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建築工程安全防護 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暫行辦法

2021-08-14 07:56:13 字數 2436 閱讀 8980

登記編號:雲府登707號

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公告第28號

《雲南省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23年4月1日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第16次廳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

二○一○年九月一日

雲南省建築工程安全防護

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下簡稱安全措施費用)的監管,保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所需費用有效投入,預防施工安全事故,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2005〕89號),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裝飾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及我省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專門用於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購置和更新、改善施工安全條件和作業環境的費用。

第四條各州、市及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築安全監督機構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安全措施費用的監管工作。

第五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應當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的安全措施費用費率(以下簡稱公布的費率)確定安全措施費用。

工程造價諮詢機構在編制攔標價時,應當按照公布的費率,將安全措施費用編入攔標價並單列。

第六條工程招標時,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及我省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實際,在招標檔案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清單,明確安全措施費用計取、使用等相關要求。

第七條投標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及我省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以及雲南省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清單,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等,在施工組織設計檔案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並結合自身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單獨**,且**不得低於公布的費率計算所需費用總額的90%。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與中標單位簽定施工承包合同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安全措施費用總額、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合同中明確的安全措施費用總額,不得低於公布的費率計算所需費用總額的90%。

施工合同備案機關在合同備案時,應當嚴格審查安全措施費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建設工程安全報監備案之前,將合同中明確的安全措施費用總額一次性存入工程所在地安全措施費用專戶,在與施工單位辦理安全措施費用決算之前,不得擅自動用。

安全措施費用是預防施工安全事故的必要投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批准減免、快取或緩支安全措施費用。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安全報監備案時,備案機關應當嚴格審查安全措施費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並存入專戶。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保障措施,確保安全措施費用有效投入,在專案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措施費用專案清單及相關憑證備查。

第十二條安全措施費用原則上按照開工階段40%、合同工程量過半階段40%、竣工階段20%定額撥付。

開工階段,施工單位提出申請,提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清單及使用計畫,完善開工安全前提條件,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確認,建設單位批准撥付。

合同工程量過半階段,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會同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對照施工合同及施工單位提交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清單檢查實體確認,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簽署意見,建設單位批准撥付。未按照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清單實施的部分,或實施的質量達不到標準規定要求的作相應扣減。

竣工階段,施工單位提出申請,提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清單完成情況報告,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確認,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評定合格,建設單位批准撥付。剩餘的款項及利息建設單位收回。

第十三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施工單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投入、使用安全措施費用。

對施工單位已經落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及時審查簽認。對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措施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未落實的,總監理工程師不予簽認,並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十四條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根據國家及我省有關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規定,以及雲南省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清單,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落實,以及建設單位按照規定撥付安全措施費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符合本辦法撥付條件,建設單位無正當理由不予批准撥付,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十六條超出施工合同中明確的安全措施費用總額,保障生產安全所需的其他措施費用,在施工合同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施工單位應當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非招投標的房屋建築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裝飾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拆除工程,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雲南省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 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以下簡稱安全措施費用 的監管,保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所需費用有效投入,預防施工安全事故,根據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 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 建辦 2005 89號 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

措施撥付申請 1 鄂爾多斯市建築安全監督站 我公司承建的萬正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萬正環城路2 服務站工程專案,第 階段臨時設施已完工。根據鄂建建字 2008 1號檔案有關規定,已具備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條件。請給予撥付。申請單位 施工單位 鄂市恆安建築公司 年月日工程位址 天驕路東 環城路南...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核實表

附件1 建設單位 蓋章 填報時間編號 注 1 本表一式三份,建設單位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各乙份。2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 文明施工措施費簡稱 安全文明費 3 本表作為建設單位申請辦理工程專案施工許可的依據。附件2 編號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四方監管協議書 工程專案名稱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