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021-06-25 05:01:45 字數 4852 閱讀 639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公司《安全環保管理制度》和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結合建築工程事業部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適用範圍為建築工程事業部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單位及人員。

第二章各級管理人員職責

第三條總經理職責: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事業部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一)負責批准、發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並定期組織管理評審,提出持續改進的決策意見。

(二)任命管理執行者代表,並授權有關職責和許可權,定期檢查、評審其工作績效,持續改進事業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績效。

(三)批准和發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並督導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四)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效持續執行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等資源。

(五)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主持事業部安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定期召開安委會會議。

第四條管理執行者代表職責:

(一)根據總經理授權,具體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與保持。

(二)定期或隨時向總經理匯報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況。

(三)審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程式檔案。

(四)審批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並組織管理方案的實施。

(五)負責組織內、外資訊的協商與交流,並組織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測量、檢測與評價。

(六)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審核,檢查評價各部門職責履**況。

(七)負責協調解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執行中出現的各類重要問題。

(八)負責協調解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所需的人、財、物資源。

(九)協助總經理做好事業部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副總經理職責:

(一)認真貫徹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嚴格按體系檔案要求,在所分管業務範圍內負責具體落實。

(二)檢查、督導、評審分管部門職業健康安全職責履**況,確保體系有效執行,保障員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活動的安全穩定。

(三)對所分管業務範圍內由於失職、失察、失責而引發的特別重大事故負責。

第六條技術總負責人職責:

(一)認真貫徹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結合單位實際,制訂貫徹實施具體措施,並檢查落實執**況。

(二)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公司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在研究、安排生產技術工作時,應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負責組織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及專家論證工作,並最終對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充分性和適宜性負領導責任。

(四)針對企業存在的重點危險源和嚴重職業危害因素,領導相關部門開展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職業健康安全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五)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採用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應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檢查實施情況。

(七)參加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第七條專案經理職責:

(一)專案經理為工程專案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針對專案特點,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築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以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對違反安全技術標準、規範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或制止。

(四)根據施工進度,認真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程式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五)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機具及機械裝置,定期組織檢查、維修、保養,保證安全防護設施有效,機械裝置安全使用。

(六)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

(七)嚴格按照制定的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裝置等並組織演練。

(八)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救人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按照規定的程式及時如實上報,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處理,認真落實糾正和預防措施。

第八條專案技術負責人職責:

(一)對工程專案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

(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規範、標準,主持專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工作。

(三)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檢查監督落實工作。

(四)及時組織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規程,防止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五)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的驗收。

(六)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從技術上分析施工中不安全因素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第九條安全員職責:

(一)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堅持原則,盡職盡責,不違章指揮。

(二)協助專案經理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定時向單位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情況。參與編制安全技術專項施工方案。協助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及各種制度、紀律、規定等工作。

(三)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活動,確定本單位重要環境因素和重點危險源,建立《重要環境因素臺帳》和《重點危險源清單》。

(四)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權,監督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五)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隨時隨地督促有關人員解決不安全問題和制止違章指揮、冒險作業行為。遇重大險情或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產,立即採取措施控制或上報處理。

(六)對員工及其他相關方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安全紀律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做好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管理工作。

(七)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報告並參與應急救援。

(八)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

(九)準備好各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的有關資料,及時做好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做好安全生產檔案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十)組織對施工現場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進行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第十條施工員職責:

(一)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二)不違章指揮。

(三)對施工中採用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某些新的安全施工方法,要及時寫出總結,以便吸取經驗教訓,提高施工技術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按規定上報,協助事故調查。

第十一條班組長職責:

(一)安排生產任務時要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二)崗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裝置、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和確認,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三)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活動,開好崗前安全生產會,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檢查。

(四)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向工長報告。

第十二條分包單位負責人職責: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全體員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嚴格履行勞務用工審批登記程式,做好崗位安全培訓,經常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員工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三)保持員工相對穩定,需要變更時,須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批准後新來人員應按規定****手續,並經崗前安全教育後,方能上崗。

(四)根據上級的交底向各工種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交底,針對當天任務、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崗前安全要求,並監督執行。

(五)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熟知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六)發生**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做好傷者搶救工作,並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十三條員工安全通則

事業部全體員工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為確保事業部安全生產和全體人員的健康,履行如下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了解所在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

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二)有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三)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四)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時,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公司提出賠償要求。

(五)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建設公司和事業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公司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及時按程式檔案要求進行應急處理。

(七)按要求參與相關危害的辨識、評價活動和按標準、程式進行執行控制,預防事故發生。主動參與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活動。

(八)積極主動參加公司舉辦的各類安全培訓和學習,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增強自我防護和應急處理能力。

(九)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檔案的制定、修訂和評審。

第三章各部門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安全質量部職責:

安全質量部是建築工程事業部安全生產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保持和有效執行。

(一)貫徹落實建設公司安全環保規劃,安全環保管理體系的執行控制、績效測量與監視、內部審核和接受複審等工作。

(二)負責彙總編制和審查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並對其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監督。

(三)負責編制安全教育培訓計畫,制定、修改完善各類安全環保管理制度、程式檔案,並監督實施和執行。

(四)負責組織各類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活動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等。負責安全文明工地的建立。

(五)負責組織對各類安全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和處理並統計上報。

(六)負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策劃工作的組織和落實。

(七)負責勞保防護用品的標準制定、採購、發放及監督使用工作。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就是對各級領導 各個部門 各類人員所規定的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生產 企業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企業各相關職能部門 第三條 安全組織機構 企業成立安全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安委會...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目的 為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產,進一步貫徹落實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安全方針,強化各級組織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實現安全 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公司的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恪盡...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規範,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2 建立 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獎懲辦法,並領導 組織考核工作。3 組織落實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