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主要作業活動安全防範措施

2021-08-14 04:58:08 字數 4769 閱讀 8715

湘南人家 e 棟安全

施工方案

建設單位:郴州市新世紀郴陽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監理單位:郴州市工程建設監理****

施工單位:郴州市蘇仙市政建設****

編制:鄭長華

審核:雷小艷

二o一0年十月十八日

安全管理目標:安全達標,年輕傷率控制在1‰以內,重傷率控制在0.4‰以內,杜絕死亡,重大裝置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1、專案安全組織機構的設定

根據工程規模及施工安全目標的要求,專案經理部設立質安科,負責質安管理。專案經理部成立專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鄭長華

副組長:郭君雄

組員:朱星宇楊強軍

2、專案經理安全職責許可權

專案經理是專案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是專案安全生產的總負責人,專案經理部要把安全責任目標自上而下層層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經專案經理批准後實施。

3、管理制度

本專案施工必須貫徹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內容有:

a. 安全生產責任制

b. 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c.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d.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e. 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批制度

f. 安全事故統計、報告、處理制度

g. 施工現場文明管理制度

h. 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i.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4、資源及環境

4.1、物資及機械裝置

專案經理部每月制訂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和勞動保護費用投入落實計畫,採購經省、市安監部門認定合格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網;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機具及機械裝置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範要求,安裝檢驗合格,手續齊全。

4.2、人力資源

專案經理部為擬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專案經理、施工員、安全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均持有效證件上崗;對擬進場的生產班組嚴格審查,必須簽訂正式勞務合同,並進行上崗前公司統一的安全教育培訓,培訓符合要求後,方能入場作業。

4.3、作業環境

施工現場實行嚴密的封閉施工,外腳手架採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作業,施工現場及用電裝置嚴格按照《jgji30-2001規範》和安全標準安裝和操作。

4.4、施工現場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堆放整齊,並樹牌標明名稱、規格、進場時間等內容;工地按要求設定足夠的消防設施,在「四口、五臨邊」、施工用電等危險地段設定醒目的安全標誌。

5、安全措施制定

根據本單位工程的結構特點、施工條件、施工方法、選用的機械裝置以及施工用電線路、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等因素從以下九個方面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1)、高處作業與腳手架的搭設;

(2)、施工用電與防護;

(3)、「四口五臨邊」:

(4)、施工機械的維修、保養與安全防護

(5)、工地臨時建設與排水;

(6)、防火措施;

(7)、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8)、模板專項方案

6、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負責施工的專案技術人員從工程開始到工程結束,按進度及作業專案編制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防護措施,專案技術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進行審批。要求安全技術交底能根據各道工序施工作業面的不同環境、不同高度等因素,有針對性的及時向班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書面交底應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在技術交底上簽字備查,以示責任。

7、安全檢查

7.1、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7.1.1、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內容;

7.1.2、當採用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裝置進行施工時,專案經理部在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相應的安全檢查標準和規定。

7.2、專案經理部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7.2.1、專案經理部每週定期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由專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並作好檢查記錄。生產班組每天進行上崗前檢查和作業中檢查。

7.2、專案經理部結合季節特點和工程進度進行不定期安全檢

7.2.3、安全檢查採取隨機抽樣、現場觀察、實地檢測相結合的方法,記錄檢測結果。

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和隱患,專案部安全檢查人員應及時分析原因,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負責整改的單位、班組在整改後應及時向專案質安科寫出書面報告,質安科立即派員進行複查,並形成複查書面記錄。

7.2.4、專案經理部每次檢查後應編寫安全檢查報告,對專案安全狀況予以真實評估,將檢查結果及時反饋到專案經理及公司生產部門。

8、安全教育

專案經理部每半月組織管理人員、班組長進行安全專業知識學習並對生產班組開展一次安全生產知識普及教育;生產班組每週必須進行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活動,由班組長主持,形成文字記錄,專案安全員負責督促、檢查。

9、安全隱患治理

9.1、對事故隱患採取**、預控、預防的措施,控制危險點,消除事故源,做好超前安全防範工作,堅持「先防護後施工;無防護不施工」的原則。

9.2、專案經理部對查出隱患立即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受檢單位應對安全隱患進行分析,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糾正預防措施應經專案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9.3、安全員對檢查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應向責任人當場指出,限期整改糾正。

9.4、安全員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過程和實施效果進行跟蹤檢查,並儲存驗證記錄。

10、工傷事故處理

工傷事故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專案部建立完善的工傷事故檔案,每週向指揮部遞交安全報表,每月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門遞交安全報表。若有工傷事故發生則必須及時、全面、細緻、客觀地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0.1、報告安全事故,用最快的傳遞手段,將事故的時間、地點、**人數、事故原因等情況上報至安全主管部門;

10.2、搶救傷員,排除險情;

10.3、勘察現場、作出筆錄、拍照及繪圖等;分析事故的原因,確定事故的性質,制定防範措施;

10.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組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後報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安全施工措施

二、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安全問題在土方工程施工中是乙個很突出的問題,歷年來發生的工傷事故不少,而其中大部分是土方塌方造成的。為此,應採取以下措施預防土方坍塌:

1.土方開挖前要做好排水處理,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廢水浸入施工現場或沖刷邊坡。

2.開挖坑(槽)、溝深度超過1.5m時,一定要根據土質和開挖深度按規定進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撐。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撐,不得施工。

3.坑(槽)、溝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機具。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過1.5m。坑(槽)、溝與附近建築物的距離不得小於1.5m,危險時必須採取加固措施。

4.挖土方不得在石頭的邊坡下或貼近未加固的危險樓房基底下進行。操作時應隨時注意上方土壤的變動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應及時放坡或加固。

5.工人上下深坑(槽)應預先搭設穩固安全的階梯,避免上下時發生墜落。

6.開挖深度超過2m的坑(槽)、溝邊沿處,必須設兩道1.2m高牢固的欄杆和懸掛危險標誌,並在夜間掛紅色標誌燈。任何人嚴禁在深坑(槽)、懸岩、陡坡下面休息。

7.在雨季挖土方時,必須排水暢通,並應特別注意邊坡的穩定。下大雨時應暫停土方施工。

8.夜間挖土方時,應盡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擾較少和運輸道路暢通的地段,施工場地應有足夠的照明。

9.人工挖大孔徑樁及擴底樁施工前,必須制訂防墜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員窒息等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10.機械開挖後邊坡一般較陡,應用人工加以修整,達到設計要求後再進行其他作業。

11.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員要經常注意邊坡是否有裂縫、滑坡跡象,一旦發現,應該立即停止,待處理和加固後才能進行施工。

(二)腳手架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腳手架是為高空作業創造施工操作條件,腳手架搭設得不牢固、不穩定就會造成施工中的**事故,因此,一般應滿足以下的要求:

1.要有足夠的牢固性和穩定性,保證在施工期間對所規定的荷載或在氣候條件的影響下不變形、不搖晃、不傾斜,能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2.要有足夠的面積滿足堆料、運輸、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3.構造要簡單,搭設、拆除和搬運要方便,使用要安全,並能滿足多次周轉使用。

4.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材施用,盡量節約用料。

(三)高處作業安全施工措施

根據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gb3608—83的規定,凡在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施工作業,當墜落高度距離基準面在2m及2m以上時,該項作業即稱為高處作業。在建築施工中發生的**事故,多數發生在操作者從高處墜落和物體落下傷人。它在事故的類別中居首位,主要發生在洞口(樓梯平台口、電梯井口、出人口、預留洞口,簡稱「四口」)、臨邊(深度超過2m的槽、坑、溝的周邊;在施工程無外腳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結構樓層的周邊;井字架、龍門架、施工外用電梯和腳手架與建築物的通道、上下跑道和斜道的兩側邊;尚未安裝欄板或欄杆的陽台、料台、挑平台的周邊,簡稱「五臨邊」)、攀登、懸空、交叉作業過程中。

1.臨邊作業

施工現場任何處所,當工作面的邊沿並無圍護設施,使人與物有各種墜落可能的高處作業,屬於臨邊作業。若圍護設施如窗台、牆等,其高度低於80cm時,近旁的作業亦屬臨邊作業,包括屋面邊、樓板邊、陽台邊、基坑邊等。

臨邊作業的安全防護,主要為設定防護欄杆,防護欄杆在構造上應牢固而不動搖,能夠承受可能的突然衝擊,阻擋住人員在可能狀態下的**和防止物料的墜落,還要有一定的耐久性,因此它必須滿足以下各項要求:

(1)防護欄杆上桿離地(作業層)的高度規定1—1.2m,這是考慮到人體重心的位置而定的。下桿離地(作業層)高度為0.

5-0.6m,這樣可較穩妥地防止作業人員在作業面的邊沿失足墜落。坡屋頂坡度大於250時,防護欄杆不得低於1.

5m,並加掛密目安全網。除了經過設計計算外,立柱間距大於2m的,中間必須加立柱,以免防護欄杆的橫桿受力後撓曲過甚,產生險情,造成墜落事故。

(2)欄杆柱與地面或樓面的固定可根據具體情況以不同方式加以處理。基坑等地面上坑口的邊沿用鋼管作欄杆柱時,為避免土質鬆動,可將鋼管打人地面50~70m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應不小於50mm。但是如基坑周邊系採用板樁圍護,則鋼管欄杆柱就可以打在板樁的外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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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杯型基礎 鋼管樁上口 未填土的鋼管上口應及時性加蓋,杯型基礎深度在1.2m以上拆模後及時性加蓋。三 垂直運輸裝置防護 13.井架 1 井架下部三面搭防護棚,正面寬度不小於2m,兩側不小於1m,井架高度超過30m棚頂須雙層。2 井架底層入口處設有外壓門,樓層通道口設有安全門,通道兩側設防護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