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2021-06-27 05:50:10 字數 4746 閱讀 5709

1、為了確保集團安全,做好防火工作,使集團有乙個良好的安全環境和經營秩序,必須採用平時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方式,形成長效的管理模式。

2、各部門必須經常開展自查,堅持櫃組每天查、部門每週查、集團每月查,做到自查與互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發現問題或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發現問題不放過、督促整改不放過、事後複查不放過)。

3、大區安全職能部門必須每月組織一次部門級防火檢查,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節假日前組織重點部門檢查,做到「以防為主、防消結合」,防患於未然,並將結果報總部安全部備案。

4、檢查內容:

(1)、滅火器、消防栓位置是否正確;滅火器是否有滅火劑;滅火器是否能夠正常使用;消防栓配件是否齊全。

(2)、緊急出口標記、防火標記、禁菸標誌、商場緊急疏散圖是否完好無損、位置是否正確。

(3)、緊急出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4)、火警報警系統是否正常工作。

(5)、緊急事件通訊錄是否張貼在明顯位置。

(6)、堆積商品、貨架、展櫃距離消防噴淋頭是否至少50cm。

(7)、所有電器開關是否完整無損、庫房的照明是否符合要求、配電房是否有易燃物品。

(8)、行政部儲物間易燃物品是否採取安全措施。

(9)、電力、燃氣裝置的操作員工是否有上崗證。

(10)、每日是否有消防檢查記錄和存檔記錄。

(11)、檢查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安全死角是否存在火險隱患,對隱患下達整改通知和整改情況的是否全部反饋。

(12)、有無私拉亂接現象;有無違反消防管理規定而擅自使用熱得快等禁止使用的電熱器具;

(13)、消防會議是否每週召開;是否互通訊息;是否定期更新消防宣傳欄並有最新的商場消防組名單。

(14)、防損員以及商場員工是否會使用滅火器;消防演習是否定期進行;各項記錄是否存檔。

(15)、商品庫或小庫內物品擺放是否堵塞通道,有無防火間距。

(16)、商場內的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無堵塞;消防器材和裝置有無掩蓋和遮擋。

(17)、重要裝置的安全制度執行是否到位;電梯、扶梯是否有安全使用規定和警告標誌;配電房、鍋爐房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執**況記錄。

(18)、各區域配電櫃、配電箱和照明器具是否完好。

(19)、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各項防火檢查和同系統之間的相互檢查,對查出問題落實整改。

(20)、對上一次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複查。

1、檢查出來的問題,能現場整改的應該立即整改。

2、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以《安全整改通知書》的形式發到有關部門限期整改,有關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必須整改完畢,並將整改情況反饋到總部安全保衛部,否則造成後果責任自負。

3、對確實難以整改的專案,由集團消防職能部門以報告的形式向上級匯報。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各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消防責任書》。

3、安全管理部門應設立消防組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畫、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全面負責商場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裝置使用報告等資料。

4、商場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救初**災和能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完善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和對消防器材使用培訓。特別是消防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培訓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商場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庫房、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和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品的場地、倉庫,必須設定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商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保險絲等,如有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期限內改裝。

10、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開關統一由防損員控制,其他電力系統由工程部門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裝置、專用裝置的執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持證作業。

13、櫃檯、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等燈具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災。

14、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鎮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器保持一定間隔(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丁烷氣、髮膠、果酒、塞路璐等,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洩漏,揮發或溢位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商場內所有小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裝置、通風、通道等裝置,商場內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和亂拉亂接電線。

17、保持消防通道、緊急疏散門暢通,不得堆放雜物和隨意占用;定點擺放的消防器材裝置不准擅自挪用;滅火器、消火箱、疏散標誌前不准堆物和遮蓋,商場內如需裝修改造,必須經消防職能部門審核。

1、消防安全小組是在公司管理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單位。由公司各部門熱心消防安全工作、經過必要消防安全培訓的同事組成。是經過公司授權,負責公司日常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即公司的義務消防隊。

2、公司為安全小組配備手提式abc乾粉滅火器、消防水槍、水帶,應急手電、急救箱等相應的消防器材與裝備用於消防安全工作。

3、每位安全小組及公司員工必須熟悉消防的基本常識,防火、滅火基本常識,熟悉商場的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商場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功能與分布狀況,熟悉掌握公司配置的各種消防設施、器材。

4、安全小組全體成員應該根據總部的要求,按照大區的布置,每月安排一次訓練和消防知識的業務學習,並達到公司規定的標準。

5、公司應充分利用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檢查和操作訓練,提高每一位同事的實際操作技能。積極同當地消防部門取得聯絡,安排安全小組成員接受消防滅火技能和專業知識培訓。並以知識競賽、問卷等方式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考核並予以一定的獎懲。

1、公司的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小組統一配置並立檔保管。

2、安全小組應該按照風險控制報告的要求每月按時巡視消防設施、器材,將有關設施、器材在相應登記表登記並記錄於消防及安全設施檢查彙總。

3、滅火設施器材所在區域應該按照公司制度劃出醒目的黃線。

4、嚴格遵守黃線原則(即黃線區域禁止擺放除確定位置的消防設施、器材外的任何物品)。

5、未經授權、任何部門與個人不得擅自挪用、移動消防滅火器材。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因立即補充。

7、對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消防設施、器材損壞的,依照公司政策、消防安全獎懲制度予以處理。

1、凡發生火災意外事故的部門,應該第一時間向當班管理層匯報並認真分析、處理;任何事故,無論大小部門當班人員均應會同當班管理層進行現場分析、處理,呈報安全隊長、店長及總部。

2、對事故責任部門、責任人,依照公司的相關制度予以處理,已構成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3、每一起事故發生後,安全小組均應以各種形式在每天、每週的員工例會、管理層例會及安全小組例會上進行討論,並將針對同類問題制定有效的防範、改進措施進行分享。同時進行全面清查,防止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1、庫區內嚴禁煙火和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閒雜人員不准進入庫區。

2、嚴格執行物品出入和人員出入的登記管理及檢查制度。

3、物品堆放整齊,遵守倉庫保管的「五距」規定(貨物與房頂間的距離0.5m,與牆壁間的距離0.5m,與燈(照明裝置)間的距離1.

0m,堆碼間的距離0.5----0.8m,通道的寬距2.

0-----1.5m),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4、不同性質、撲救方法不同的物品,應分庫分類存放,做到標誌醒目。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5、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挪用損壞,做好維護保養,並熟悉其效能和使用方法。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6、倉庫保管員、庫工在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

7、配送中心庫房內的主通道寬度不少於2m,通道保持暢通。

8、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裝置,所有線路和燈頭都應安裝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的距離。消防噴淋頭距商品必須大於50cm。

9、倉庫中不能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電烙鐵等,使用的燈泡不能超過60w。

10、庫房中所設臨時電線的儲存時間不能超過兩星期。

1、集團內任何部門、任何連鎖店動用明火、使用電爐、電熱器具、安裝臨時電線等都必須向集團消防職能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動火用電審批表》,待批准後才能施工或使用。

2、動火作業必須明確操作人、指揮人、監護人,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動火申請需動火部門與施工負責人共同填寫,並擔任現場監護。

3、動火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操作規程,嚴禁無證動火,嚴禁違章指揮,盲目蠻幹。

4、動火前必須消除周圍和上下部位的易燃物,或用阻燃材料隔開,備好滅火器材,動火後清理現場,不留火種和險情,做到萬無一失。

5、在商場內任何場地使用電焊、氣焊、噴燈、熬煉等明火,須經過安全部、行政物業部同意批准,領取《動用明火證》後方可施工。安全部負責審核、管理和簽發《動用明火證》。

6、安全部在審核動用明火申請時,必須到動明火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必須在一切滅火措施齊全後,方可簽發《動用明火證》。簽發後,必須及時告知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人員。包括:

動火時間、動火地點、動用明火種類等。

7、動用明火的施工單位要確定現場的看護人、看護範圍,有防火措施,並配備滅火器材。

8、任何施工部門和個人不得指派無電焊、氣焊操作證的人員進行電氣焊割作業。電、氣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有正式電、氣焊工操作證,方可進行焊割作業。

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引導語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社會單位消防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預防火災的重要手段。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日常消防管理制度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日常消防管理制度一 一 消防宣傳教育能加強酒店員工的防火意識,認識防火的重要性,處理火警的原則 任何火警的資訊都必須認為是真的,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奔赴現場,...

參考 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參考範本 撰寫人部門 時間一 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制度1 為了確保集團安全,做好防火工作,使集團有乙個良好的安全環境和經營秩序,必須採用平時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方式,形成長效的管理模式。2 各部門必須經常開展自查,堅持櫃組每天查 部門每週查 集團每月查,做到自查與互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發...

保安部消防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節消防日常管理制度 1 無論本單位 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到保安部辦理 動火證 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2 重點部位動火須由工程部經理簽字,然後到保安部辦理動火證。3 嚴禁在防火通道 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誌和出口指示標誌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