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084 2019

2021-07-31 22:25:48 字數 4813 閱讀 677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

gb 50084—2001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施行日期:2 0 0 1 年 7 月 1 日

1 總則

1.0.1 為了正確、合理地設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訂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的民用與工業建築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

本規範不適用於火藥、炸藥、彈藥、火工品工廠、核電站及飛機

庫等特殊功能建築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

1.0.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應密切結合保護物件的功能和火災特點,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1.0.4 設計採用的系統元件,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相關標準,並經國家固定滅火系統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檢測合格。

1.0.5 當設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築變更用途時,應校核原有系統的適用性。當不適應時,應按本規範重新設計。

1.0.6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除執行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相關強制性標準。

2 術語和符號

2.1 術語

2.1.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sprinkler systems

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等元件,以及管道、供水設施組成,並能在發生火災時噴水的自動滅火系統。

2.1.2 閉式系統 close-type sprinkler system

採用閉式灑水噴頭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 濕式系統 wet pipe system

準工作狀態時管道內充滿用於啟動系統的有壓水的閉式系統。

2 乾式系統

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充滿用於啟動系統的有壓氣體的閉式系統。

3 預作用系統 preaction system

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不充水,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開啟雨淋報警閥後,轉換為濕式系統的閉式系統。

4 重複啟閉預作用系統 recycling preaction system

能在撲滅火災後自動關閥、復燃時再次開閥噴水的預作用系統。

2.1.3 雨淋系統 deluge system

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傳動管控制,自動開啟雨淋報警閥和啟動供水幫浦後,向開式灑水噴頭供水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亦稱開式系統。

2.1.4 水幕系統 drencher systems

由開式灑水噴頭或水幕噴頭、雨淋報警閥組或感溫雨淋閥,以及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等組成,用於檔煙阻火和冷卻分隔物的噴水系統。

1 防火分隔水幕 water curtain for fire compartment

密集噴灑形成水牆或水簾的水幕。

2 防護冷卻水幕 drencher for cooling protection

冷卻防火捲簾等分隔物的水幕。

2.1.5 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 combined sprinkler-foam system

配置供給泡沫混合液的裝置後,組成既可噴水又可噴泡沫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1.6 作用面積 area of sprinklers operation

一次火災中系統按噴水強度保護的最大面積。

2.1.7 標準噴頭 standard sprinkler

流量係數k=80的灑水噴頭。

2.1.8 響應時間指數(rti) response time index

閉式噴頭的熱敏性能指標。

2.1.9 快速響應噴頭 fast response sprinkler

響應時間指數rti≤50(m·s)0.5的閉式灑水噴頭。

2.1.10 邊牆型擴充套件覆蓋噴頭 extended coverage sidewall sprinkler

流量係數k=115的邊牆型快速響應噴頭。

2.1.11 快速響應早期抑制噴頭 early suppression fast response sprinkler(esfr)

響應時間指數rti≤28士8(m·s)0.5,用於保護高堆垛與高貨架倉庫的大流量特種酒水噴頭。

2.1.12 乙隻噴頭的保護面積 area of one sprinkler operation

同一根配水支管上相鄰噴頭的距離與相鄰配水支管之間距離的乘積。

2.1.13 配水幹管 feed mains

報警閥後向配水管供水的管道。

2.1.14 配水管 cross mains

向配水支管供水的管道。

2.1.15 配水支管 branch lines

直接或通過短立管向噴頭供水的管道。

2.1.16 配水管道 system pipes

配水幹管、配水管及配水支管的總稱。

2.1.17 短立管sprig-up

連線噴頭與配水支管的立管。

2.1.18 訊號閥 signal valve

具有輸出啟閉狀態訊號功能的閥門。

2.2 符號

a——噴頭與障礙物的水平間距

b——噴頭濺水盤與障礙物底面的垂直間距

c——障礙物橫截面的乙個邊長

d——管道外徑

dg——節流管的計算內徑

dj——管道的計算內徑

dk——減壓孔板的孔口直徑

e——障礙物橫截面的另乙個邊長

f——噴頭濺水盤與不到頂隔牆項面的垂直間距

g——重力加速度

h———系統管道沿程和區域性的水頭損失

h——水幫浦揚程或系統入口的供水壓力

hg——節流管的水頭損失

hk——減壓孔板的水頭損失

i——每公尺管道的水頭損失

k——噴頭流量係數

l——節流管的長度

n——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內的噴頭數

p——噴頭工作壓力

p0——最不利點處噴頭的工作壓力

q——噴頭流量

qi——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內各噴頭節點的流量

qs——系統設計流量

v——管道內水的平均流速

vg——節流管內水的平均流速

vk——減壓孔板後管道內水的平均流速

z——最不利點處噴頭與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或系統入口管水平中心線之間的高程差

ζ——節流管中漸縮管與漸擴管的區域性阻力係數之和

ξ——減壓孔板的區域性阻力係數

3 設定場所火災危險等級

3.0.1 設定場所火災危險等級的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輕危險級

2 中危險級

ⅰ級ⅱ級

3 嚴重危險級

ⅰ級ⅱ級

4 倉庫危險級

ⅰ級ⅱ級

ⅲ級3.0.2 設定場所的火災危險等級,應根據其用途、容納物品的火災荷載及室內空間條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災特點和熱氣流驅動噴頭開放及噴水到位的難易程度後確定。舉例見本規範附錄a。

3.0.3 當建築物內各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及滅火難度存在較大差異時,宜按各場所的實際情況確定系統選型與火災危險等級。

4 系統選型

4.1 一般規定

4.1.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在人員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滅火與救生較困難的性質重要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中設定。

4.1.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適用於存在較多下列物品的場所:

1 遇水發生**或加速燃燒的物品;

2 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或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物品;

3 灑水將導致噴濺或沸溢的液體。

4.1.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系統選型,應根據設定場所的火災特點或環境條件確定,露天場所不宜採用閉式系統。

4.1.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閉式噴頭或啟動系統的火災探測器,應能有效探測初期火災;

2 濕式系統、乾式系統應在開放乙隻噴頭後自動啟動,預作用系統、雨淋系統應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報警後自動啟動;

3 作用面積內開放的噴頭,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設計選定的強度持續噴水;

4 噴頭灑水時,應均勻分布,且不應受阻擋。

4.2 系統選型

4.2.1 環境溫度不低於4℃,且不高於70℃的場所應採用濕式系統。

4.2.2 環境溫度低於4℃,或高於70℃的場所應採用乾式系統。

4.2.3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場所應採用預作用系統:

1 系統處於準工作狀態時,嚴禁管道漏水;

2 嚴禁系統誤噴;

3 替代乾式系統。

4.2.4 滅火後必須及時停止噴水的場所,應採用重複啟閉預作用系統。

4.2.5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場所,應採用雨淋系統:

1 火災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閉式噴頭的開放不能及時使噴水有效覆蓋著火區域;

2 室內淨空高度超過本規範6.1.1條的規定,且必須迅速撲救初期火災;

3 嚴重危險級ⅱ級。

4.2.6 下列場所應採用設定快速響應早期抑制噴頭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 貨品堆積高度等於或大於4.5m的倉庫危險級ⅰ級、ⅱ級

倉庫; 2 貨品堆積高度等於或大於3.5m的倉庫危險級ⅲ級倉庫;

3 儲存發泡類塑料與橡膠的倉庫危險級ⅲ級倉庫。

4.2.7 存在較多易燃液體的場所,直按下列方式之一採用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

1 採用泡沫滅火劑強化閉式系統效能;

2 雨淋系統前期噴水控火,後期噴泡沫強化滅火效能;

3 雨淋系統前期噴泡沫滅火,後期噴水冷卻防止復燃。

系統中泡沫滅火劑的選型、儲存及相關裝置的配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151--92的規定.

4.2.8 建築物中保護區域性場所的乾式系統、預作用系統、雨淋系統、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可串聯接入同一建築物內混式系統,並應與其配水幹管連線。

4.2.9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有下列元件、配件和設施:

1 應設有灑水噴頭、水流指示器、報警閥組、壓力開關等元件和末端試水裝置,以及管道、供水設施;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現批准 自動噴火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gb50084 2001區域性修訂的條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5.0.1 5.0.1a 5.0.5 5.0.6 5.0.7 6.2.7 6.5.1 7.1.3 8.0.2 10.3.2 12.0.1 12.0.2 12.0.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講義

前言根據建設部建標 2001 68號 關於發布國家關標準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的通知 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修訂的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gb50084 200l,自 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本規範中的強制性條文必須執行。原國家標準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gbj84 85 同時廢止...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區域性修訂 201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gb50084 2001 區域性修訂條文 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關標準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區域性修訂的公告 第360號 現批准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gb50084 2001區域性修訂的條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 第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