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2021-03-04 03:19:07 字數 3866 閱讀 7301

12.杯型基礎、鋼管樁上口:未填土的鋼管上口應及時性加蓋,杯型基礎深度在1.2m以上拆模後及時性加蓋。

(三) 垂直運輸裝置防護

13.井架:

(1) 井架下部三面搭防護棚,正面寬度不小於2m,兩側不小於1m,井架高度超過30m棚頂須雙層。

(2) 井架底層入口處設有外壓門,樓層通道口設有安全門,通道兩側設防護欄,下設踢腳笆。

(3) 井架吊籃設內落門,衝頂限位、彈閘等防護安全裝置。

(4) 井架底部設有可靠的接地裝置,且成組。

(5) 井架本身腹杆及連線螺栓齊全,浪風繩及與建築物的硬支撐按規定搭設齊全牢固。

(6) 臨街或**密集區,在防墜棚以上三麵包安全網防護。

14.腳手架

(1) 注意材質,不得鋼竹混搭,高層腳步手架應經專門設計計算。

(2) 立桿底部回填土堅實平整。

(3) 按規定設定拉撐點,剪刀撐用鋼管,接頭搭接不小於40cm;用毛竹篾戶不少於五道。

(4) 每隔四步要鋪隔離笆,伸足牆面;二步架起及以上外側設檔腳笆或安全掛網。

(5) 要設登高對環扶梯,設在外側配防護欄杆。轉彎平台須設二道水平欄杆。

(6) 高層腳手外側,從第二步架至第五步架間應全部設防護欄杆和檔腳笆,五步架以上設欄杆外,應設安全笆和安全網,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區則從第二步架起全部設安全笆或安全網,腳手四角均設接地保護和防雷裝置。

15.人貨兩用電梯:

(1) 電梯下部三面搭設雙層防墜棚,搭設寬度正面不小於2.8m,兩側不小於1.8m,搭設高度為4m.

(2) 必須有樓層通訊裝置或傳話器.

(3) 樓層通道口鬚設防護門及明顯標誌,電梯吊籠停層後與通道橋之間的間隙不大於10cm;通道橋兩側須設有防護欄和檔腳笆。

(4) 必須裝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底部排水通暢。

(5) 吊籠門上要掛設起重量、乘人限額說明牌。

16.塔吊:

(1) 「三保險」、「四限位」齊全有效。

(2) 夾軌器要齊全。

(3) 路軌縱、橫向高低差不大於1‰路軌兩端設緩衝器(即碰頭)離軌端不小於1m。

(4) 路軌橫拉桿兩端各設一道,中間桿距不大於6m。

(5) 路軌接地兩端各設一組,中間間距不大於25m,電阻不大於4歐姆。

(6) 軌道內排水暢通,移動部位電纜嚴禁有接頭。

(7) 軌道中間嚴禁堆雜物,路軌兩側和兩端外堆物必須距離塔吊迴轉台尾部50cm以上,

(四) 現場安全用電

17.現場臨時變電所:

(1)高壓露天變壓器間面積不小於3×3m,低壓配電間應鄰靠高壓變電器間,其面積亦不小於3×3m,圍牆高度不低於3.5m,室內地坪滿鋪素砼,室外四周做80cm寬砼散水坡。

(2)變壓器四周及配電板背面凸出部位,須有不小於80cm的安全操作通道,配電板下沿離地面為1m。

(3) 配電掛箱的下沿離地面不少於1.2m。

18.現場下桿箱:

(1) 電箱應裝有雙扇開啟門,並有門鎖、插銷,漆上指令性標誌和統一編號。

(2) 電源線進箱有滴水彎,進線必須先進入熔斷器後再進開關,箱內要配齊接地接零排,金屬電箱外殼應設接地極保護。

(3) 電箱內分路凡採用分路開關、漏電開關其上方都要單獨熔斷保護。

(4) 箱內要單獨設定單相三眼插座,上方要裝漏電保護自動開關,現場使用單相電源的裝置必須本用單相三眼插頭(有雙重絕緣除外)。

(5) 凡手提分路流動電箱,外殼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內容,10a鐵殼開關或按用量配上分路熔斷器。

(6) 要明顯分開「動力」、「照明」、「電焊機」使用的插座。

19.用電線路:

(1) 現場電氣線路,必須按規定架空敷設堅韌橡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在通道或馬路處可採用加保護管理第埋設地下,枝立標誌,接頭必須架空或設接頭箱。

(2) 手持移動電具的橡皮電纜,引線長度不應超過5m,不得有接頭。

(3) 現場使用的移動電具和照明燈具一律用軟質橡皮線,必須瓷柱明線架設,開關設定合理。

20.接地裝置:

(1) 接地體可用角鋼,鋼管不少於二根,入土地深度不小於2m,二根據接地體之間距不小於2.5m,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2) 接地線可用絕緣銅線或鋁芯線,嚴禁在地下使用裸鋁導線作為接地線,接頭處應採用焊接壓接等可靠連線。

(3) 橡皮電纜芯線中「黑色」或「綠′黃雙色」線作為接地線。

21.高壓線防護:

(1) 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施工,須搭設毛竹防護架。

(2) 在高壓一附近搭設井架、腳手架外側在高壓線水平上方,全部設安全網。

22.手持或移動電動機具:

電源線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包括下列機具:振動機、磨石子機、打夯機、潛水幫浦、手電刨、手電鑽、砂輪機、切割機、絞絲機、移動照明燈具等等)。

23.拌和機及砂漿機:

(五) 中小型機具防護

(1) 必須有防雨頂棚。

(2) 排水必須暢通,設有排水溝和沉澱池。

(3) 拌和機操縱桿,必須有保險裝置。

(4) 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拉鏟用36伏低電壓。

(5) 砂石籠的擋牆必須堅固牢靠。

(6) 臥式砂漿機拌筒防護柵齊全。

24.捲揚機:

(1) 露天操作應搭設操作棚。

(2) 必須配備繩筒保護。

(3) 開關箱的位置必須正確放置,禁用倒順開關,操作視線必須良好,凡用按鈕開關,在操作人員除設有斷電開關。

25.電焊機:

(1) 必須一機一閘並裝有隨機開關。

(2)一、二次電源接頭處有防護裝置,二次線使用線鼻子。

26.乙炔器、氧氣瓶:

(1) 安全閥應裝設有效,壓力表應保持靈敏準確,回火防止器必須保持一定的水位。

(2) 乙炔器與氧氣瓶間距應大於5m,與明火操作距離應大於10m,不准放在高壓線下。

(3) 乙炔器皮管為「黑色」、氧氣皮管為「紅色」,皮管頭子用軋箍軋牢。

27.木工機械:

(1) 必須有可靠靈活的安全防護裝置,圓鋸設有鬆口刀,軋刨設有回彈安全裝置,外露傳動部位,均須有防護罩。

(2) 木工棚內必須有消防器材。

(六) 起重吊裝「十不吊」規定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訊號不清不准吊。

3. 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積灰鬥手推反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程式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預製鋼筋混凝土樓板不准雙拼吊。

5. 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並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起不准吊。

6. 樓板、大樑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准吊。

8. 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於三公尺,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准吊。

9. 六級以上強風不准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准吊。

(七)氣割、電焊「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太原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准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

一、二、**動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准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准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准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裝置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採取有效的完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明火作業相牴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准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採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一 高空作業防護 1 起重機吊磚 使用上壓式或網罩式磚籠。2 起重機吊砌磚 使用磨擦式砌塊夾具。3 安全網 平網 1 從二層樓面起設安全網,往上每隔四層設定一道,同時再設一道隨施工高度提公升的安全網。2 網繩不破損,生根牢固 繃緊 圈牢 拼接嚴密,網槓支桿用鋼管為宜,毛竹梢徑不少於7.5cm。3 網...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一 高空作業防護 1 起重機吊磚 使用上壓式或網罩式磚籠。2 起重機吊砌磚 使用磨擦式砌塊夾具。3 安全網 平網 1 從二層樓面起設安全網,往上每隔四層設定一道,同時再設一道隨施工高度提公升的安全網。2 網繩不破損,生根牢固 繃緊 圈牢 拼接嚴密,網槓支桿用鋼管為宜,毛竹梢徑不少於7.5cm。3 網...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一 高空作業防護 1 起重機吊磚 使用上壓式或網罩式磚籠。2 起重機吊砌磚 使用磨擦式砌塊夾具。3 安全網 平網 1 從二層樓面起設安全網,往上每隔四層設定一道,同時再設一道隨施工高度提公升的安全網。2 網繩不破損,生根牢固 繃緊 圈牢 拼接嚴密,網槓支桿用鋼管為宜,毛竹梢徑不少於7.5cm。3 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