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裝置衛生安全評價規範

2021-06-20 08:00:48 字數 4112 閱讀 7957

(安技部、水質部)

1. 範圍

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消毒管理辦法》制定本規範,用於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裝置的衛生安全評價,本規範規定了用於生活飲用水消毒的消毒劑和消毒裝置的衛生安全要求和檢驗方法。

2.定義

下列定義適用於本規範。

2.1消毒劑殺滅生活飲用水中微生物的化學處理劑

2.2消毒裝置產生生活飲用水消毒劑或消毒作用的裝置

2.3消毒副產物消毒劑或消毒裝置使用後在消毒生活飲用水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

2.4新產品依據新原理、新有效成分生產的消毒劑和消毒裝置,以及消毒劑的新劑型和新復配製劑。

3.衛生要求

3.1 所有消毒劑和消毒裝置按說明書規定的使用方法,以表1所列檢驗步驟,檢驗結果均能達到生活飲用水消毒目的;各項微生物指標均符合現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的要求。

3.2消毒劑和消毒裝置在消毒過程中余留在生活飲用水中的消毒劑殘留物、由原料和工藝過程中帶入的雜質含量不應超過現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限值要求;消毒過程中產生的消毒副產物濃度不應超過現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限值要求。

3.3 消毒劑及其原料副產物和消毒裝置使用後水中可能帶入現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未予規定的有害物質時,該有害物質在生活飲用水中的限值可參考國內外相關標準判定,且該有害物質增加量不應超過相關標準限值的10%。

如果上述有害物質沒有可參考相關標準時,應按毒理學安全性評價程式進行試驗以確定物質在飲用水中最高容許濃度。容許增加值為最高容許濃度值的10%。

3.4消毒劑衛生要求根據說明書規定的使用方法,按表2《生活飲用水消毒劑評價劑量》計算處理後生活飲用水中金屬離子增加量、無機物增加量和有機物增加量不應超過現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中規定限值的10%;總α放射性和總β放射性不應增加。

按表3《總體效能試驗的檢驗專案》進行檢驗結果應符合現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要求。

3.5 消毒裝置衛生要求根據說明書規定的使用方法,按表2《生活飲用水消毒劑評價劑量》計算處理後生活飲用水中金屬離子增加量、無機物增加量和有機物增加量不應超過現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中規定限值的10%;總α放射性和總β放射性不應增加。

按表3《總體效能試驗的檢驗專案》進行檢驗結果應符合現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要求。

消毒裝置中與生活飲用水接觸部分的浸泡試驗應符合現行《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裝置及防護材料衛生安全評價規範》要求。

4.檢驗

4.1 消毒劑

4.1.1總體效能試驗按表3規定專案進行。

4.1.2 消毒效果按照表1規定專案檢驗;用於疫源地或特殊條件下的生活飲用水水源水的消毒效果檢驗參照《消毒技術規範》(2023年版)2.1.4節進行。

4.1.3主要原料按《衛生部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檢驗規定》(2023年版)3.4節「消毒劑」專案進行。

4.2 消毒裝置

4.2.1 總體效能試驗按表3規定專案進行。

4.2.2 消毒效果按照表1規定專案檢驗;用於疫源地或特殊條件下的生活飲用水水源水的消毒效果檢驗參照《消毒技術規範》(2023年版)2.1.4節進行檢驗。

4.2.3 消毒裝置中與飲水接觸部分按《衛生部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檢驗規定》(2023年版)的3.3節進行浸泡試驗。

4.2.4 消毒裝置產生的消毒劑的主要化學原料按附錄a和表3要求進行檢驗。

5.檢驗方法

5.1生活飲用水化學消毒劑的樣品採集和配製見附錄a

5.2理化和微生物檢驗方法按照《生活飲用水檢驗規範》(2023年版)執行。附錄b是對《生活飲用水檢驗規範》(2023年版)銻和亞氯酸鹽的補充檢驗方法,作為銻和亞氯酸鹽檢測的第一方法。

5.3生活飲用水化學消毒劑毒理學安全性評價程式和試驗方法的具體步驟參照《生活飲用水化學處理劑安全性評價規範》(2023年版)的附錄b進行。

表1消毒效果檢驗專案

表2生活飲用水消毒劑評價劑量

表3總體效能試驗的檢驗專案

√-必需測定專案; △ - 如含有,需測定

附錄a 生活飲用水化學消毒劑樣品採集與配製

1. 樣品的採集

見《生活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評價規範》(2023年版)附錄a1節

2. 樣品的前處理

2.1 試劑空白和實驗用水

按照樣品製備同樣方法製備試劑空白。所有本實驗用水均為純水。

2.2 樣品的配製方法

2.2.1 次氯酸鈣、漂白粉精(次氯酸鈣)、氯酸鈉、亞氯酸鈉、硫酸銅、硫酸銨、碘

按10倍評價劑量和所需的樣品溶液的體積稱採樣品於250ml聚乙烯燒杯中,用100ml純水溶解,在通風櫥中以硝酸[ρ20=1.42g/ml]酸化ph<2,將溶液用純水定量稀釋至所需體積。按(1)計算稱樣量。

m=10×ρ×v1)

m——稱樣量,mg;

ρ——受檢產品建議的評價劑量,mg/l;

v——受檢樣品溶液所需體積,l;

10——倍數因子。

2.2.2 高錳酸鉀、次氯酸鈉、氫氧化銨、二氯異氰尿酸鈉、三氯異氰尿酸、氯氨t、清水龍

參考2.2.1,用鹽酸[ρ20=1.18g/ml]代替硝酸酸化至ph<2,加鹽酸羥胺至溶液清澈。配製次氯酸鈉不加鹽酸羥胺,但加碘化鉀作穩定劑,加至棕黃色。

2.2.3 硫酸、鹽酸、檸檬酸

2.2.4 過氧化氫

按所需的體積用純水進行稀釋

2.3 計算

見《生活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評價規範》(2023年版)附錄a2.3節

按1:10比例用純水定量稀釋到所需的體積。

附錄b 檢驗方法

1  銻的補充檢驗方法(氫化物原子螢光法)

1.1 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用氫化物原子螢光法測定生活飲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的銻。

本規範適用於生活飲用水及其水源水中銻的測定。

本規範最低檢測質量濃度為0.078μg/l, 實驗表明當砷、鍺、錫、汞、硒濃度高時,對銻產生一定程度的干擾,濃度低時,無干擾。飲用水中這些離子的濃度都較低。

另外加入一定量的硫脲-抗壞血酸混合溶液,可以消除干擾離子對銻的干擾。

1.2 原理

在酸性條件下,以硼氫化鈉為還原劑使銻生成銻化氫,由載氣帶入原子化器原子化,受熱分解為原子態銻,基態銻原子在特製銻空心陰極燈的激發下產生原子螢光,其螢光強度與銻含量成正比。

1.3 試劑

1.3.1 氫氧化鈉溶液(2g/l):稱取1.0g克氫氧化鈉溶於純水中,稀釋至500ml。

1.3.2 硼氫化鈉溶液(20g/l):稱取10.0g硼氫化鈉(nabh4)溶於500 ml氫氧化鈉溶液(1.3.1)中,混勻。

1.3.3 鹽酸(ρ20=1.19g/ml),優級純。

1.3.4 載流[鹽酸溶液(φ=5%)]:取25 ml濃鹽酸(3.3), 用純水稀釋至500 ml。

1.3.5 硫脲—抗壞血酸溶液:稱取12.5g硫脲加約80ml純水,加熱溶解,冷卻後加入12.5g抗壞血酸,稀釋至100ml。

1.3.6 銻標準貯備液[ρ(sb)=1.

0mg/ml]:稱取0.5000g光譜純銻於100ml燒杯中,加10ml鹽酸(1.

3.3)和5g酒石酸,在水浴中溫熱使銻完全溶解,放冷後,轉入500 ml容量瓶中用純水定容至500 ml,搖勻。

1.3.7 銻標準中間溶液[ρ(sb)=10.

0g/ml]:吸取10.0ml銻標準貯備液(1.

3.6)於1000ml容量瓶中,加3ml濃鹽酸(1.3.

3),用純水定容至刻度。

1.3.8 銻標準使用溶液[ρ(sb)=0.10g/ml]:吸取5.0ml銻標準中間溶液(1.3.7)於500ml容量瓶中,用純水定容至刻度。

1.4 儀器

1.4.1 原子螢光光度計 (如:afs-230型、afs-830型等)

1.4.2 銻空心陰極燈

1.5 分析步驟

1.5.1 儀器配置:

燈電流:75ma;負高壓:310 v;原子化器高度:

8.5 mm;載氣流量: 500ml/min;遮蔽氣流量:

1000 ml/min;進樣體積:0.5 ml

1.5.2 樣品測定

a 取10ml水樣於比色管中。

b 標準系列的配製分別吸取銻標準使用溶液(1.3.8)0.

00、0.05、0.10、0.

30、0.50、0.70、1.

00ml於比色管中,用純水定容至10ml,使銻的濃度分別為0.00、0.50、1.

00、3.00、5.00、7.

00、10.00ng/ml。

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裝置衛生安全評價規範 試行

1 範圍 根據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和 消毒管理辦法 制定本規範,用於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裝置的衛生安全評價,本規範規定了用於生活飲用水消毒的消毒劑和消毒裝置的衛生安全要求和檢驗方法。2.定義 下列定義適用於本規範。2.1消毒劑殺滅生活飲用水中微生物的化學處理劑 2.2消毒裝置產生生活飲用...

幾種飲用水消毒方式比較

各種消毒模式的分析與評價 目前,從水體消毒的種類來說,有氯氣 漂白粉 次氯酸鈉 氯胺 二氧化氯 臭氧等藥劑和紫外線消毒模式,每種消毒模式都具有不同的效能和特點。我國大多數集中式供水採用氯消毒。氯消毒效果好,且費用較其他消毒方法低。但由於近年來地下水質中各種有機物含量的增加,運用氯消毒會產生三滷甲烷等...

生活飲用水

生活飲用水的三個條件 1 沒有汙染。2 沒有退化 充滿生命活力的水 3 符合人體生理需要 含有人體相近的有益礦質元素,ph值呈弱鹼性的水!世界衛生組織公布 1 不含對人體有毒。有害及有異味的物質 2 水的硬度適中 以碳酸鈣計算 50 200mg l 3 水中的礦物質和微量元素的比例與人體體液相近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