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通則

2021-06-16 22:20:35 字數 4762 閱讀 1965

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

公告2023年第3號

為規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評價原則,根據《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評價通則。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委託專業委員會,依據評價通則的要求,對申報產品進行評價。

一、資格審查

(一)申報條件審查。申報資料及其他資格達不到2023年中國名牌產品申報條件的,取消參評資格。

(二)商標審查。商標註冊和使用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要求,國外商標及含國外商標的聯合商標,不參加評價。

(三)許可條件審查。申報產品凡有行政許可要求的,必須取得許可資格。列入「安全認證管理」(3c認證)、「生產許可證管理」、「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管理」、「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管理」、「出口質量許可證管理」、「出口食品衛生註冊登記管理」以及「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管理」的產品,申報企業尚未獲證的,取消參評資格。

(四)產品質量審查。近三年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參評資格:

1.被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檢查判為不合格的;

2.出口商品檢驗不合格的;

3.出口產品因質量問題造成較大損失遭到外方索賠的;

4.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質量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五)環境保護審查。申報企業排放不達標的,或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環境汙染事件的,取消參評資格。

(六)其他方面的審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參評資格:

1.企業偽造證明材料、虛報資料的;

2.企業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3.近三年內有兩年或2023年當年經營性虧損的;

4.企業達不到國家節能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

二、資料的審查

根據統計、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以及省級公示反映的問題和核查結果對申報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查。

(一)對企業申報資料與其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特別是對國稅的稅賦率進行審查。

(二)有多個生產廠家的企業,屬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審查子公司或分公司與母公司關係的證明檔案;屬委託加工的,審查委託加工合同、銷售證明及稅收證明,行政許可管理範圍的產品審查其備案證明。重點審查中國名牌產品申請表「表3—申報產品生產企業基本情況表」的真實性,及表3和表2有關內容的一致性。

(三)申報資料存在明顯筆誤的,可以在報名推委秘書處同意的前提下進行調查,根據調查後的核實情況對該資料進行修正,依據修正後的資料進行評價打分。申報資料與企業曾經提供給有關部門的資料有較大出入的,取消評價資格。

三、評價打分

(一)計算方法。

評價指標分數計算方法不盡相同,有些指標採取分段計分法,如專利項數等;有些指標使用單獨的計分公式,如顧客滿意度等;大部分指標採取「連續計分法」,如銷售額(量)等。採用連續計分法的指標須確定評價的基礎值和基礎值得分,演算法如下:

(二)總分數

中國名牌產品評價主要根據申請表「表2-企業申報及綜合評價表」所填資料進行打分。評價總分為1000分,其中「市場評價」300分,「質量評價」300分,「效益評價」200分,「發展評價」200分。

三年得分權重分配,2023年、2023年、2023年三年資料分別進行量化打分,然後按0.3、0.3、0.4的權重加權平均。

(三)市場評價300分

1.品牌歷史20分。商標註冊時間在3年(含3年)以下不得分;3年以上每年計0.5分,最高不超過20分。

2.顧客滿意度(含品牌知名度),滿分80分。

進行顧客滿意度測評的消費類產品有t恤衫、糖果、巧克力、派類食品、果汁類飲料、電飯鍋、壓力鍋、內衣、電冰箱、洗衣機、家用分體空調、微波爐、微型計算機、電單車(100cc以上)等14類產品。申報品牌的顧客滿意度分值由秘書處另行提供。

(1)品牌知名度,滿分30分。申報企業品牌知名度60以下的0分,60至80的計分方法為:(品牌知名度調查結果-60)×1.5

80以上的,計30分。

(2)顧客滿意度,滿分50分。申報企業顧客滿意度為60以下的0分;60至80的計分方法為:20+(顧客滿意度調查結果-60)×1.5

顧客滿意度80以上的,計50分。

3.申報產品銷售額(量)200分/280分(不進行顧客滿意度測評的產品)。銷售額和銷售量的分值根據產品的具體特點進行分配,原則上以銷售額為主。

申報產品銷售額(量)=申報產品國內銷售額(量)

+α×申報產品申報品牌出口額(量)

α: 出口係數。根據本行業的特點,確定出口係數。原則上出口係數為1~1.5。出口額應折算**民幣,匯率統一按1∶7.65計算。

銷售額(量)申報條件即基礎值,基礎值得分不得低於總分值的60%,採用「連續計分法」,三年得分加權平均。

(四)質量評價300分

1.實物質量水平滿分150分。

(1)申報產品採用的標準及標準水平,滿分30分。申報產品採用的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企業提供「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標誌證書」或提供有關證明),給30分;申報產品類別未採標的,申報產品出口發達國家,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給30分;申報產品的標準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給15分;其餘不給分。

(2)申報產品的主要效能指標,滿分120分。根據申報產品實物質量指標的特點確定打分方法,依據企業提供的省級以上質檢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計算得分。

2.質量保證能力滿分150分。

(1)企業獲國家質量管理先進企業,20分;

(2)企業獲得省級質量管理獎,10分;

(3)企業獲得中國馳名商標,20分;

(4)企業通過環境體系認證,10分;

(5)企業通過haccp體系認證,10分;

(6)申報產品獲得節能產品認證,10分;

(7)企業通過職業健康安全認證,10分

(8)企業員工獲得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數情況,滿分15分;獲證人數與從事質量工作的人數的比例,滿分5分。

企業員工獲得質量專業職業資格中級證書的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給15分。獲得初中級證書10人以上(含10人)給10分;5-9人的,給6分;1-4人的,給3分;沒有人通過考試的不得分。按申報材料中提供的證書影印件或所列的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編號計算,無證書影印件或未列編號的不得分。

獲得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人數與從事質量工作的人數的比例,滿分5分。根據比例的大小進行排序,第一名5分,第二名4.5分,以此類推,十名以後不得分。

(9)企業售後服務網點建設、「三包」情況以及對消費者(使用者)意見處理情況,滿分10分。非常好的,給10分;比較好的給5-8分;一般的給2-4分;比較差的,不得分。

(10)加入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並啟用上市的,10分。

(11)根據行業不同特點,企業獲得其他與申報產品有關的認證,例如:iso 9000認證,《測量管理體系》aaa認證、gmp認證、qs 9000認證或《國家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等,每項可加5分,滿分20分。對沒有開展haccp認證、節能產品認證的行業,可在其他專案加分,也可根據該產品特點增加「質量保證能力」專案。

(五)效益評價200分

1.企業納稅狀況總分110分。

(1)企業納稅總額。採用「連續計分法」,三年得分加權平均。滿分40分,其中國稅30分,地稅10分。

(2)申報產品納稅額。採用「連續計分法」,三年得分加權平均。滿分70分,其中國稅50分,地稅20分。

2.申報產品國稅賦稅水平。產品實繳國稅額與產品總銷售額比例即為申報產品的國稅賦稅水平,採用「連續計分法」,三年得分加權平均。滿分50分。

3.成本費用效益水平(工業成本費用利稅率)。採用「連續計分法」,三年得分加權平均,滿分20分。

4.總資產貢獻水平(總資產貢獻率)。採用「連續計分法」,三年得分加權平均,滿分20分。

(六)發展評價200分

1.企業新產品產值率,滿分10分。企業新產品應以「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為依據,企業沒有證書,該項指標得0分。採用連續計分法,三年得分加權平均。

2.企業研發費用佔銷售收入總的比重,滿分10分。採用連續計分法,三年得分加權平均。

3.申報產品獲得專利情況,滿分80分。在有專利證書影印件的情況下,每擁有一項外觀設計專利加5分,最多累計兩項;每擁有一項實用新型專利加10分,最多累計兩項;每擁有一項發明專利,加20分,核心技術發明專利的,加30分;沒有專利的,不給分。

4.申報產品獲得科技進步獎情況,滿分30分。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的計30分;獲得省級科技進步獎的計15分。

5.企業參與行業、國家以及國際標準制定的情況,滿分20分。企業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的計20分;參與制定國家標準的計15分;參與制定行業標準的計10分。

6.企業擁有國家級、省級技術中心情況,滿分20分。擁有國家級技術中心(研究中心)的計20分;擁有省級技術中心的計10分。

7.企業擁有博士後流動工作站的情況,滿分10分。

8.企業規模水平,滿分20分。

(1)企業總資產規模,滿分10分。採用連續計分法,三年得分加權平均。

(2)企業總銷售額,滿分10分。採用連續計分法,三年得分加權平均。

(七)評價打分方法

評價專家根據本評價通則的要求,按照行業特徵及產品特點,制定出每類產品的具體評價細則。評價細則經名推委組織審核批准後生效。一經批准,不得擅自變動,不得臨時增減評價專案。

四、提出建議名單

(一)按照評價細則對經過審核符合條件的申報中國名牌產品的材料進行綜合評價打分,並按總分數進行排序。

(二)撰寫評價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接收企業申報材料情況,包括申報材料的數量、資格審查、資料審查等情況。

2.說明評價打分過程,對一些重要問題的處理情況和意見。

3.按照名推委秘書處提供的有關格式,附上各參評企業四大指標的得分和總的得分。

4.提出建議的中國名牌產品初選名單和理由。

(三)名推委秘書處將評價報告彙總分析後,提交名推委全體委員會審議確定初選名單。初選名單通過新聞**向社會公示,經過廣泛徵求意見,名推委全體委員會討論確定2023年中國名牌產品最終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附件:中國名牌產品評價指標分值分配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中國名牌產品評價指標分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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