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勞動保護措施

2021-08-16 20:17:55 字數 5102 閱讀 9914

1. 從事高處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教育和體檢檢查,合格才能上崗,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痼病、肱暈症等不適宜高處作業的人,禁止從事高處作業。

2. 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作業性質和等級,按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並正確使用。

3. 高處建築冬季施工時,應按規定做好職工防寒保暖工作,或根據工程情況因地制宜地設定擋風防寒或臨時取暖等措施。在夏季施工時須採取降溫與預防中暑措施。

4. 高處施工人員集中處,應在操作層的適當位置設定便桶。

5. 高處作業人員,懸掛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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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腳手架安全要求

(1) 搭設高處腳手架,所採用的各種材料均需符合質量要求。

(2) 高處腳手架基礎必須牢固,搭設前經計算,滿足載荷要求,並按施工規範搭設,做好排水措施。

(3) 腳手架搭設技術要求應符合有關規範規定。

(4) 必須高度重視各種構造措施:剪刀撐、拉結點等均應按要求設定。

(5) 水平封閉:應從第一步起,每隔一步或二步,滿鋪腳手板或腳手笆,腳手板沿長向鋪設,接頭應重疊擱置在小橫桿上,嚴禁出現空頭板。並在裡立桿與牆面之間每隔四步鋪設統長安全底笆。

(6) 垂直封閉:從第二步至第五步,每步均需在外排立桿裡側設定1.00m高的防護樣欄杆和擋腳板或設立網,防護杆(網)與立桿扣牢;第五步以上除設防護攔杆外,應全部設安全笆或安全立網;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區,則應從第二步起,外側全部設安全笆或安全立網。

(7) 腳手架搭設應高於建築物頂端或操作面1.5m以上,並加設圍護。

(8) 搭設完畢的腳手架上的鋼管、扣件、腳手板和連線點等不得隨意拆除。施工中必要時,必須經工地負責人同意,並採取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後,立即恢復。

(9) 腳手架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檢查驗收,驗收合格並填寫交驗單後方可使用。在施工過程中應有專要管理、檢查和保修,並定期進行沉降觀察,發現異常應及時採取加固措施。

(10) 腳手架拆除時,應先檢查與建築物連線情況,並將腳手架上的存留材料,雜物等清除乾淨,自上而下,按先裝後拆,後裝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的材料應統一向下傳遞或吊運到地面,一步一清。不准採用踏步拆法,嚴禁向下拋擲或用推(拉)倒的方法拆除。

(11) 搭拆腳手架,應設定警戒區,並派專人警戒。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惡劣氣候,應停止腳手架搭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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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措施

施工機械安全防護一般規定:

(1) 各種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與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准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2)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懂得所操作機械的效能、安全裝置。熟悉安全操作規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維護保養。

(3)工作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集中思想、服從指揮、謹慎操作,不得擅離職守或將機械隨意交給他人操作。

(4)交付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必須效能良好,防護裝置齊全,生產及安全所需備品配套,並經裝置部門和現場負責人認可,方能使用。

(5)起重機行駛與停置時,必須與溝渠、基坑、輸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按計算)。

(6)機械裝置進入作業點,單位工程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作業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詳細交底。

對焊機安全操作措施

(1)焊接裝置在室外使用時,應搭設機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風乾燥。

(2)對焊機夾具應牢固,行程限位應可靠,保持冷卻水系統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燈具應裝有防濺防燙護罩。有氣動、液壓系統的對焊機,壓力機構應動作靈活,氣動液壓系統應無洩漏,壓力表靈敏可靠。

(3)焊機作業場地周圍10m內應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和焊接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m。不夠時應採取隔離措施。

(4)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執行。

塔吊安全操作要求

1. 塔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了解塔吊的構造、效能,使用範圍,熟悉塔吊的保養、使用過程。必須嚴格執行本機的操作規程。

2. 嚴禁超載作業,司機必須按照本機技術效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線圖的規定作業。

3. 塔吊不得拉釣鉤到塔臂以外,即使在範圍內也不得歪拉斜吊,必須石釣鉤垂直起吊。

4. 在有正反轉的機構中,要反向時必須使電機停止,慣性力小時後在做反向運轉。嚴禁突然開動正反轉開關。

5. 嚴格操作順序,如有快慢檔位的機構必須是從慢到快,嚴禁越檔操作。

6. 司機在進行正式作業前,必須對各項安全裝置的可靠性進行檢查,絕對不得在安全裝置部可靠或失靈時勉強作業。

7. 塔吊上的所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檢查保養,不得任意搬動和拆卸。

8. 司機對塔吊的電流,電壓進行檢查,在不滿足電流電壓的情況下嚴禁作業。

9. 對塔吊的各運轉部件要經常檢查,如螺栓有無松,鋼絲繩頭的壓緊情況,各部位是否缺油,若有問題應得到相應的處理才進行作業。

10. 塔吊應設專人與司機聯絡或指揮吊裝作業。

11. 夜間作業,現場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2. 在多台塔吊作業區,應防止空間干涉。

13. 塔吊應闢開高壓電線安裝。

14. 司機下班前,必須釣鉤公升起,並超過周圍建築物的高度,切斷電源。

15. 如遇雷雨,大暴雨或5級以上大風,停止作業。

16. 塔吊出現臨時故障要修理或保養,都必須切斷總電源,不許帶電檢修。

17.塔吊經過大修或轉場重新安裝後,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的可靠性,傳動部件有無干涉,電器裝置及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如無問題,方可正式使用。

18.塔吊停止作業,司機關閉電源,關好門窗,切斷地面電源。

塔吊事故防範措施

塔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培訓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了解塔吊的構造、效能、使用範圍,熟悉塔吊的保養使用過程。必須嚴格執行塔吊的操作規程。

1、嚴禁超載作業,司機必須按照本機技術效能表和起重效能曲線圖的規定作業。

2、塔吊不得拉鉤到塔臂範圍外,即使在範圍內也不得外拉斜吊,必須處置起吊。

3、在有正反的機構中,要反向時必須使電機停止,慣性最小時再反向運轉。嚴禁突然正反向。

4、嚴格操作順序,如有快慢檔位的機構必須從慢到快。

5、司機在進行正式作業前,必須對各項安全裝置的可靠性能進行檢查,嚴禁帶病作業。

6、塔吊上的所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檢查保養,不得任意搬動和拆卸。

7、司機對塔吊的電源,電壓進行檢查,在不滿足電流的條件下,嚴禁作業。

8、對塔吊的各運轉部位要經常檢查,如有問題,及時解決方可進行作業。

9、塔吊應設專人與司機聯絡或指揮吊裝作業。

10、夜間作業,現場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1、在多台塔吊作業區,應當注意空間干涉。

12、司機下班前,必須收起吊鉤,並超過周圍建築物的高度,切斷電源。

13、如遇5級以上風雨雪,停止作業。

14、塔吊出現臨時故障要保養或維修,都必須切斷總電源,不許帶電作業。

15、塔吊經過大修迴轉場重新安裝後,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可靠性,傳動部位有無問題,電氣裝置及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如無問題,方可正式使用。

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措施

(1) 必須建立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級崗位責任制,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管理。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的值班與維修電工應負責管轄各自職責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及線路的正常執行。

(2) 對施工用電總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電要求的工程專案,應進行專項用電設計。對於50kw以下現場也應有用電方案。編制的設計方案,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實施,安裝完畢後,應由工程施工和動力裝置部門驗收簽字。

並送安全部門備案,方可設入使用。

(3) 用電設計方案基本內容如下:①主要電氣裝置的名稱、型號、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確定電源進線,變(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③進行總用電負荷計算;④繪製相應的現場用電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⑤選擇變壓器、導線截面以及控制、保護器件的規格;⑥制定現場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

(4) 臨時用電工程中,線路與裝置安裝、維修,必須由持證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技術要求相適應。

(5) 對於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必須達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採取可靠絕緣與屏護等措施或保證安全距離;②各類導線的選型,應嚴格保證規定的安全載流量,安裝、敷設應保證安全;③所有電氣裝置的工作效能和絕緣強度應處於完好狀態,且在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保護範圍內;④所有電氣裝置都應有過載和短路保護,對於垂直運輸機械還應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動等安全聯鎖裝置;⑤起重機械的照明迴路應接在起重機總電源開關的外側,並單獨防護,在總開關切斷電源時,照明不應斷電;⑥現場重要(或危險)部位,應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誌。

(6) 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以下電氣安全制度:①各類電氣裝置、設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②電氣安全值班制和交**制;③電氣裝置、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制度;④各類電氣事故的預防及處理辦法;⑤考核及獎懲規定。

(7) 施工現場不得帶電作業。

(8) 發生電氣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並立即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按事故報告規程上報。

洞口臨邊防護措施:嚴禁操作人員任意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若施工中必須拆除時,須經工地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拆除或變更。施工完畢,應立即恢復,不得留有後患。

預留洞口的安全防護:(1) 邊長或直徑為20~50cm的洞口,可用鋼筋砼板或固定蓋板防護。(2)50~150cm的預留洞口,可在澆搗砼前用板內鋼筋貫穿洞徑,不剪斷網筋,構成防護網,網格以15cm為宜。

(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應設防護欄杆兩道,護桿高度分別為60cm和120c m,洞口下張設安全網。

樓梯口防護:(1)凡樓梯均必須設定安全防護攔杆,並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張設安全網。(2)攔杆的材料,可選用鋼管搭設,當樓梯跑邊空間距離較大應掛安全網或設兩道防護攔杆,其高度為60cm和120cm。

電梯口防護:(1)離樓層面60cm和120cm高處各設一道安全防護攔杆,並在洞口的醒目處掛設安全標誌。(2)也可在電梯口處的牆內橫放兩根φ6或φ8mm以上的鋼筋代替攔杆,或在洞口牆壁內外各設一根φ48mm的鋼管,用10號鉛絲將兩根鋼管絞緊,固定在洞口處,起到防護攔杆作用。

(3)當進入電梯井內施工時,電梯井門口必須設有安全可靠的防護門或其他有效措施。(4)電梯井內每隔兩層張設一道安全網,或每層鋪設竹笆片,網內雜物應及時清除。

陽台邊的安全防護:(1)凡能隨樓層安裝攔板時,均應按層安裝攔板。(2)未安裝陽台欄杆的側邊,施工中有外腳手架時,外腳手架應隨建築物的公升高而公升高,並高於作業面1.

5m,內立杆與陽台邊的間距不大於20cm,且陽台周邊的防護欄杆應綁紮在腳手架的立桿上。(3)未安裝陽台攔杆的側邊,施工中無外腳手架時,可在距樓面60cm和120cm高度各設一道防護欄杆,其固定點可與牆內的預留鋼筋連線,或張設安全網,安全網的底部必須與陽台邊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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