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處方書寫管理辦法

2021-09-16 22:50:39 字數 1817 閱讀 5374

《處方管理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已有三個月,在院長和各相關科主任的領導和各部門員工的努力下,全院對《處方管理辦法》進行深入透徹的學習,對《處方管理辦法》的執行基本到位,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效果,同時提高了藥劑科的管理層次。同時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藥劑科發現院內不同部門對某些條款的解讀理解存在著一些偏差,造成日常工作中有一些不同意見發生。藥劑科根據中國醫院協會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和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藥事管理研究部編寫的《處方管理辦法答疑》,結合我院實際情況,以藥劑科的理解對某些條款作一解讀。

1、通用名和一品雙規。藥品使用通用名開處方,同一通用名藥物只許「一品雙規」,這是《處方管理辦法》重點強調的內容,目前我院對這規定執行比較到位。根據衛生部頒布的《常用藥品通用名目錄》及《藥典》、《新編藥物學》十六版、《江蘇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等資料確定藥品通用名,個別藥物通用名存在疑問時以最新的資料為準(如卡巴克絡,原稱腎上腺色腙,安絡血)。

藥品習用名由於衛生部沒有新的解發布臺,院內暫不使用。目前醫院有個別品種因臨床特殊需要超過「一品雙規」範疇(如生理鹽水500ml),藥劑科與各相關科室協商後確定各個劑型的通用名稱,使之符合規範。

2、病區用藥醫囑單。《處方管理辦法》第二條「處方包括醫療機構病區用藥醫囑單。」《答疑》中明確寫明「病區用藥醫囑單,應含患者姓名、病歷號、臨床診斷,藥品名稱、劑量單位、用法、用量等」,「藥區用藥醫囑單由病區藥房的藥師審核、調配(擺發)藥品,不能採用所有患者用藥彙總成藥品請領單的辦法。

」目前我院住院病人就是在電腦系統中彙總成藥品請領單進行領藥的,無法審核。如果要執行上述規定,需對我院的his系統和工作流程進行大改動,據藥劑科所了解,目前國內絕大多數his系統都是對住院患者彙總領藥的。同時如果所有患者每人一張用藥醫囑單,藥師逐一進行審核,中心藥房工作量增加太多,人員也需要增加。

這是目前最大的難題,如何解決由院內綜合研究後決定。

3、處方雙簽名。《辦法》規定的調劑操作程式完成後藥學人員應簽名或蓋章。藥品調劑工作,不准採用從收方審核到調配、發藥均由一人操作完成的工作模式。

急診一人值班時,應按兩人值班模式和操作程式進行工作,實行雙簽名或蓋雙簽章,審方與調配完成後,應第一次簽名或蓋簽章;然後再重新審核處方和核對調配,正確無誤後,將藥品發給患者,並作用藥交待與安全用藥指導,在發藥處再次簽名或加蓋簽章以示負責。因此藥劑科認為急診處方雙簽同一藥師名字是可以的。

4、藥品的用法用量問題。新《處方管理辦法》中藥品用法規定使用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縮寫體書寫,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字句,這一點醫院貫徹執行得比較好。但是否超劑量使用的界限比較模糊,藥劑科認定常用劑量都以藥品說明書為準,凡超過說明書用法用量都屬超劑量使用,醫生必須簽名或蓋簽章,因為藥品說明書是經過藥監局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

5、 臨床診斷。《辦法》多次提到醫師開具處方要寫明患者「臨床診斷」,目的是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有效,因為「臨床診斷」是藥師審核處方的最重要的依據,防止出現搭車用藥、聯合用藥過多、用藥錯誤等問題。對於確診的醫師應寫明診斷,不確診的可寫上某症狀待查,診斷應用中文或常用英語書寫清楚,就是藥學技術人員能看懂,如果診斷寫成疾病**等藥師不懂的名稱就失去了書寫臨床診斷的意義了。

特殊情況如對個別患者**造成不利或可能涉及隱私問題可以不寫診斷。

」我院目前門診大廳中有電子顯示屏,有手動觸控螢幕,服務台和收費處有列印的所有藥品**目錄,完全符合辦法所要求。

處方審核與評價。《辦法》要求建立處方點評制度,填寫處方評價表,對處方實施動態監測,登記並通報不合理處方,對不合理用藥及時予以干預。經過努力,藥劑科利用電腦系統定期生成處方評價表,藥房對不合理處方定期彙總點評,掌握有第一手的資料。

但某些資料的合理性範圍沒有明確標準出台,如基本藥物佔處方用藥的百分率我院在88%左右,**醫院應該為多少沒有資料參考,我們目前無法進行干預。也許不久的將來會有各種標準出台,對藥劑科的監督管理會有很大的幫助。

門診處方書寫制度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醫師才能坐診處方。2.處方使用中文或拉丁文,以藍黑墨水或黑墨水書寫。3.處方內容應包括 診所全稱 門診號 處方編號 年月日 病員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藥品名稱 劑型 規格及數量 用法 用量 醫師簽字 配方 發藥人簽字 藥價。4.一般處方以三日量為限,對於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

門診處方書寫規範

門診處方的書寫有一定的規範,提高門診處方質量,可以有效促進臨床合理用藥。門診處方書寫規範1認真填寫處方前記。2處方頭 凡處方都以r或rp起頭。3處方正文,為處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藥品的名稱及劑型規格的數量.每一藥佔一行,藥品用藥單位 凡固體或半固體藥物以克 g 毫克 mg 為單位,液體藥物一般均以毫公...

處方書寫與管理制度

處方是指由註冊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 以下簡稱醫師 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 以下簡稱藥師 審核 調配 核對,並作為患者用藥憑證的醫療文書。醫師開具處方和藥師調劑處方都應當遵循安全 有效 經濟的原則。一 處方權的獲得及規定 1 凡在我院註冊的執業醫師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