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專業實行資格 水平 考試制度

2021-07-01 05:52:33 字數 2935 閱讀 5737

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及《二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精神,從2023年4月21日起在翻譯專業實行資格(水平)考試制度。

一、組織領導

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 (以下簡稱「中國外文局」)組建翻譯資格(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擬定考試語種、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命題,研究建立考試題庫等有關工作。人事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語種、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北京市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納入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一管理。北京地區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工作由北京市人事局組織實施。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具體組織與實施工作。

二、考試等級劃分與專業能力

(一)資深翻譯:長期從事翻譯工作,具有廣博科學文化知識和國內領先水平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夠解決翻譯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在理論和實踐上對翻譯事業的發展和人才培養作出重大貢獻。

(二)一級口譯、筆譯翻譯:具有較為豐富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較高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勝任範圍較廣、難度較大的翻譯工作,能夠解決工作中的疑難問題,能夠擔任重要國際會議的口譯或譯文定稿工作。

(三)二級口譯、筆譯翻譯:具有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良好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勝任一定範圍、一定難度的翻譯工作。

(四)**口譯、筆譯翻譯: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知識和一般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完成一般的翻譯工作。

三、評價方式

資深翻譯實行考核評審方式取得,申報資深翻譯的人員須具有一級口譯或筆譯翻譯資格 (水平)證書;一級口譯、筆譯翻譯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取得。資深翻譯和一級口譯、筆譯翻譯評價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二級口譯、筆譯和**口譯、筆譯翻譯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標準的考試辦法。

申請人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口譯或筆譯翻譯的考試。

四、科目設定

各級別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均設英、日、俄、德、法、西班牙、阿拉伯等語種。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

各級別口譯考試均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考試《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報名參加二級口譯考試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情況,選擇《口譯實務》科目相應類別的考試。各級別筆譯考試均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 2個科目。

各級別《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採用聽譯筆答方式進行;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以及**《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均採用現場錄音方式進行。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均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五、考試時間

考試一般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舉行一次,具體語種及考試日期見當年公布的考試安排的通知。

各級別口譯、筆譯考試均分2個半天進行。各級別《口譯綜合能力》科目、二級《口譯實務》科目 「 交替傳譯 」 和 「 同聲傳譯 」 考試時間均為 60分鐘。**《口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 30分鐘。

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時間均為 120分鐘,《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80分鐘。

六、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翻譯專業資格 ( 水平 ) 考試並申請登記。

詳見當次的報考檔案。

七、考試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填寫提交報考資訊,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繳費。(具體報名安排詳見當次的報考檔案。)

八、合格證書

參加考試人員,須在一次考試內通過相應級別口譯或筆譯2個科目考試,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

翻譯專業資格 (水平)考試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考試合格,頒布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 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每3年登記一次。有效期滿前,持證者應按規定到指定的機構辦理再次登記手續。再次登記,還需要提供接受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的證明。

取得二級口譯、筆譯翻譯或**口譯、筆譯翻譯資格 (水平)證書,並符合《翻譯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翻譯或助理翻譯專業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職務。

十、其他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關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及<

二、**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5]13號)檔案要求,實行二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後,本市不再組織翻譯系列相應語種的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甘肅省甘肅省人事廳考試中心 0931- 8864002 8881909 蘭州市皋蘭路78號興業大廈5層 730000

西北師範大學 7971274 7971624 蘭州市西北師大外辦 730070

陝西省西北工業大學029-********西安市友誼西路127號720012

陝西省人事廳考試中心 87457210 87457203西安市西五路83號 710004

5月10日上午10:00-11:00

二、**口譯口譯綜合能力

下午13:10分入場完畢13:10-13:30試帶13:30-14:30考試二級口譯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

13:10分入場完畢13:10-13:30試帶13:30-14:00考試**口譯口譯實務

5月11日上午9:30-11:30

二、**筆譯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筆譯筆譯實務

11月8日

上午10:00-11:00

二、**口譯口譯綜合能力

下午13:10分入場完畢13:10-13:30試帶13:30-14:30考試二級口譯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

同聲傳譯,僅英語開設 )

13:10分入場完畢13:10-13:30試帶13:30-14:00考試**口譯口譯實務

11月9日上午9:30-11:30

二、**筆譯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筆譯筆譯實務

中學考試制度

一 形式與次數 1 嚴格控制考試次數。七 八年級每學期只舉行期中 期末兩次考試,九年級除期末進行考查外,上學期每月進行一次月考,下學期每2 3周進行一次月考。2 改進考試方法。應根據新課程標準,從實際出發,以促進教與學為目的。3 每學期期末舉行的是評估考試,一人一桌,憑准考證入場考試,試卷統一拿到外...

結業考試制度

一 學員報名入學應按科目順序 要求時間 培訓內容 嚴格系統地進行輔導 訓練後進行考試 二 科目一 理論 在規定的課時內對交通法規 汽車構造及其進行授課輔導並由理論教員進行監督考試。將考試成績報學校辦公室存放學員檔案,不及格者繼續輔導後進行一次補考 三 科目二 術一 在交通 公安科目一考試合格後,由責...

學校考試制度

x學校考試制度 一 考場布置 1 黑板 考試時間和科目 2 教室留30套桌椅,全部掏空,其餘放在門外,並要求擺放整齊,椅子插入桌子裡,椅子靠牆,要嚴格按照學校的統一要求做。橫五豎六,桌子拉開距離,講桌放到講台上。二 考試要求 一 班主任 1 考前加強對學生的紀律教育,自覺遵守考場要求,不准打小抄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