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問題解讀

2021-06-11 18:14:29 字數 559 閱讀 4919

1、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出台的背景

我會推出的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從2023年首次推出至今,得到了廣大會員銀行和從業人員的普遍認可與支援,建立了較好的行業公信力和社會認可度。為進一步加強銀行業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提高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素質,規範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行為,2023年12月2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印發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101號),決定將原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建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原「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正式更名為「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2、何為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

根據新制度相關規定,銀行業專業人員的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初級、中級和高階3個資格級別,目前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任意相關專業類別而取得的證書均為初級證書,中級和高階職業資格的評價方式,待我會與人社部溝通完善後另行規定。

3、老版證書是否繼續有效?

2023年下半年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

附件 個人報名須知 2016年下半年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於10月29 30日舉行,本次考試採取個人網上報名方式。考試報名及相關資訊均通過中國銀行業協會 和東方銀行業高階管理人員研修院 發布。考生正式提交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本須知。考生應按要求認真填寫個人基本資訊,填報內容必須真實準確,...

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

第六章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同業人員 第三十九條 互相尊重 銀行業從業人員之間應當互相尊重,不得發表貶低 詆毀 損害同業人員及同業人員所在機構聲譽的言論,不得捏造 傳播有關同業人員及同業人員所在機構的謠言,或對同業人員進行侮辱 恐嚇和誹謗。第四十條 交流合作 銀行業從業人員之間應通過日常資訊交流 參加學術...

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

對殘障者或語言存在障礙的客戶,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盡可能為其提供便利。但根據所在機構與客戶之間的契約而產生的服務方式 費率等方面的差異,不應視為歧視。第二十條 風險提示 向客戶推薦產品或提供服務時,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根據監管規定要求,對所推薦的產品及服務涉及到的法律風險 政策風險以及市場風險等進行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