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安全措施

2021-08-18 16:10:54 字數 3212 閱讀 4580

1、根據人工挖孔樁施工作業的高危險性,為下井作業人員辦理一般規定的保險,並為下孔作業、檢查人員(包括施工管理、勘察設計、建設監理、質量監督等)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投保金額不少於四十萬元整。

2、電動絞車等提公升裝置及盛土容器必須經企業安全部門檢查,檢驗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

3、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施工操作培訓、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

4、挖孔樁作業人員體驗,符合條件者才能從事人工挖孔樁作業,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肺病,癲痢病及聾啞疾病者嚴禁下井作業。

5、每天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必須經常檢查轆轤軸和支腿、繩、掛鉤(保險鉤)、提桶、水幫浦、風機、電動絞車等裝置的機械、電器效能、發現問題應立即修理或更換、並做好記錄。

6、孔內必須設有應急軟梯,供人員上下井,使用有電葫蘆、吊籠等應安全可靠並配有自動卡緊保險裝置,禁止腳踏井壁凸緣上下。

7、孔內應根據一至二道月牙形防護蓋板。

8、孔口四周必須設定護欄,一般加800mm高圍欄轉護;停止作業時,必須及時加蓋鋼筋網片。

9、每日開工前必須驗測井下是否有毒有害氣體,並應有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樁孔開挖深度超過5m時,應有專門向井下送風的裝置,風量不宜少於25l/s,工地應備防毒面具。

10、挖出的土石方應及時運離距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2m範圍內,機動車輛的通行不得對井壁的安全造成影響。

11、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職持證電工;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的規定,井內照明電源必須採用安全電壓且不得大於12v;井下抽水時,井下人員必須先上地面。

12、施工時,井下通訊聯絡要暢通,井口不得少於2人,井下作業人員必須經常檢查井下是否存在塌方、湧水、湧泥和流沙跡象,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並馬上報告。

13、井下作業人員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14、井下作業人員必須配掛安全帶。

15、挖孔遇到孤石或入巖需要爆破時,應堅持「少裝藥,多次數」的原則,以降低爆破對護壁及臨近孔的影響。爆破必須遵守《人工挖孔樁爆破作業規定》。爆破後應適量往井內沖水並經充分送風後方可下井清查。

16、夜間一般禁止人工挖孔樁作業,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夜班作業時,必須經現場負責人書面同意,且要有領導和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和安全指導。

17、護壁應嚴格按規範施工,特別是上下節豎筋應勾住,不得脫節。

18、現場設定專職安全員,在施工前和施工中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經常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19、專案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抽查力度,對不遵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施工班組,應責令暫停施工,限期整改,屢教不改者,給予相應的處罰。

20、人工挖孔樁首節護壁必須高出原地面30cm,以防石塊墜井傷人,採用電動小捲揚機提公升。井口周圍應用欄杆圍護,非施工人員不允許隨意進出工作區。

21、人工挖孔樁應配備必要的安全帽,安全繩及其他搶體,不帶安全帽者不准下井操作,每天第一次下井前應用明火檢測井內有毒氣體的濃度(co2,co),必要時用鼓風機送風換氣。

22、開挖過程中出現漏水時應短進尺,勤支護並抽排井內水。

23、多樁孔同時成孔,應採取間隔挖孔方法,以減少水的滲透和防止土體滑移;

24、遇塌孔,配適量直徑6-8mm間距15cm鋼筋,再支鋼內模灌築護壁砼。若遇砂礫流砂層,則應停止挖孔,改用機械鑽孔。

(三)人工挖孔樁爆破作業規定

1、人工挖孔樁入巖爆破具有較高的危險性,因此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爆破設計、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爆破資質和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施工前必須進行爆破設計,並向公安機關申請批准;

、爆破設計、施工管理人員性質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相應資格《爆破工程技術人員作業證》;爆破作業必須有兩名以上(含兩名)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爆破作業證的專業工人。

2、人工挖孔樁爆破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工程概況:包括地形地質概況和周邊環境概況;

、爆破設計:包括設計原則、爆破方法、爆破器材選擇、爆破網路設計和裝填結構設計等。

、安全技術措施:包括控制爆破飛石、震動、衝擊波技術措施和安全覆蓋、安全警戒及其它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組織管理措施及施工要求。

3、鑿岩作業安全規定:

、鑿岩機具與高壓風管連線必須緊固;下井時鑿岩機應先於作業人員,上丌時鑿岩機具應後於作業人員;

、炮眼應避免布置在岩層裂縫處或岩層變化位置,禁止在殘眼上鑽孔;

、鑿岩完畢後,應對炮孔逐個驗收並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炮孔及時整改,炮孔驗收內容包括其數量、位置、深度、傾角等。

4、裝藥作業安全規定:

、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選用爆破器材,禁止使用火雷管;

、加工起爆藥包應根據孔樁數量、設計段位及網路設計要求而作,雷管段位標記應固定在起爆破包送部,不應用無段位標記的雷管製作起爆藥包或把失落段記的起爆藥包裝入炮孔;

、爆破員在井內藥時,井口必須設有專人看護和吊送爆破器材;

、嚴禁向井下投鄭爆破器材;禁止同時進行抽水、鑿岩和裝藥作業;

5、裝藥完成後應根據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覆蓋,孔口覆蓋層應留透氣口,孔樁深度在小於3公尺時,每個炮眼口應加一層鋼筋網片,一層竹片,並在其上覆蓋兩層砂袋。

6、爆破網路安全規定;

、爆破網路應根據場地內的感應電、射頻電、雜散電流試結果選擇確定;

、使用電爆網路時,聯線應在所有炮孔裝藥、堵塞、覆蓋完畢和有關爆區內所有電源後進行;連續導線應作用絕緣膠質導結並保證接頭部位絕緣良好;禁止使用裸露導線;網路應盡量不觸地或少觸地;聯線後應進行導通測試;若有問題及時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使用非電起爆網路時,導爆網路應遠離火源防止撞擊。

7、警戒及起爆安全規定:

、第一次訊號為預告訊號;所有與爆破無關人員必須立即撤離危險區域至指定的安全地點;禁止在鄰近孔樁內躲避;所有危險區邊界都必須設崗派人警戒;

、第二次訊號為起爆訊號;確認人員、裝置全部撤離危險區、具備安全起爆條件時,方准發出起爆訊號;

、第三次訊號為解除警戒訊號;未發出解除警戒訊號前,警戒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除爆破工作領導人批准的檢查人員外,不准任何人員進入危險區;經專業爆破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准解除警戒。

8、其它安全規定:

、下井作業及爆破後應進行井下有毒有害氣體檢測並進行直到空氣達到安全標準後方可下井作業;

、雷雨、大風天氣禁止井下作業;爆破施工過程中,閃電打雷時應聲速把所有主支線拆開分別絕緣後聲速撤離,按爆破警戒要求實施警戒;

、爆破後由專業爆破工每個孔進行檢查,發現盲炮或其他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並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

、爆破點附近有須保護的重要建(構)築物時,必須進行爆破震動監測。

9、除本規定外,還必須嚴格按《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等有關現志國家標準和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人工挖孔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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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日開工前應檢測井下有無危害氣體和不安全因素,孔深大於10m以及腐殖質土層較厚時,應有專門送風裝置,風量不應小於25l s,向樁孔內作業面送人新鮮空氣。樁孔下爆破後,必須向樁孔內送風,或向樁孔內均勻噴水,使炮煙全部排除或凝聚沉落後,才能下樁孔內作業。當樁孔內土層中含有害氣體及有機物質較多時除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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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挖孔樁成作業中,水位較高為預防流砂和塌孔,一般採取以下措施 地下水較豐富時,應把整個工程的挖孔樁分為若干批進行開挖,且孔位分布均勻,分散 第一批樁孔開挖時,應選 一 二根樁挖得深一些,使其起集水井作用第二批樁孔開挖時,可利用第一批未灌注砼的樁進行抽水,以後抽水依此類推 孔內抽水宜連續進行,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