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2021-06-27 22:36:06 字數 3947 閱讀 9423

考情分析:本章所涉及知識點較多,但內容之間具有相關性,所以學習的時候要注意前後的銜接。建議考生在學習的過程中採用比較式的學習方法,例如比較各種銀行結算賬戶的異同、支票和商業匯票的異同,進行歸納總結,進而加深記憶。

第一節支付結算概述

分類:票據:支票、本票、匯票銀行

1、支付結算工具商業

非票據:匯兌委託收款異地托收信用卡等

2、適用區域: 同城:本票支票

異地:匯兌托收承付

同異: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委託收款

支付結算的特徵:

1、 支付結算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金融機構進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經營支付結算業務;

2、 支付結算是一種要式行為;

3、 支付結算的發生取決於委託人的意志;

4、 支付結算實行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5、 支付結算必須依法進行。

支付結算的基本原則

1. 恪守信用,履約付款原則

2. 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原則。

3. 銀行不墊款原則。

辦理支付結算的要求

1. 按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2. 必須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製票據和結算憑證。否則無效、銀行不予受理。

3. 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要求:

a、 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繁體字也應受理。

b、 元後應加「整」或「正」;角後自行選擇;分後不加。

c、 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大寫;月為1,2和10的,日為1—9和10、20、30的前面加零;日為11至19的,應在前面加「壹」。

d、 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大寫日期未按要求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擔。

4. 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否則無效銀行不予受理。

5. 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否則無效、銀行不予受理。其他事項更改的,更改時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例題:單:下列關於在中國境內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c)

a.票據和結算憑證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用繁體字,也應受理

b.阿拉伯數碼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

c.少數民族地區和外國駐華使館,金額大寫必須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或外國文字

d.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使用小寫的,銀行不予受理

第二節現金管理

開戶單位使用現金的範圍 p73(8種)

1.由開戶行決定

現金使用的限額以3—5天零星開支為限。

2.額度地區偏遠最多不超過15天。

現金收支的基本要求p74

貨幣資金內部控制: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貨幣資金的崗位責任制:

1、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 單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貨幣資金的授權管理:p75頁

貨幣資金支付業務辦理程式:申請-審批覆核支付

第三節銀行結算賬戶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概念p77頁

特點:1、辦理人民幣業務2、辦理資金收付結算業務3、活期存款戶

存款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單位銀行結算賬戶

基本存款賬戶

種類用途一般存款賬戶

專用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

開戶地本地銀行結算賬戶

異地銀行結算賬戶

需要由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的賬戶

1. 基本存款賬戶

2. 預算單位開立的賬戶

3. 臨時存款賬戶(因臨時註冊驗資、增資除外)

4. qfii專用存款賬戶。

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

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方可使用該賬戶辦理付款業務。p79頁。

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p80頁。

銀行結算賬戶的有關規定:

a.5個工作日 1.存款人變更名稱,賬戶不變

向開戶行申請 2.法定代表人變更,位址變更,賬戶不變

3.被撤銷、關閉、破產需要銷戶

b.銷戶的順序:先撤一般、臨時、專用,後撤基本賬戶。

c.對有未結清債務的不能撤銷。

d、銀行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在基本存款戶開戶登記證上註明銷戶日期並簽章,並於撤銷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人行報告。

e、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銷戶,逾期視自願銷戶未劃轉款列入久懸未取專戶。

四種銀行結算賬戶的區別:

第四節票據結算方式

支票:基本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同城結算。

1.特點: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作為付款人;見票即付

2.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現金支票:只能提現不能轉賬。

3.種類轉賬支票:只能轉賬不能提現。

普通支票:既能提現又能轉賬。

支票1):所簽發的金額不得超過付款人付款時實

4.法定條件有金額。(空頭支票)

2):不得簽發與預留印章不符的支票。

5.支票是見票即付,不得另寫日期。

不以欺騙為目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票面金額5%

6.處罰:以上不低於1000元以下罰款。

持票人亦可要求賠2%票面金額。

7、支票的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兩個記載事項可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商業匯票

1. 種類: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商業匯票又分為商業承兌和銀行承兌。

2. 期限: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

3.商業匯票的相對記載事項:p101頁

未寫日期—見票即付

未寫位址---付款人的營業場所、住所。

未寫出票位址---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

4.法定要求: 個人不能使用

必須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或真實的交易才能使用

出票人不得簽發無對價的商業匯票騙取銀行或當事人資金

5.出票的效力: 收款人效力: 付款請求權、追索權。

付款人效力:付款債務關係消失。不付款 –追索

出票人的效力:擔保責任

6.商業匯票的承兌:

提示承兌

提示承兌和提示付款期限

承兌的效力

a、 承兌人於匯票到期日需無條件支付;

b、 承兌人須對匯票上的一切權利人承擔責任,包括付款請求權人和追索權人;

c、承兌人不得以其與出票人之間資金關係來對抗持票人,拒絕支付匯票金額;

d、承兌人的票據責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7.付款:

c、 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d、 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或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e、 付款的效力: 全體匯票債務人的責任解除。

8.商業匯票背書

a―――――b―――――c――――d

出票人――收款人―――背書人――

a.出票人記載不得背書,票據就不可以背書,若背書或轉讓的,人民法院不支援持票人的票據權利。

b.效力:a.bd不承擔責任 (a註明不得背書)

b.連續背書,前一次的被背書人為下一次的背書人

c.不連續背書(不連續性)

c.無效:a.有條件背書(所附條件無效,背書本身有效)

b.部分背書-無效

d.不連續背書後果:不獲得支付。

e、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超過付款提示期限三種情形下的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保證責任:

1. 沒有說明保證形式-連帶保證

2. 兩人共同保證:兩個保證人連帶責任

3、保證不得附有條件,否則所附條件無效,保證本身有效。

4、保證須書面,且作為匯票或粘單上,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條款的,適用擔保法。

5、被保證的匯票,保證人應當與被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第一節支付結算概述 1 支付結算是指單位 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現金進行貨幣給付的行為。答案 2 未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製的票據,銀行不予受理。答案 3 下列各項中,屬於支付結算時應遵循的原則有 a.恪守信用,履約付款原則 b.誰的錢進誰的賬原則 c.誰的錢由誰支配原則 d.銀行不墊款原則...

第二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分值 15分左右 題型 單選 多選 判斷 簡答 綜合。第一節支付結算概述 一 支付結算的概念和特徵 一 支付結算概念 1.定義 支付結算是指單位 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現金 票據 信用卡和結算憑證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為。2.主要功能 完成資金從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的轉移。3....

第二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二 單位 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製的票據和結算憑證。未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格式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三 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 變造。四 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範,做到要素齊全 數字正確 字跡清晰 不錯不漏 不潦草,防止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