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

2021-08-15 23:18:01 字數 5602 閱讀 9480

一、大型腳手架工程

大型腳手架是指:搭設高度在20m以上的組裝式腳手架;搭設高度小於20m的懸挑腳手架;高度在6.5m以上、均布荷載大於3kn/m2的滿堂紅腳手架;附著式整體提公升腳手架。

1、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控制措施

(1)易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環節:臨邊、洞口防護不嚴;高處作業物料堆放不平穩;架上嘻戲、打鬧、向下拋擲料;不使用勞保用品,酒後上崗,不遵守勞動紀律;腳手架工末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龍門、井架吊籃乘人。

(2)預防措施

①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陽台邊、屋面邊、基坑邊、基槽邊、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定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②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執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腳手架外側邊緣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並設定踢腳板和防護欄杆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為詳細的交底。

④模板工程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並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⑤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變幅及行走限位裝置,並靈敏可靠。塔吊的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⑥嚴禁架上嘻戲、打鬧、灑後上崗和從高處向下拋擲物塊,以避免造成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2、腳手架坍塌事故的預防控制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區域性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排立桿架設一組,直至變形區外排。八字戧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

(2)腳手架賴以生根的懸挑鋼梁撓度變形超過規定值:

應對懸挑鋼梁後錨固點進行加固,鋼梁上面用鋼支撐加u形託旋緊後頂住屋頂。預埋鋼筋環與鋼梁之間有空隙,須用馬楔備緊。吊掛鋼梁外端的鋼絲繩逐根檢查,全部緊固,保證均勻受力。

(3)腳手架卸荷、拉接體系區域性產生破壞:

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並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桿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乙個5t倒鏈,與結構繃緊,鬆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並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後放開倒鏈。

(4)附著公升降腳手架出現意外情況,工地應先採取如下應急措施:

①沿公升降式腳手架範圍設隔離區;

②在結構外牆柱、視窗等處用插口架搭設方法迅速加固公升降式腳手架;

③立即通知附著公升降式腳手架出租單位技術負責人到現場,提出解決方案。

二、深基礎土方工程

深基礎土方工程是指挖掘深度超過1.5m的溝槽和深度超過5m(含)的土方工程,以及人工挖擴孔樁工程,易發生土方坍塌事故。

1、土方工程易發生土方坍塌事故的環節

深度超過1.5公尺的溝槽和深度超過5公尺的基坑土方開挖施工作業;土方施工採用挖空底腳的方法挖土;積土、料具、機械裝置堆放離坑、槽小於設計規定;坑槽開挖設定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設專項支護設施、不設上下通道,人員上下坑槽採踏邊坡;料具堆放過於集中,荷載過大;模板支撐系統末經設計計算;基坑施工未設定有效排水等。

2、預防控制措施

(1)嚴禁採用挖空底腳的方法進行土方施工。

(2)基礎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質的情況設定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基坑深度超過5m有專項支護設計。對基坑、井坑的邊坡和固壁支架應隨時檢查,發現邊坡有裂痕、疏鬆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徵兆,應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對於挖出的泥土,要按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牆或臨時建築堆放。

(3)施工中嚴格控制建築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屋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造成樓板或屋面斷裂。

(4)基坑施工要設定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沖刷土壁邊坡,造成土方坍塌。

(5)人工挖孔樁,護壁養護時間不夠(未按規定時間拆模),或未按規定做支護,造成坍塌事故。由於坍塌時護壁可相互支撐,孔下人員有生還希望,應緊急向孔下送氧。將鋼套筒下到孔內,人員下去掏挖,大塊的砼護壁用吊車吊上來,如塌孔較淺,可用挖掘機將塌孔四周挖開,為人工挖掘提供作業面。

三、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是指:在施工現場使用的,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購或者租用的塔式起重機。

1、塔吊出軌與基礎下沉、傾斜

(1)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將迴轉機構鎖住,限制其轉動;

(2)根據情況設定地錨,控制塔吊的傾斜;

(3)用兩個100t千斤頂在行走部分將塔吊頂起(兩個千斤頂要同步),如是出軌,則接一根臨時鋼軌將千斤落下使出軌部分行走機構落在臨時道上開至安全地帶。如是一側基礎下沉,將下沉部位基礎填實,調整至符合規定的軌道高度落下千斤頂。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1)塔吊不能做任何動作。

(2)按照搶險方案,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加固,或用連線方法將塔吊結構與其它物體聯接,防止塔吊傾翻和在拆除過程中發生意外。

(3)用2—3臺適量噸位起重機,一台鎖起重臂,一台鎖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時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變化而造成傾翻。

(4)按搶險方案規定的順序,將起重臂或平衡臂連線件中變形的連線件取下,用氣焊割開,用起重機將臂杆取下;

(5)按正常的拆塔程式將塔吊拆除,遇變形結構用汽焊割開。

3、塔吊傾翻

(1)採取焊接、連線方法,在不破壞失穩受力情況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險情發展。

(2)選用適量噸位起重機按照搶險方案將塔吊拆除,變形部件用氣焊割開或調整。

4、錨固系統險情

(1)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建築物,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

(2)將塔吊錨固系統加固;

(3)如需更換錨固系統部件,先將塔機降至規定高度後,再行更換部件。

5、塔身結構變形

(1)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變形部位,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

(2)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變形或斷裂、開焊部位加固。

四、外用電梯安裝、頂公升、拆除作業

1、易發生事故的環節

外用電梯安裝、頂公升、拆除作業過程中易發生高空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應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重大事故。

2、預防控制措施

(1)參與裝拆的人員必須熟悉電梯的效能結構特點,並能熟練地操作,能熟練地排除故障,受過專門培訓。

(2)裝拆場地應清理乾淨,並用標誌杆等圍起來禁止非工作人員入內。

(3)防止裝拆地點上方掉落物體,必要時應加安全網。

(4)裝拆過程中,必須由專人負責,統一指揮。

(5)電梯執行時,人員的頭,手絕對不能露出安全欄以外。

(6)如果有人在導軌架上或附牆架上工作時,絕對不允許開動電梯,當吊籠公升起時嚴禁進入底籠內。

(7)吊籠上的所有零部件,必須放置平穩,不得露出安全欄外。

(8)利用吊桿進行安裝時,不允許超載,吊桿只可用來安裝或拆卸電梯零部件,不得用於其它起重用途。

(10)吊桿上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吊籠。

(11)裝拆作業人員應按空中作業的安全要求,包括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等,不要穿過開寬鬆的衣服,應穿工作服,以免被捲入運動部件中,發生安全事故。

(12)操縱電梯,必須將按鈕盒拿到吊籠頂部,不允許在吊籠內操作。

(13)吊籠起動前,先進行全面檢查,消除所有不安全隱患。

(14)安裝執行時,按電梯額定裝載重量裝載,不允許超載執行。

(15)雷雨天、雪天或風速超過12m/s的惡劣天氣不能進行安裝作業。

(16)裝拆過程出現技術故障時,須在解決該問題後,方能進行下一步裝拆。  (3)落塔更換損壞結構。

五、起重吊裝作業

1、防止高空墜落

(1)吊裝人員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應佩安全帶,穿防滑鞋,帶工具袋。

(2)吊裝工作區應有明顯標誌,並設專人警戒,與吊裝無關人員嚴禁人內。起重機工作時,起重臂杆旋轉半徑範圍內,嚴禁站人或通過。

(3)運輸、吊裝構件時,嚴禁在被運輸、吊裝的構件上站人指揮和放置材料、工具。

(4)高空作業施工人員應站在操作平台或輕便梯子上工作。吊裝層應設臨時安全防護欄杆或採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臨時操作台應綁紮牢靠;梯子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操作台跳板應鋪平綁紮,嚴禁出現挑頭板。

2、防止物體打擊

(1)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保險繩捆紮牢固後才能吊運和傳遞,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

(2)構件必須綁紮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公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

(3)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公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

(4)構件就位後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構件固定後,應檢查連線牢固和穩定情況,當連線確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

(5)風雪天、霜霧天和雨天吊裝應採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

3、防止起重機傾翻

(1)起重機行駛的道路必須平整、堅實、可靠,停放地點必須平坦。

(2)起重機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許起重機兩條覆帶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質一硬一軟。

(3)起吊構件時,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機迴轉半徑斜向拖拉,以免超負荷和鋼絲繩滑脫或拉斷繩索而使起重機失穩。起吊重型構件時應設牽拉繩。

(4)起重機操作時,臂桿提公升、下降、迴轉要平穩,不得在空中搖晃,同時要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或衝擊振動等現象發生。未採取可靠的技術措施和未經有關技術部門批准,起重機嚴禁超負荷吊裝,以避免加速機械零件的磨損和造成起重機傾翻。

(5)起重機應盡量避免滿負荷行駛;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提公升與迴轉(起公升與水平轉動或起公升與行走)兩種動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慣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機超負荷而釀成翻車事故。

(6)當兩台吊裝機械同時作業時,兩機吊鉤所懸吊構件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7)雙機抬吊構件時,要根據起重機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荷分配(吊重質量不得超過兩台起重機所允許起重量總和的75%,每一台起重機的負荷量不宜超過其安全負荷量的80%)。操作時,必須在統一指揮下,動作協調,同時公升降和移動,並使兩台起重機的吊鉤、滑車組均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兩台起重機的駕駛人員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機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機超載。

(8)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位於操作人員視力能及的地點,並能清楚地看到吊裝的全過程。起重機駕駛人員必須熟悉訊號,並按指揮人員的各種訊號進行操作;指揮訊號應事先統一規定,發出的訊號要鮮明、準確。

(9)在風力等於或大於六級時,禁止在露天進行起重機移動和吊裝作業。

(10)起重機停止工作時,應剎住迴轉和行走機構,鎖好司機室門。吊鉤上不得懸掛構件,並應公升到高處,以免擺動傷人和造成吊車失穩。

4、防止吊裝結構失穩

(1)構件吊裝應按規定的吊裝工藝和程式進行,未經計算和採取可靠的技術措施,不得隨意改變或顛倒工藝程式安裝結構構件。

(2)構件吊裝就位,應經初校和臨時固定或連線可靠後始可卸鉤,最後固定後方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高寬比很大的單個構件,未經臨時或最後固定組成一穩定單元體系前,應設溜繩或斜撐拉(撐)固。

(3)構件固定後不得隨意撬動或移動位置,如需重校時,必須回鉤。

5、防止觸電

(1)吊裝現場應有專人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用電線路和裝置。

(2)構件運輸、起重機在電線下進行作業或在電線旁行駛時,構件或吊桿最高點與電線之間水平或垂直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3)使用塔式起重機或長吊桿的其他型別起重機及鋼井架,應有避雷防觸電裝置,各種用電機械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並定期進行地極電阻搖測試驗。

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

腳手架工程 一 預防控制措施 易發生事故的環節 臨邊洞口防護不嚴,高處作業的料堆不平穩,不使用勞保防護用品及防護用具,酒後上崗。二 預防措施 1 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 陽台邊 屋面邊 基坑邊 基槽邊 電梯井口 預留洞口 通道口 基坑口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定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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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源控制安全技術 危險源控制是利用工程技術和管理手段消除 控制危險源,防止危險源導致事故 造 員傷害和財物損失的工作。控制危險源主要通過技術手段來實現。危險源控制技術包括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和減少或避免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顯然,在採取危險源控制措施時,我們應該著眼於前者,做到防患於未然。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