懸掛於擺物架下鐵線上。)

8.4每日必須保持室內清潔,陽台無積水、無青苔;牆壁、房頂、門窗、地面、燈、風扇無灰塵、無蜘蛛網,無亂貼、亂畫、亂掛、亂釘現象.如亂畫、亂掛、亂釘違者每次罰款10元,查不到責任人,費用由全舍員分擔.

8.5宿舍內不得擺放未洗的襪子、鞋墊及溼衣物等不適宜之物品.

8.6宿舍內每星期必須進行一次大掃除.

8.7保持公共衛生間的清潔衛生,愛護宿舍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者,

加倍賠償。

8.8宿舍無人時,非宿舍人員(除例行公事人員以外)不得進入他人房間,違者記警告.

8.9宿舍內不准使用蠟燭(除停電以外)、油燈等燃火裝置,違者記警告,因此而造成事故、火災發生等移送公安機關,並做開除處理。

8.10宿舍內電燈、電扇等電器裝置在宿舍無人時或不使用時須及時關閉,違者罰款30元,找不到責任人,費用由全體舍員分擔.

8.11未經允許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違者記大過,留宿異性者做開除論處.

8.12嚴禁在宿舍有賭博、打架鬥毆、酗酒等破壞公司名譽之行為,違者記大過以上處罰,嚴重者做開除處理,並扭送公安機.

8.13不准挪用(如洗衣粉、牙膏等)或偷盜他人用品﹑錢財,一經查實大過一次或做

開除處理,特別嚴重者扭送公安機關.

8.14嚴禁在房間內洗滌、從樓上向樓下倒水、扔東西,違者記大過.

8.15嚴禁將公物、飯菜、不健康書籍等帶入宿舍,違者記小過.

8.16嚴禁將餐具帶回宿舍清洗,違者記警告一次.

8.17嚴禁在走廊上追逐打鬧、大聲喧嘩等影響他人休息行為,違者記小過.

8.18熄燈後嚴禁喧嘩、**、打牌、放收錄機等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記警告。

8.19嚴禁使用電爐﹑煤氣爐、火水爐等裝置,嚴禁私接電燒水做飯、飲炊等,違者除沒收工具外,另記大過一次,視情節嚴重造成火災、事故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對裝有插座宿舍,嚴禁再向外延伸,即接插板作他用,違者除沒收相關裝置外,另記大過一次,因此而造成用電事故者,由造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8.20宿舍之熱水只用於沖涼(1人/天限15kg熱水),不得用於洗衣服、洗碗等其它用途﹐違者記警告.熱水**時間為:

白班(20:00-22:00),夜班(7:

15-9:15), 超時工廠不**熱水。

8.21宿舍床位定位後不得隨意調換﹐(特殊調換需寫報告﹐經逐級審批、核准後方可

調換),違者記警告.(員工不得私自調換至宿舍空床位,且空床位上東西擺放應規

範整齊,違者記警告一次。)

8.22住宿舍人員必須配合當值保安的安全檢查工作,故意搗亂者罰款10元。

8.23宿舍的公共設施統一由公司規劃,不得隨意變動,違者記警告處罰,因此損壞者,照價賠償。

8.24宿舍廁所堵塞,或其它需維修之事項或用電不良等安全因素,由捨長寫「電工日常□安裝□維修作業聯絡單」提報到當值保安處安排處理,若為故意行為而造成,則全舍員記大過一次。

8.25宿舍內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好,遺失後果自負,公司不負責任何責任。

8.26上班時間內員工不可擅自返回宿舍﹐宿舍保安必須查實有效放行條後方可讓員工

進入宿舍(如員工生病請假等);如未執行保安驗放程式而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

8.27嚴禁躺在床上抽菸或吃有害健康之不良品,違者記小過或做開除處理。

8.28宿舍內不得私藏凶器、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違者記大過或開除處理。

9.0 外宿申請程式

9.1已住宿員工或新進人員如需自行租房外宿﹐至部門文員處填寫「外宿申請單」﹐「外宿申請單」須詳細填寫外宿位址及****(聯絡**),經部門主管簽名審核, 人事行政部核准後,方可執行。

宿舍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宿舍區管理,制定本辦法。一 宿舍區管理工作包含 保潔 安全等工作。二 宿舍區 含院校街南北院 料場 南湖 南大街 東明路 地下車庫 的保潔及安全工作實施對外委託管理 現受託單位為濰坊市信誠物業服務 公司跟受託單位簽訂委託合同,合同中明確工作內容和要求,明確雙方責任。一 宿舍區衛生保潔...

宿舍管理辦法

xx 管理檔案 檔案編號檔案版本頁碼修訂日期 xx zd 0016 a 0第1頁共3頁 xx宿舍管理辦法 1 目的 規範宿舍管理,確保宿舍各項管理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管理辦法。2 範圍 公司宿舍管理適用3 內容 3.1管理職責 3.1.1總務部 3.1.1.1宿舍分配,內部宿舍與外租宿舍管理 3....

宿舍倒班管理辦法

1 對臨時休息 住宿的要求 本公司人員以及外來人員需臨時休息或住宿要進行登記,填製登記簿,詳細寫明入住房號 入住人數 入住時間 離開時間。對臨時休息或住宿提供必要的服務,如茶水等。對臨時休息或住宿的人員,需要收取費用的,要統一標準,並開具收款收據 或發票 登記入帳,妥善保管好錢款,並及時上交公司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