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護器具管理作業要點

2021-09-06 12:46:55 字數 5003 閱讀 437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唐山建龍實業****(以下簡稱公司)安全防護器具採購、使用、保養流程,防止生產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與安全,特制定本要點。

第二條本要點適用於公司安全防護器具的配備、申請、採購、發放、使用、保管、維護、檢驗、報廢作業管理。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安全生產處

1、負責建立公司安全防護器具配備標準。

2、負責安全防護器具的變更申請工作。

3、負責安全防護器具初次檢定的申請審核工作。

4、負責抽檢安全防護器具的驗質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安全防護器具的使用情況。

6、負責檢查、督辦各單位按規定進行安全防護器具及其附件的檢驗工作。

第四條能源中心

1、負責研擬煤氣、高壓電氣系統安全防護器具的配備標準。

2、負責使用單位煤氣、高壓電氣系統安全防護器具申請的審核工作。

3、負責抽檢煤氣、電氣系統安全防護器具的驗質工作。

4、負責組織培訓各生產廠有關崗位員工正確使用、保養煤氣和高壓電氣系統安全防護用品,並監督檢查各單位安全防護器具的使用情況。

5、負責檢查、督辦各生產廠按規定進行煤氣、高壓電氣系統安全防護器具及其附件的檢驗工作。

6、負責公司煤氣、高壓電氣系統安全防護器具材料充裝、零部件統一採購計畫、維修工作。

第五條**處

1、負責安全防護器具的採購。

2、負責對庫內安全防護器具的妥善保管。

3、負責安全防護器具的初次檢定申請工作。

第六條裝置處

1、負責計量、儀表類安全防護器具初次檢定工作。

2、負責安全防護器具的入庫驗質工作。

3、負責按國家要求對安全防護器具及其附件的檢驗工作。

4、負責安全防護器具的報廢手續辦理。

第七條使用單位

1、負責本單位所需安全防護器具的申報工作。

2、負責安全防護器具的支領、發放、使用、保養、報廢工作。

3、負責安全防護器具的日常檢查、保管、建立台賬及申請檢驗。

4、負責培訓、監督本單位員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器具。

第三章安全防護器具種類及配備標準

第八條安全防護器具種類

1、易燃、有毒氣體防護器具: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通風式長管呼吸器、自動蘇生器、co檢測報警儀、氧氣檢測儀、氫氣檢測報警儀、復合氣體檢測報警儀、防毒面具(一氧化碳、氨、苯、硫化氫)、防毒口罩、防靜電服、防靜電鞋等。

2、化學藥品防護器具:噴淋裝置、洗眼器、耐酸鹼服、耐酸鹼手套、耐酸鹼勞保鞋、防酸雨衣雨褲、防酸面罩、防酸霧眼鏡等。

3、電工防護器具:高壓絕緣夾鉗、絕緣拉桿、封地線、絕緣靴、絕緣手套、高壓聲光驗電器、電工阻燃安全帶等電氣作業使用器具。

4、電焊、氣割、鉗工防護器具:高空阻燃安全帶、護目鏡、頭盔式焊接面罩、隔熱避火服等。

5、防輻射用品:個人劑量儀(放射源)、隔熱面罩、阻燃服、護目鏡等

6、個人所有防護器具:安全帽、防塵口罩、防割手套、防護圍裙、耳塞等。

第九條安全防護器具配備標準

1、易燃、易爆有毒區域:

(1)公司煤氣區域、氮氣區域及有硫化氫、氨等有害氣體區域的作業需配備空氣呼吸器、一氧化碳檢測儀;對於空間狹小的裝置內,不能配戴空氣呼吸器的,經安全生產處核准,煤氣防護站人員現場把關,生產廠安全員監護下,可以配戴長管呼吸器。

(2)煤氣防護站需配備自動蘇生器、氧氣檢測儀、復合氣體檢測報警儀、充填幫浦、可燃氣體分析儀、擔架等防護器具。

(3)有氨氣、苯、硫化氫、***的區域應配備相應的防毒面具。

(4)在製氫等易燃、易爆場所應配備防靜電服、防靜電勞保鞋、氫氣、可燃氣體檢測儀。

2、冷軋酸洗、酸再生、能源水處理、焦耐化產、技術處化驗室等接觸化學藥品的作業崗位,應配備防酸、耐酸鹼手套、耐酸鹼服、防酸面罩、防酸雨衣褲等,酸、鹼作業場所應配備相應數量的洗眼器、噴淋裝置。

3、電氣作業需配備高壓絕緣夾鉗、絕緣拉桿、封地線、絕緣靴、絕緣手套、高壓聲光驗電器等安全防護器具。

4、特殊作業:

(1)高於1.5公尺的高空作業,必須配備安全帶,高溫環境作業使用阻燃安全帶。

(2)使用氣割、機加工金屬切割、包裝、有毒物品轉運等容易傷害眼睛的作業應配備護目鏡。

(3)帶鋼打捆等容易飛濺金屬導致面部受傷的崗位作業,應佩戴有機玻璃防護面罩。

(4)對於容易引起著火的作業(煤氣帶壓焊接作業、處理突發火災事故等)應配備隔熱避火服、阻燃安全帶。

5、涉及公司輻射崗位作業,放射源崗位配備個人劑量儀(放射源);熱輻射區域配備隔熱面罩、阻燃服。

6、個人防護用品根據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進行定期發放。

第四章安全防護器具的配備申請

第十條安全防護器具的配備申請

1、新增/更換申請: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本要點要求,需由使用單位填寫《安全防護器具配備申請單》(見附件一),經本單位一級主管審核後,報安全生產處一級主管複核,經生產副總審批。

注:煤氣、高壓電氣系統安全防護器具申請新增/更換時,使用單位在報安全生產處複核前,需先報能源中心審核。

2、變更申請:

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安全生產處提出變更安全防護器具配備申請。由安全工程師填寫《安全防護器具配備申請單》,經本單位一級主管審核後,報生產副總審批。

第五章安全防護器具的採購、驗質

第十一條安全防護器具的採購

1、**處根據使用單位提出的採購計畫,進行安全防護器具的採購。

2、採購的安全防護器具必須具備「三證」,即產品合格證、安全鑑定證和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安全等級達到申請方要求。

第十二條安全防護器具的驗質

1、裝置處需在安全防護器具入庫前進行質量檢驗:包括檢視產品型號與實物是否相符,檢視所帶各種檢驗合格證明,不符合標準不准入庫。

2、使用單位在支領前需對安全防護器具的質量進行確認,保證質量合格,完好、使用靈活。

3、能源中心、安全生產處對安全防護器具的質量進行監督、抽查。

第十三條安全防護器具的初次檢定

新入庫計量、儀表類安全防護器具在使用前,由**處向裝置處提出初次檢定申請。

第六章安全防護器具的支領、使用

第十四條安全防護器具的支領

各單位按規定根據員工崗位支領相應的安全防護器具並及時發放。

第十五條安全防護器具的使用

1、空氣呼吸器的使用

(1)空氣呼吸器適用於洩漏或極有可能洩漏煤氣等有毒有害物質區域的作業。

(2)空氣呼吸器使用前保證壓力不低於200bar (20mpa),如小於立即充氣,不得隨意放空氣瓶內氣體。

(3)使用者必須留意空氣呼吸器報警哨,如果報警哨開始報警則應立即撤退到安全區域。

2、長管呼吸器的使用

(1)長管呼吸器使用符合第九條第1款第(1)目要求。

(2)使用時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不受汙染的大氣相連,防止中毒。

(3)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於有毒區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

(4)使用時,設專人適時檢測進氣口端有毒物質及氧氣含量,發現超標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3、氣體檢測儀的使用

(1)一氧化碳檢測儀檢測數值要求符合公司煤氣安全管理相關規定。

(2)氧氣檢測儀檢測數值在19.5%~23%之間的容器內,人員方可進入作業。

(3)復合氣體及氫氣檢測值在**下限的1/4以下,才可以動火作業。

4、防護手套的使用

(1)接觸酸、鹼作業的崗位,在作業過程中必須配戴耐酸鹼手套。

(2)裝卸、搬運、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3)電工帶電作業必須佩戴相應等級的絕緣手套。

(4)接觸帶有毛刺、稜角和刀片等容易割傷**的作業,應佩戴防割手套。

(5)使用切割鋸、電鑽、大錘等容易擠手或脫手的作業時,禁止戴勞保手套。

5、防毒、防塵口罩的使用

(1)生產車間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從事有毒環境作業,必須佩戴相應的防毒口罩,無毒粉塵崗位人員應佩戴防塵口罩。

(2)使用時檢查吸附劑是否洩漏,透氣性是否良好。

6、工作服、防護服、防護圍裙的使用

(1)煉鐵爐前、煉鋼爐前等從事高溫輻射的崗位應穿阻燃服。

(2)從事裝置液壓系統檢修、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從事水池內作業應穿防護服(雨褲、雨靴)。

(3)生產車間、化驗室、原料倉庫在接觸酸、鹼時,必須穿耐酸鹼服工作。

(4)生產車間在研磨、砌築作業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5)對於容易引起著火的作業(如:煤氣帶壓焊接作業、處理突發火災事故)應配備隔熱避火服。

(6)在製氫站等易燃、易爆場所作業應穿防靜電服。

7、工作鞋的使用

生產現場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的工作鞋。

8、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

(1)使用前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範圍,根據接觸有害物質的種類,專防專用。

(2)使用時只適用於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於2%,氧氣濃度不低於19.5%的場所中使用。

(3)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鬆動現象應停止使用。

(4)過濾式防護面具禁止在容器內使用。

(5)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導致失效。

(6)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

9、防觸電安全防護器具使用

(1)領取後,應作一次耐電壓強度試驗,合格者才能使用。

(2)使用者在使用以前,要對防觸電用品進行外觀檢查。防止存放或運輸時被利器劃破,失去絕緣性能,使人觸電。

10、防輻射用品使用

(1)個人劑量儀每季度進行一次統計,如輻射量超標,立即對放射源進行修理,對接觸人員採取防護措施。

(2)電焊作業和接觸高溫物體作業,一定要佩帶相應的防護面罩或護目鏡。

(3)在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問題的一定要更換,不得勉強使用。

11、安全帶的使用

(1)安全帶使用前必須檢視適用範圍、繩長。

(2)外觀檢查:用目測法,整體要求勻整、光潔,不得有傷殘,油漬,髒汙等疵點。

(3)安全帶使用必須高掛低用,懸掛時要避開有銳利稜角的部位。

12、洗眼器的使用

(1)在酸鹼容易腐蝕的區域配備抗腐蝕洗眼器。

(2)安裝在距危險源10-15公尺位置,安裝點應清潔,周圍無障礙。

(3)洗眼器接水管時,必須接在飲用水源管道上,保證水壓不小於1.5公斤。

安全防護及工器具管理標準

目次前言 ii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定義 1 4 職責 2 5 電氣安全工器具管理 3 6 人員培訓 7 7 監督與考核 8 8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電氣安全工器具試驗標準 9 前言本標準是按照大唐哈爾濱第一熱電廠標準化管理的工作任務及標準化委員會工作安排制定的。制定本標準的目...

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全礦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的管理,保障安全防護計量器具計量單位統一和量值準確可靠,特制定本辦法。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條全礦所有安全防護計量器具必須進行定期檢驗。第二條各單位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計量器具和安全防護計量檢測裝置,同時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安全防護計量器具與檢測裝置。第三...

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一 高處作業 1 凡從事高處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凡患有高血壓 心臟病 貧血病 癲癇病四肢有缺陷以及患有其它不適應高處作業的人,不得從事高處作業,杜絕酒後作業。2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是從事該工作多年,技術熟練,並經專業培訓取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 登高架設上崗證人員,方可從事高處作業 如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