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綜合治理措施

2021-08-17 02:41:15 字數 3858 閱讀 9925

鄭州嶸昌集團巨集鑫煤業****

鄭州嶸昌集團巨集鑫煤業****

二0一二年元月

目錄一、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制度 2

二、瓦斯超限停止作業撤人措施 5

三、瓦斯排放管理措施 6

四、瓦斯檢查儀器校正維修制度 9

一、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制度

(一)由礦長負責按《規程》規定配齊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必須配備一名專職瓦斯檢查員,分別負責瓦斯濃度檢查。

(二)瓦斯檢查員要按總工程師批准的檢查地點進行檢查,其檢查次數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所有檢查地點,瓦斯檢查每班至少檢查2次。

2、對可能積聚或湧出瓦斯、二氧化碳的硐室或巷道的瓦斯檢查次數由礦總工程師決定。

3、對瓦斯檢查員出勤不足、造成不能實現盯崗、缺少檢查次數由通風隊長負責。

(三)每一檢查地點都必須檢查瓦斯、二氧化碳濃度。瓦斯檢查牌闆的位置、地點應符合下列要求:

1、回採工作面設定兩塊牌闆,一塊設在採面上出口30m內,內容為採煤工作面和上隅角瓦斯檢查資料,另一塊設在距回風巷外口20m範圍內,其內容為回風巷瓦斯的檢查資料。

2、掘進工作面設定一塊牌闆,設在距迎頭30m範圍內,其內容為工作面和回風流瓦斯的檢查資料。

3、硐室檢查牌闆設在值班人員及司機處,無人硐室設在調節風窗處,臨時停風的巷道設在柵欄處。瓦斯檢查牌闆必須同時顯示兩個班的資料和本班應填上的資料、檢查時間和檢查人等。

(四)瓦斯檢查員必須使用光學瓦斯檢定器檢查瓦斯。

(五)瓦斯檢查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的地點、次數和內容認真按《操作規程》進行檢查,每檢查乙個地點要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和檢查牌闆。採掘工作面的瓦斯檢查員每次檢查瓦斯時,必須對檢查區域內的瓦斯探頭顯示濃度同瓦斯檢定器在同一位置進行檢查核對並記錄同一時間的對應資料。在向通風排程匯報瓦斯檢查資料的同時必須匯報監測探頭瓦斯核對資料(發現問題要向通風排程及時匯報),每班的匯報次數對應規定的檢查次數,必須做到手冊、牌闆和台賬三對照。

(六)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按規定的地點、時間、內容認真檢查,作好記錄,同時檢查所負責地區的通風、瓦斯、防塵設施和監控斷電裝置運**況,達到瓦斯無超限,無積聚,並將檢查情況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經該工作地點班組長簽字確認。瓦斯濃度超過《規程》有關條文的規定或瓦斯湧出異常以及有突出預兆時,瓦斯檢查員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作業,並撤到安全地點,進行匯報處理。

(七)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制度,交**必須交清本班情況及下一班需注意的問題,交**人員必須相互在對方瓦斯檢查手冊上簽字。

(八)通風科幹部要認真檢查瓦斯檢查員的瓦斯檢查工作質量。下井遇上瓦斯檢查員要審查瓦斯檢查手冊記錄情況,發現隱患必須指導瓦斯檢查員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並匯報排程或通風部門後方可離開現場。

(九)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員檢查手冊的檢查制度。每月由通風科負責審查瓦斯檢查手冊及匯報資料,審查人員必須註明審查意見並簽字,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

(十)嚴格瓦斯檢查員檢查制度的監督考核,凡發現瓦斯檢查員脫崗、虛報、假報、高值低報瓦斯情況和不制止瓦斯超限作業的,必須嚴格追究瓦斯檢查員責任。

二、瓦斯超限停止作業撤人措施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令、規程、條例以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

(二)認真學習規程知識,熟練掌握各種瓦斯檢測儀器的使用方法,並持證上崗。

(三)熟悉掌握避災路線和使用自救器。

(四)如果發現以下地點瓦斯超限時,必須停工撤人:

1、總回風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過0.75%時,撤出井下人員。

2、採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工撤人。

3、電動機或開關地點附近20公尺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4、採區回風巷、採掘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撤出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5、採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立方公尺的空間內,聚積的瓦斯濃度達到2%時,附近20公尺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

(五)如發現以上情況必須先撤出人員,後向排程室報告,按排放瓦斯措施,進行排放瓦斯。

三、瓦斯排放管理措施

(一)不論是因停電造成區域性通風機停風、掘進工作面貫通老巷、停風區或啟封盲巷和採空區等,造成瓦斯超限需要排放瓦斯時,都必須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單位,編制針對性的安全排放措施並由礦總工程師坐陣指揮排放工作。

(二)排放瓦斯巷道的乏風流經路線短,直接進入回風流不影響其它採掘工作面的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共同審查,總工程師簽字批准,由通風隊長現場指揮、排放。臨時停風時間短,瓦斯濃度不超過1.5%的採掘工作面由通風隊和瓦斯檢查員負責就地排放。

(三)掘進巷道瓦斯積聚、貫通老巷或已封閉的停風區瓦斯濃度超過3%、排放瓦斯路線長、影響範圍大、排放瓦斯風流切斷其它採掘工作面安全出口的,其排放瓦斯措施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共同審查,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實施並坐陣指揮,通風助理現場指揮排放工作。

(四)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必須包括下列內容:

1、制定排放瓦斯的方法,採取控制供風量和排放量的措施,嚴禁「一風吹」。

2、確定排放瓦斯的流經路線和方向、風流控制設施和可攜式瓦斯報警儀的安設位置。

3、明確停電撤人、設崗地點的範圍和避災路線。

4、明確排放瓦斯的組織領導和排放瓦斯人員名單,責任落實到人。

5、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安監、生產、機電、排程、通風等部門共同審批,並按規定上報備案。排放瓦斯措施批准後,必須由礦總工程師或通風副總負責組織措施貫徹,責任落實到人,所有參加排放人員必須在措施上簽字。

(五)排放瓦斯嚴禁一風吹,必須嚴格控制風量和排出風流的瓦斯濃度,確保排放風流在同全風壓風流混合前瓦斯濃度不超過1.5%,混合後不超過1%。排放前要在回風口設定瓦斯便攜儀和派電工檢查區域性通風機的運**況,確保區域性通風機完好。

掘進巷道剛開口,未形成全風壓通風的地點,排放瓦斯時全風壓風流中瓦斯的濃度嚴格控制在0.5%以下。

(六)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經的區域和被排放瓦斯切斷安全出口的採掘工作面必須全部撤出人員,切斷所有電源加閉鎖(除本安型監測設施外)並設警戒。

(七)排放串聯通風地區瓦斯時,必須嚴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應從進風方向第一台區域性通風機開始排放,只有第一台排放巷道瓦斯結束後,後一台區域性通風機方准送電,排放瓦斯流經區域內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設警戒。

(八)排放瓦斯風量的控制,巷道內已有風筒的可採用在區域性通風機後與盲巷口之間加裝控制三通或解開風筒錯口控制進風量,也可採用由外向裡逐節錯口排放。排放巷道內無風筒的要由外向裡逐節延續風筒控制風量,必須嚴格控制排放風流的瓦斯濃度,排放方法應在措施中制訂。

(九)安全檢查(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排放瓦斯措施的實施,必須有安監人員在現場監督檢查。安全措施不落實絕對禁止排放瓦斯,若發現違章排放必須責令立即停止,並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十)其他注意事項:

1、有計畫排放瓦斯前,通風科要在排程會上做計畫,通知有關單位和人員。排放瓦斯工作結束後,要及時向安監、排程和通風等部門和有關人員匯報。

2、排放瓦斯工作結束後,瓦斯檢查人員要對巷道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認無問題後方可離開。

3、開啟封閉巷道的通風設施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

四、瓦斯檢查儀器校正維修制度

(一)、礦井在用瓦斯檢查儀器,必須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校驗維修。

(二)、煤礦使用的安全儀器都屬法定校正的計量器具,必須定期送交計量部門校正,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安全監控裝置必須定期進行除錯、定期送檢,甲烷感測器、可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採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裝置,每月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調校一次。

(四)、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裝置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可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光干涉式瓦斯鑑定器與甲烷感測器進行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高者為依據,並在8小時內對工作裝置進行調校。

(五)、對不能使用的瓦斯檢查儀器必須及時送交法定部門維修,合格後方可使用。

(六)、對沒有定期校正或經法定部門檢修的安全檢測儀器,決不允許入井使用。

(七)、對已校正過的儀器,校正證明必須妥善保管,存入檔案。

定 瓦斯綜合治理措施

登封市嵩基周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2013年瓦斯綜合治理措施 登封市嵩基周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 2013年瓦斯綜合治理措施 為牢固樹立 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意識,切實加強我礦通風及瓦斯管理,合理配備井下風量,徹底消滅瓦斯超限事故,經礦委及安全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特制定2013年瓦斯綜合治理專...

馬堡煤業瓦斯綜合治理方案

山西馬堡煤業 馬堡煤業 二0一一年一月 目錄第一部分礦井現有基本情況 1 一 礦井基本情況 1 一 礦井開採自然條件 1 1.礦井地質 2.煤塵 及自燃發火危險性 5 3.瓦斯等級 5 4.煤與瓦斯突出災害情況 6 5.地溫地壓 二 礦井生產能力 6 三 瓦斯賦存及湧出狀況 6 二 礦井瓦斯綜合治理...

低瓦斯礦井瓦斯湧出規律及綜合治理

新礦科技 2006 13號 新汶礦業集團重大技術創新計畫 專案立項建議書 專案類別 專案名稱 低瓦斯礦井瓦斯湧出規律及綜合治理技術研究申報單位 通風防塵處 起止年限 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 新汶礦業集團公司編制 2006年3月 9 日 一 立項理由 二 實施方案 主要研究內容 目標 技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