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治理閉合管理制度

2021-06-30 07:49:59 字數 4872 閱讀 260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隱患監督管理,進一步搞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隱患,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確保安全生產,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隱患排查治理閉合管理制度》。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二條為保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順利實施,特成立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

組長:董事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安全經理、生產經理、機電經理、總工程師、董事長助理

成員: 安全監察部、排程資訊部、質標辦、地測部、運輸區、機電區、通風區、技術部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部。

主任:安全監察部第一副處長,成員由安全監察部人員組成。

第三章隱患排查責任劃分

第三條董事長是全礦隱患排查的第一責任者,對隱患排查全面負責。

各分管經理,對董事長負責,負責分管專業範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

我礦所屬各單位正職是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本單位範圍內的隱患排查工作。

企計、財務、技術、基建、**、通風、機電、運輸等部門分別負責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及有關的工程設計、專案計畫、資金落實、材料裝置**、組織落實等。

安全監察部對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章隱患分級及分類

第四條礦井及地面各生產隊組的隱患,指生產經營隊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條隱患分級:隱患分為一般隱患(c級)和重大隱患(a、b級)。

一般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小,隊組能夠整改的隱患。

重大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大的,涉及各生產系統、資金以及直接或間接危及安全的問題,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六條隱患分為十個類別: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一)頂板類:指井下巷道、採面頂板、巷(煤)幫等自然和人為問題可能導致生產和人身**事故的隱患。

(二)通風類:指礦井自然通風、通風系統不合理,不合理串聯角聯通風,風流紊亂等隱患。

(三)瓦斯類:指有瓦斯**或燃燒、中毒、窒息等可能的隱患。

(四)煤塵類:指煤層不注水、煤塵堆積、粉塵濃度超限等隱患。

(五)機電類:指機電裝置、設施本身存有質量和人為缺陷,可能導致裝置或人身傷害的隱患。

(六)運輸類:指運輸裝置本身存在質量和人為缺陷或由於安全設施欠帳,有可能導致生產人身傷害的隱患。

(七)放炮類:指火工品的存放、運輸、搬運中裝置、設施及管理、操作不符合要求,有引起**可能的隱患。

(八)火災類:指煤礦井下、地面生產、生活區域有導致火災發生的隱患,如礦井無灌漿防滅火系統、消防設施缺少等。

(九)水害類:指有老空水、地表水,因構造引起的承壓水、潛水、工業用水及黃泥、流沙等灌入井下或作業場所以及生活區等隱患。

(十)其它類:以上九類以外的隱患。

第五章隱患排查工作

第七條各部門、隊組在我礦自檢中,要按照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認真進行檢查,及時發現隱患,並在現場立即督促整改或採取臨時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第八條對於一般隱患要當場與部門、隊組負責人認定,進行「四定」落實,由被檢部門、隊組領導在「四定」表上簽字,由安全監察部負責監督落實。

第六章隱患排查主要內容

第九條頂板、運輸

作業規程與措施的審查內容:

(1)編制的規程與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能否準確指導現場工作;

(2)所選用的支護形式與引數有無科學**或工程模擬依據;

(3)規程與措施的內容能否包含現場作業的所有工序(即:各種週期性工作的工序);

(4)規程與措施是否經過正規程式的審查與批准,每個月是否經過有關審批人員及總工程師的複查,有無複查記錄;

(5)規程與措施是否在全體作業人員中進行過學習、培訓與考試,考試是否嚴格認真,不及格者是否經過重新培訓 - 4 -

與考試;

(6)規程與措施有無違反《煤礦安全規程》、違反集團公司規定的內容。

(7)排查現場是否嚴格按照規程、措施進行作業。

各類巷道隱患排查的主要內容: (1)根據劃分的責任範圍,相關責任人必須對責任範圍內的頂板和運輸各類隱患同時進行排查。

(2)檢查支護是否完好,支護數量是否滿足要求,有無斷梁、折柱、等壓棚梁、錨桿(索)失效、破碎漏頂、頂板下沉、片幫空頂、底鼓等各類隱患與礦壓資訊。

(3)有無利用支護錨桿(索)或棚子起吊大件,在棚腿上栓牽引滑輪,用木柱從側面斜頂棚梁做擋車器或絞車壓柱等各種危及支護安全的現象與行為。

(4)檢查各類巷道軌道、軌枕、道岔是否符合標準,扣件是否齊全,各類擋車設施是否完善、靈敏、可靠。

(5)檢查各牽引絞車是否完好,鋼絲繩使用期限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斷股、毛刺等現象,鋼絲繩勾頭、護繩、連線裝置是否完好、可靠。

(6)檢查操作人員是否正規操作,「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是否能得到堅決落實。

(7)檢查皮帶是否完好,各類保護是否齊全、可靠。 (8)其它內容按《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進行排查。

工作面隱患排查的內容: 按照山西**制定的工作面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逐條對照檢查、落實。

第十條機電

供電設計與措施的審查內容: (1)編制的供電設計與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能否準確指導現場工作;

(2)各種開關的整定值,包括過載值、過載倍數、短路值、動作時間、開關靈敏度等,計算過程選擇引數是否與實際相符。

(3)規程與措施有無違反科學、違反《煤礦安全規程》、違反集團公司規定、違反常識的內容。

(4)排查現場是否嚴格按照供電設計及措施進行作業。 各類機電裝置及設施隱患排查的主要內容: (1)根據劃分的責任範圍,相關責任人必須對責任範圍內的機電各類隱患同時進行排查。

(2)檢查機電裝置是否完好,開關整定是否與實際相符,區域性接地極、接地連線導線截面、接地連線螺栓、接地連線導線與接地極之間是否使用線鼻子,採煤機、綜掘機有無內、外噴霧,截齒是否短缺等。

(3)機電各種保護是否齊全且靈敏可靠,各種防護設施是否有效。

(4)主要機房硐室各種記錄是否按要求及時填寫、日漏試、周漏試、月遠方漏試是否按要求操作。

(5)主要裝置是否按要求定期進行效能測試,各種儀器、儀表是否按規定定期校驗。

工作面隱患排查的內容:

按照山西**制定的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逐條對照檢查、落實。

第十一條通風

各種通風措施的審查內容:(1)編制的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能否準確指導現場工作;

(2)措施是否經過合法程式的審核批准,排放瓦斯措施是否在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學習、並簽字備案。

(3)各種措施有無違反科學、違反《煤礦安全規程》、違反集團公司規定、違反常識的內容。

(4)排查現場是否嚴格按照措施進行施工。 各類通風隱患排查的主要內容: (1)根據劃分的責任範圍,相關責任人必須對責任範圍內的通風隱患同時進行排查。

(2)檢查各種通風設施如:風門、風橋、密閉、硐室等是否有損壞、漏風、風量配備不足等現象。風機、風筒的掉掛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

(3)檢查監測監控系統的運**況,線路掉掛、探頭安裝是否符合規程規定,以及各種儀器儀表的標校情況。

(4)檢查各類防潮設施的配備是否充足,各種噴霧、水幕、閥門是否靈活可靠,水管有無跑水、漏水,風管是否漏風等。管路吊整齊,**的管路擺放整齊。各巷道有無煤塵堆積現象。

(5)檢查井下所有抽放管路的輔設、吊掛、維護、**,各類抽放鑽孔的封孔質量,抽放管路中的放水情況。

(6)不定期時檢查井下各點的交接情況,井下所有瓦斯檢查地點的瓦斯檢查牌闆的填寫及所有密閉牌闆的填寫是否正確、規範,能否做到「一炮三檢」「三人聯鎖」的規定。 工作面隱患排查的內容:按照山西**制定的通風質量標準標準,逐條對照檢查、落實。

第七章隱患排查程式

第十二條隱患的**

(1)礦、科、隊幹部下井檢查所填寫的各類隱患問題;

(2)**公司、集團公司、我礦安全檢查後「四定」的

隱患問題;

(3)安全員及安全小分隊檢查、班評估所查出的各類

隱患問題;

(4)每月***日由安全監察部牽頭,組織各職能部門旬檢查處的各類隱患。

第十三條安全監察部由專人負責幹部下井、動態班評估等隱患的篩選,按隱患的十個種類,分別建立隱患登記臺帳登記、分級。對一般隱患要及時通知科、隊按「四定」時間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安全檢查的隱患要以「四定表」形式通知相關部門、隊組,相關部門、隊組領導進行隱患認定並簽字,落實整改時間和負責人,認真整改隱患。

第十五條安全監察部對認定的重大安全隱患,報安全經理審定。並以「隱患通知書」形式報送董事長認定,同時由董事長召集有關部門採取臨時預防措施,防止災害事故擴大。

第十六條重大安全隱患消除後,由安全監察部組織人員複查後上報消項。

第八章隱患整治工作

第十七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第十八條隊組對自身隱患整改負直接責任;區、科室對隊組隱患整改負直接管理責任,各專業組對本專業範圍內的隱患負業務管理責任和技術指導責任;安全監察部對隱患整改負監督責任。

董事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全面負責;黨委書記安全宣傳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全面負責。

技術部對礦井生產系統隱患整改負管理和業務指導責任;

基建科對基建系統以及所有地面基建專案的隱患整改負管理責任;

行政科對生活設施、兩堂一舍隱患整改負管理和業務指導責任;

汽運隊對交通運輸隱患整改負監管和業務指導責任; 通風區對「一通三防」隱患整改負監管和業務指導責任; 機電運輸區對供電、提公升運輸、壓風、供水系統鍋爐(熱風爐)、各類大、中、小裝置隱患整改負監管和業務指導責任;

地測部對地質防治水隱患整改負監管和業務指導責任; 排程資訊部對應急救援、冬季「三防」、雨季「三防」隱患整改負監管和業務指導責任;

監控隊對「監測監控、人員定位、通訊廣播系統」隱患整改負監管和業務指導責任;

職工學校對特種作業人員未參加培訓、無證上崗等問題負直接和管理責任,對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持證方面存在的問題負業務指導責任;

隱患排查治理閉合管理制度

目錄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組織機構 1 第三章隱患排查責任劃分 1 第四章隱患分級及分類 2 第三章隱患排查工作 4 第四章隱患排查主要內容 4 第五章隱患排查程式 8 第六章隱患整治工作 9 第七章隱患整改複查 12 第八章隱患臺帳建立 12 第九章隱患排查報告 13 第十章安全辦公會議或安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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