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2021-06-17 05:23:35 字數 1569 閱讀 4089

- 根據《煤礦工業企業裝置管理規程》和我礦實際,為了加強我礦機電管理,嚴格機電事故的追查、處理及考核,促進機電裝置的安全執行,降低事故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凡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機電裝置事故,應按本辦法統計。造**身傷害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機電事故按其影響生產、施工時間、造成損失程度和性質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種。

1、一般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者50—300元處罰)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事故。

①造成事故直接價值損失在0.1-5萬元者。

②造成井下生產裝置停運0.5小時或造成產量損失200噸及以上者。

③局扇停運者。

④主、副提公升裝置停運者及其它造成經濟達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2、重大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者200—500元處罰)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重大事故。

①造成裝置直接價值萬元以上至50萬元者。

②主、副提公升裝置停運2小時以上者。

③主排水幫浦盤區集中排水停運,造成幫浦房進水或淹幫浦者。

④主扇風機停運20分鐘及以上者。

⑤全礦井停電10分鐘以上,地面工廠車間供電中斷4小時以上至3天或全廠供電中斷30分鐘以上者。

⑥造成地面流水作業裝置停機超過半小時或因停機引起重新恢復時間超過3小時以上者。

⑦主、副提公升裝置過捲超過0.5公尺、斷繩、跑車,造成經濟損失超過一般事故程度者。

⑧變配電裝置誤停、誤送電者。

⑨鍋爐燒乾。

3、特大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者400—1000元處罰)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特大事故。

①造成裝置直接損失價值超過50萬元者。

②因機電事故引起的淹井、著火、瓦斯**、停電,造成全礦井停止生產8小時以上者。

③主扇風機和分割槽扇風機停止供風30分鐘以上者。

④主提公升皮帶著火及電器著火。

⑤井下皮帶著火及電器著火

⑥經礦有關部門認定認為性質特別嚴重的非**事故。

三、機電事故匯報

1、機電事故一旦發生,現場目擊者、班組長、安全員、跟班幹部或機電事故單位值班幹部要及時向排程室匯報,同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搶修,發生人身事故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護現場,組織搶救。

2、排程室接到匯報後,要盡快搞清情況,作好記錄,向當日值班礦領導匯報,並以事故通知單的形式立即通知安全科和相關機電科門。

3、發生嚴重工傷和特別嚴重非**及其以上事故,排程室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4、發生一般機電事故,向排程室匯報,機電科組織機電事故分析,發生重大、特大機電事故,事故單位首先向礦排程室匯報,然後由礦排程室按事故匯報程式進行匯報。

四、機電事故分析程式

1、一般機電事故,由機電科主持處理,一般事故分析應在當天進行,最遲不超過3天,由機電事故單位隊長或機電副隊長參加,機電科主持。

3、重大機電事故,事故分析必須在當天進行,由機電科組織,機電科主任工程師或經理主持,機電副總、安全科參加分析。

4、特大機電事故,事故分析必須在當班進行,由機電科組織,公司主管機電經理主持,機電副總、機電主任工程師、安全科參加分析。

5、上述事故分析會議需要參加的其它單位和人員,由事故分析的主持和組織者決定,並通知。

五、機電事故處理

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 裝置遭受意外災害或損壞,使裝置一次停運六十分鐘或一次影響產量二百噸以上或者裝置損壞價值一千元以上者,均稱為機電事故。2 機電事礦發生後 包括機電人身事故 能處理的應積 極處理。不能當時處理時,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並盡量保護好現場。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向礦排程室匯報。3 礦設以機...

5 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為全面貫徹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的生產方針,確保機電裝置及各大系統科學合理 安全可靠的執行,現根據 煤炭工業企業機電事故管理辦法 及本專案部機電特點,特制定 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 根據 煤炭工業企業機電事故管理辦法 按其影響生產時間,造成損失程度或性質,分為一般 重大 和特大事故三種。一般事故...

機電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機電事故的分析追查及管理制度 第一條事故發生後,要本著 四不放過 的原則認真進行分析 追查,大事故不過天 小事故分析不過班,對事故的責任者要及時進行處理,按責任大小 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給予批評教育 經濟賠償或行政處分以至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對隱瞞事故情節或不報者應加重處罰。第二條發生重 特大機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