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 改

2021-08-24 19:04:29 字數 1129 閱讀 3694

乙方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該村村委會研究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乙方將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事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公尺,東西長_________公尺,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付款方法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承包費用_________元。

五、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六、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七、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乙個村民委員會。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乙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見證單位(簽章):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根據集體土地承包法相關法律規定,為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需要,甲方將村集體所有的荒山地承包給乙方使用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自願 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荒山地面積 位置 本塊荒山位於澤州縣鎮村,土地面積為畝。四至為東至 西至南至 北至 二 承包期限...

荒山承包合同書

經甲 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 自願 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2 承包時間及承包現金額 自2012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組集體收入1000元,看管山戶戶主,陳國共收入2000元,五年合計15000元。3 付款辦法 自20...

荒山承包合同書

為綠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孫後代,在各級 部門,林業部門的支援下。經甲乙雙方討論協商決定,並向全村村民公開承包,黨小組一至同意決定,將所屬小沖村十二組十三組的荒山石岩子 豐收公路兩邊 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甲方 嵩明縣小新街鄉 古城村委會 小沖村十二組十三組乙方 嵩明縣小新街鄉 小新街村委會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