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追查制度

2021-06-15 18:47:10 字數 4223 閱讀 5388

一、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安全責任,認真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採取防範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減少企業財產損失,保障職工生命安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匯報

(一)、發生各類事故,事故現場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向廠排程室和安監值班人員及單位負責人作出如實匯報。

(二)、重大未遂事故、重傷、死亡事故,應在事故發生3小時內上報,重大事故在6小時內上報,特大事故在10小時內上報。

(三)、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隊組、時間、地點、**情況。初步原因分析、現場正在採取的搶救措施,以及要求上級應採取的措施等。

(五)、發生事故的班組要迅速採取應急措施,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再擴大,並保護好現場。

三、事故調查

(一)、發生重傷以上人身事故,一二級非**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積極採取應急搶救措施。努力減輕事故損失程度的同時要盡量保護好現場。為上級領導和安監部門勘查、取證提供條件。

如在非常情況下,確需動現場方可完成搶救任務時,必須徵得現場安全檢查員的同意,詳細記載事故現場要素。

(二)、上級領導和安監部門在勘查現場或進行事故調查時,現場管理人員和事故發生區域作業人員,要積極協助完成好調查取證任務,不得提供偽證,否則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事故調查取證材料核實無誤後,要同事故報告、事故責任者處理一併裝入安全檔案,未經領導批准不得銷毀。

四、事故追查

(一)對人身事故追查

1、重傷事故:由事故單位寫出書面事故報告。礦分管領導、事故單位分管領導,事故單位領導以及作業人員參加追查。

追查處理報告由安監部門負責上報上級安監部門;重傷審批後要到公司安監部門加蓋工作審核專用章,便於今後對重傷的管理及傷殘等級的鑑定。

2、輕傷事故:發生輕傷事故,由廠安檢科追查,並做好追查記錄。輕傷事故追查處理後,工傷人員的工傷表,由安全科負責填報、審批、上報上級安監部門。

五、追查要求

(一)、基本原則:

事故分析和責任認定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

2、依法辦事,依規處罰原則;

3、懲前毖後,治病求人原則;

4、科學分析,超前防範原則;

5、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原則;

(二)、事故追查必須嚴格執行「三不放過」原則,進行追查處理,並將追查處理結果及時通報全廠。

(三)、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嚴格按照《安全管理獎懲條例》,對照責任從嚴處理。

(四)、每次事故追查後都要求定出防範措施,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機電事故追查制度

一、為了保證機電運輸系統安全執行,對發生的各類事故必須及時進行嚴肅認真的分析追查,以便從中汲取經驗教訓,杜絕或減少同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制度。

二、機電責任事故的定性:由於操作維修不當,違反《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護保養規程》、《機電管理制度》等行為造成的裝置損壞或形成重大隱患,造成經濟損失,定性為機電責任事故。

三、機電動力部在機電副廠長的領導下負責對機電裝置事故進行嚴格追查、認真分析。

四、特大、重大機電事故必須呈報礦長及公司,並由礦長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組織搶修工作。

五、對於較大故障(損失較大、或影響較大)、頻繁發生的故障。必須組織分析,查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六、一般機電事故由機電動力部、安健環部和基層單位迸行事故分析,並組織修復工作。

七、機電事故直接損失是指修復時所發生的配件和材料費用。不包括人工費用。配件費用指所損壞零部件的修復或更換費用,不包括結合事故修復同時更換的正常磨損件的費用。

八、機電事故發生後。基層領導必須立即上報機電動力部、安健環部不得拖延和隱瞞。

九、機電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必須保護現場,經有關領導檢視並同意後,方可安排搶修,搶修時要儲存好換下的配件,以便進一步分析。

十、發現事故隱患或事故預兆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發生重大機電事故者,事故發生後處理或補救及時,防止事故擴大或在事故搶救中有突出貢獻者,由車間申報,機電動力部核實後給予適當的獎勵。

十一、對於導致機電事故的責任者、隱瞞事故情節的當事人,給於經濟處罰。

十二、為了便於事故追查,總結和吸取經驗教訓,對於以下型別的裝置故障,各單位必須在發生當日向機電動力部匯報,機電動力部必須到現場檢視,盡快組織分析,查清原因:

l、裝置異常損壞,如出現抱軸、拉缸、機體損壞、缸頭損壞、電機燒損、軸磨損或變形,各種軸承損壞導致軸徑磨損、軸承座損壞、軸孔磨損。

2、裝置著火,外力碰、砸等非正常機械損傷變形。

3、大型結構件裂紋、開焊,關鍵聯結件的非正常斷裂和變形。

4、裝置效能異常,如異常振動、異常噪音、異常溫度、異常電壓、異常電流、制動效能失效、嚴重出力不足等。

十三、對機電運輸事故的追查分析要做到「四不放過」(事故發生的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預防此類事故的措施不放過;教訓不汲取不放過)。

十四、所有管理人員、員工在事故發生後都必須實事求是提供有關情況,不得隱瞞和編制事故情節,不得隨意更動事故現場裝置、設施狀態,以免給事故分析追查造成困難。

裝置管理與考核制度

一、機電動力部是礦洗煤廠裝置主管機構,其職責是:

㈠貫徹國家和上級對裝置管理和維修工作的要求,落實企業經營方針目標中對裝置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和考核指標。

㈡負責本單位裝置的調研、規劃、選型、使用、維護、大修計畫制定、調撥、報廢,並參與裝置的檢驗和安裝除錯工作。

㈢建立完整的裝置臺帳。

二、礦洗煤廠基層各裝置使用單位的機電副主任負責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受礦機電動力部領導。

三、凡增置裝置(包括更新改造、安全技措、基建施工等)由礦機電動力部負責編制計畫報表報公司審批,由公司**部統一購置,裝置選型必須技術先進、經濟合理,是經過鑑定的有生產許可證的非淘汰產品。

四、領用裝置嚴格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手續,持手續齊全的裝置領用單到**部領取。領用單位應對裝置進行驗收。裝置的附件、備件、工具和技術資料不完整齊全或裝置有損壞等有權拒領並向礦裡匯報。

領回裝置必須妥善管理,嚴禁拆卸使用。

五、裝置的調撥由公司規定的部門辦理調撥單手續。全部附屬配套裝置、隨機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一律隨機調撥。

六、各基層單位一律無權向公司外單位租賃裝置。

七、裝置報廢由礦機電動力部申報公司機電動力部鑑定審批。

㈠、報廢裝置統一由公司機電動力部處理,各單位無權處理。

㈡、報廢裝置各單位必須妥善儲存。

㈢、報廢再用裝置必須確保安全生產的要求,報機電動力部批准備案後方可使用,報廢再用裝置要有明顯標誌和臺帳。

八、裝置使用,實行專責制,主要裝置實行包機制,裝置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交**制、巡迴檢查制。

九、嚴格貫徹執行裝置定期檢修制,各單位要制定各台裝置大(中、項)修專案,檢修時間要得到保證。主要工藝裝置大修情況要記入裝置檔案。

十、裝置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必須上報,不可隱瞞。一般機電運輸事故,基層維修負責人應立即向礦排程和機電動力部匯報,發生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礦機電動力部立即向公司排程和機電動力部匯報。發生未遂事故時,基層維修負責人應立即向礦匯報。

情節嚴重的應報公司排程和機電動力部,對所有事故應單獨記錄,必須認真追查分析,採取措施,防止重**生。(未遂事故可單獨記錄)。

十一、因責任事故造成裝置損壞,修理費用達到大修理標準時一律不走大修費,由事故單位成本中支付。

十二、裝置管理獎勵和懲罰:

㈠在各種災害中對積極搶救裝置人員,各單位應獎勵100-1000元。

㈡對執行中大型裝置及時提出重大安全問題,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各單位應獎勵100-1000元。

㈢由於違章、玩忽職守造成裝置損壞或造成裝置報廢,各單位要給予責任人罰款或行政處分。

㈣各基層單位應嚴格執行相關機電制度,加強對裝置的管理,礦機電動力部按相關制度對各基層單位進行嚴格考核。

選煤廠事故追查和管理制度

1、凡構成機電事故必須進行認真追查,並按焦煤公司《機電事故管理條例》追查、上報.

2、未遂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追查組組織追查。

3、重大事故由機電礦長組織機電付總、機運區、礦排程、安監處組成事故追查組負責追查。

4、特大事故由上級機關組織追查。

5、對造成機電事故的原因要認真追查,堅持三不放過:

a、查不出事故原因不放過。

b、責任者和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

c、訂不出防範措施不放過,每起事故都要分類登記,記錄在冊。

6、追查機電事故的有關人員,必須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情況,絕不允許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追查人員應按實際情況,根據選煤廠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認真追查,把責任落實到人,絕不允許姑息遷就。不論責任者是誰,追查人員都要秉公辦事,實事求是。

7、要有明確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損失數額、責任者及處理意見,以便今後安全分析活動查閱。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5 機電事故追查分析會,機電科 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事故責任者 知情者,必須按通知準時參加會議。6 事故分析應做到一事故一分析,問題分析應按照領導安排的進行落實。7 事故 或問題 分析時主持人 或主持單位 要將所有參加人員集合在一起,面對面發言,分別講述事情發生的經過,發現相互矛盾時要問清,記錄人...

生產事故追查制度

為了加強生產事故管理及時消除生產中存在的各類問題,深刻接受事故教訓,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 三不放過 的原則是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 明確責任,制定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做到事故分析合理,預防措施到位。特制定本制度。一 事故...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減少機電事故發生,保證裝置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一 機電事故分類 根據煤炭部 機電裝置管理規程 的規定,凡裝置遭受意外災害或損失,使裝置一次停止運轉30分鐘以上或一次影響產量50噸以上或裝置損壞價值在500元以上者,均稱為機電事故。1 因機電事故造成全礦停產八小時以上或裝置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