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化驗制度

2021-06-18 23:11:02 字數 4018 閱讀 9128

二、樣品抽取管理制度

1、目的是規範取樣工作。

2、取樣原則:要保證所採樣品具有代表性、隨機性、一致性、真實性。

3、取樣時間:質檢部接到有關部門通知後及時取樣。

4、取樣方法:原料用取樣釺,取出量至少為需取樣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樣。抗氧化劑用兩頭開口取樣管緩慢插到桶底,然後用食指壓緊上口,移出取樣管,放入樣品容器中,保證樣品均勻具有代表性。

成品每1小時由打包工取乙個樣本並標明時間,化驗員檢測完感官及脲酶後四分法分樣,留作蛋白測定及樣品留存。

5、取樣數量:取樣數量決定於被抽物料的總件數。原料每批產品總件≤10時,2件取樣;總件為10~100時,取樣量為 10;總件為100件以上時,取樣量在 10的基礎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

膨化大豆粉每托盤取乙個樣本。

6、取樣後應及時將樣品裝入瓶(袋)中,密封,並貼上標籤,寫明品名、批號等資訊。

7、取樣後應及時填寫取樣記錄,如:品名、生產日期(批號)、數量、規格、取樣日期、取樣人、備註等。

8、取樣人員取樣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樣品汙染。取樣工具或容器,在取樣完畢後,應清洗乾淨,晾乾,妥善儲存,防止汙染。

三、樣品檢驗分析判定制度

1、目的是保證原料合格進廠、半成品合格進入下一生產環節、成品合格出廠。

2、出廠成品、生產過程中的半成品及購入的原料一律由質量管理部門按企業內控標準規定,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下一環節,不得漏檢。

3、質檢員根據規定對原料、成品、半成品進行抽樣。

4、檢驗人員必需嚴格按標準、規程認真操作,各種檢驗應作好原始記錄,確保分析結果準確、真實、有效。

5、檢驗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出現停電等,應重新檢測。

6、檢測原始記錄儲存2年以後,由品管負責人同意方可銷毀。

7、檢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對檢驗室的儀器裝置正確使用,按期維護,保證水、電的安全。

8、原料大豆標準指標:a.感官評定無異味

b.營養指標: 粗蛋白≥32 ,水分≤15%,,雜質≤1%,霉變粒≤0.5%。

包裝袋驗收標準 : a.外觀整潔無汙染。

b.無固定褶皺,印刷字跡清晰。顏色無色差。

c.長150cm ,寬110cm。

d.總重≥140g/條內膜為高壓膜。

膨化大豆成品標準:a. 感官:顏色類黃色,無異味。

b.營養指標:水分≤13%,蛋白≥32%,脲酶≤0.1u/g。

四、檢品複檢和比對試驗制度

1、被檢驗樣品採取統一編號:原料編號大豆a-0000;編織袋a-1000;抗氧化劑a-3000;成品編號b-0000;商樣編號c-000。一般乙個樣品檢測乙份有代表性的均勻的工作試樣。

根據實際也可作平行雙份檢驗。

2、檢驗人員按照標準、規程認真操作,準確無誤地處理資料。對標準中沒有規定檢驗方法的產品檢驗,應通過化驗室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選用符合產品質量檢驗要求的檢驗方法。

3、檢驗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原始記錄要整齊清潔,測試資料的精度及誤差均按標準規定執行。

4、檢驗結果異常或平行雙份檢驗結果、密碼檢查、標準樣本檢查結果超出允許誤差範圍,應為初檢不合格,要進行複檢。

5、檢測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外界干擾(如停電),應立即中斷測試,等排除故障或干擾後重新檢測。

6、檢驗結果的原始記錄先由檢測者相互校核,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再報告。

五、檢驗結果校核和報告制度

1、目的是確保檢驗記錄正確、規範,結論準確。適用於所有檢驗結果的校核。

2、校核人應具有與檢驗員一樣的資格;檢驗員填寫完檢驗原始記錄後,交校核人校核,未經校核人校核並簽名的記錄仍處於未完成狀態,不能進入下乙個環節。3、校核人根據檢驗專案的操作規程進行校核。校核內容有:

檢驗專案是否完整、不缺項,書寫是否工整、正確,檢驗依據與檢驗指令用標準是否一致,計算公式、計算數值是否正確,實驗記錄填寫是否完整、正確,檢驗員是否簽名等。

4、原始記錄均符合規定要求,校核人可簽字,否則待檢驗員按要求改正後再校核簽名,或報檢驗負責人令其改正。

5、屬於校核內容範疇的專案發生錯誤由校核人負責;屬操作差錯等問題由檢驗員負責。校核工作應及時、認真完成,不得拖延。

六、飼料標籤簽發制度

1、產品經檢驗合格才可允許出廠。

2、按照當班產量核發標籤的數量。

3.品管員要在飼料標籤上加蓋「檢驗合格」才是合格的標籤。

七、化學試劑安全貯存制度

(一)化學藥品的儲存

較大量的化學藥品應分類存放在專門的儲藏室中,由專人負責保管。儲藏室應避免陽光照射引起室溫過高及試劑見光變質。室內應保持乾燥通風,嚴禁明火。危險物品應按國家公安部門的規定管理。

一般試劑的存放可分類如下:

1. 無機物鹽類及氧化物

鹼類: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如配製好的氫氧化鈉溶液最好不要放在玻璃容器中,以免氫氧化鈉與二氧化矽反應粘連。

酸類:硫酸、鹽酸、硝酸、硼酸等。硫酸與硝酸應避光放置。

2. 有機物按官能團分類存放。

烴類、醇類、醛類、酮類等不能混在一起放置。

指示劑:酸鹼指示劑如甲基紅-溴甲酚綠應放在棕色瓶中。

有機試劑

(二)試劑溶液的管理

配製的試劑溶液都應根據試劑的性質及用量盛放於有塞的試劑瓶中,見光易分解的試劑裝入棕色瓶中,如濃硝酸,濃硫酸,新制氨水,硝酸銀,銨鹽等應放在棕色瓶中,實驗過程中需滴加的試劑及指示劑裝入滴瓶中,如甲基紅-溴甲酚綠混合指示劑,整齊排列於試劑架上。

試劑瓶的標籤大小應與瓶子大下相稱,書寫要工整,標籤應貼在試劑瓶的中上部,標籤應貼在易觀察看到的地方,內容應包括:名稱、濃度、配製時間、標定時間、配製人等。過期失效的試劑應及時更換。

(三)危險物品的分類與管理

1.危險物品包括**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易燃物品、毒害品、腐蝕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如濃硫酸,濃硝酸,氫氧化鈉,乙醇等。

2.危險物品的安全儲存要求:

a.危險品儲藏室應乾燥、朝北、通風良好。門窗應堅固,門應朝外開。並應設在四周不靠建築物的地方。易燃液體如乙醇、乙醚等儲藏室溫度一般不許超過28℃,**品儲溫不許超過30℃。

b、危險品應分類隔離儲存,量較大的應隔開房間,量小的也應設立鐵櫃分開儲存。對於濃硝酸、濃硫酸等腐蝕性物品應選用耐腐蝕性材料做架子。對**性物品可將瓶子存於鋪乾燥黃砂的櫃中。

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及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應分開存放,絕不能混存。

c.照明裝置應採取隔離、封閉、防爆型。室內嚴禁煙火。

d.經常檢查危險品儲藏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e.實驗室及庫房中準備好消防器材,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防火滅火知識。

八、儀器裝置檢定和管理制度

1、目的是有效管理儀器裝置,使儀器正常執行,確保檢驗分析資料準確。

2、對所有檢驗用儀器裝置建立使用記錄並定期校準及作好記錄。

3、使用記錄應包括:使用時間、使用人、維護人、使用前儀器狀態、測試專案、測試樣品、使用後儀器狀態、備註等。定期對儀器裝置進行保養、檢查。

4、存放條件應滿足儀器的要求,如溫度、濕度、是否避光等。分光光度計最好應避光,每種儀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先熟悉儀器效能和操作規程,才能進行操作,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

5、為保證測試資料準確可靠,每台分析儀器、必須定期進行檢定。儀器一旦出現故障,應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其他任何人不可擅自對儀器進行拆卸。

6、檢驗人員使用儀器操作完畢後,及時關機,填寫使用記錄,檯面整理乾淨後方可離去。

九、玻璃儀器管理和洗滌制度

1、目的是有效管理玻璃儀器,確保檢驗分析資料準確。

2、玻璃儀器要分類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使用後按要求清洗、晾乾,定量玻璃儀器要進行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如量筒、容量瓶、移液管、吸量管、滴定管等要進行校準合格校準可以用溫度計測量蒸餾水溫度後,根據蒸餾水的溫度查到水的密度,再進行稱重,計算出體積,檢測玻璃儀器是否合格有殘留有機物不易清洗的玻璃容器時可以用有機溶劑清洗,再用清水沖洗乾淨,一定不能讓有機物殘留在玻璃容器中,以免影響檢測結果。

十、檢驗記錄管理和儲存制度

1、目的是規範檢驗記錄的書寫要求。

2、檢驗員書寫檢驗原始記錄要完整,無缺頁。

3、有檢驗資料、計算公式、標準液的濃度,有檢驗員、校核人簽名(全名),檢測時間,樣品**,樣品名稱,送檢人名字,送檢時間。

4、字跡清楚,書寫正確,無塗改。

5、有判定依據,有檢驗結論,無漏項。

6、檢驗記錄應儲存兩年以上,經品管負責人批准方可銷毀。

檢驗化驗制度

一 抽樣管理制度 目的 規範取樣工作 適用範圍 適用於檢驗部門對原料 輔料 半成品 成品檢驗取樣工作 責任者 質檢人員 主要內容 取樣原則 要保證所採樣品具有代表性 隨機性 真實性。取樣時間 檢驗部門接到原料部 車間 倉庫的通知後,要及時取樣。取樣方法 固體原料 輔料用取樣釺,取出量至少為需取量的四...

檢驗化驗制度

對飼料原料和產品營養成分及毒物的檢測,能為公司生產出營養價值高 質量穩定的飼料提供有力保障。為此,公司對進廠原料及飼料產品建立以下檢驗化驗制度。一 化驗室管理制度 1 目的是規範實驗室管理,保證試驗環境滿足檢驗工作的要求和儀器裝置的使用條件。主要適用於實驗室管理。責任人為實驗室負責人 檢驗員。2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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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檢驗和複核制度 1 被檢樣品採用唯一性編號。每批樣品需經質量檢查。同一批樣品部分樣品實行雙份自檢。批次在10 個以上的樣品,實行不同檢驗人員同時上崗檢測。每個人負責自己檢測的檢測的指標。2 檢驗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方法標準 規程認真操作,準確無誤地處理資料。對標準中沒有規定檢驗方法的產品進行檢驗,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