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行器管理制度

2021-06-10 20:36:44 字數 1303 閱讀 7604

1、助行器司機雙人上崗,要求上轉盤開車司機1人,下轉盤監護司機1人。

2、上轉盤司機要對所乘坐的人員攜帶的材料及工具進行檢查,對攜帶超長、超重材料或工具的人員進行制止。

3、助行器司機每班必須對助行器進行全程巡迴檢查二次,對托繩輪、吊座連桿的鬆動螺絲及時堅固,對損壞的零部件及時進行更換。

4、下轉盤監護司機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監護職責 。對超過下車地點的人員要及時提醒,要求下車。對超過下車地點而造成拖繩的人員進行監督和匯報。

5、乘坐助行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乘坐點上下車,不得搶坐。乘坐時必須注意力集中,嚴禁上下左右搖晃,嚴禁超越機尾轉盤。

6、乘坐人員不得攜帶重物及超長材料或工具,對違反規定者要進行處理。

7、乘坐人員應愛護助行器的零部件,發現助行器有不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助行器司機進行處理。

8、嚴禁在助行器執行時運送材料或施工,如有需要必須經排程室同意,助行器停止執行後方可進行。

助行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交**制度。上下班司機共同對助行器各部(特別是鋼絲繩、各連線裝置、緊固螺絲等)進行詳細檢查,檢查運轉記錄,並認真填寫交**記錄後方可進行交**。

二、每班在開車前必須對傘齒輪加潤滑油一次,要經常注意潤滑情況,對電動機及各部軸承每班停車檢查二次,電機及軸承溫度不超過70度。

三、開車或停車必須由下轉盤值班司機和上轉盤值班司機用訊號聯絡,待下轉盤值班司機回令後方可開車停車。

四、助行器運轉前及運轉中要經常仔細檢查鋼絲繩及坐椅的完好狀態,以保證坐椅牢固可靠,鋼絲繩使用按《煤礦保安規程》規定執行。

五、對損壞的坐椅、託繩輪、吊座連桿等及時更換,以保證助行器的安全正常執行。

六、運轉中發生異常現象時,要及時停車處理,並向排程室及隊長匯報。

七、在檢修或處理故障時,要切斷電源,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亂打訊號。

八、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特殊情況離開時,必須停機並切斷電源。

助行器司機交**制度

1、**司機必須提前15分鐘上崗,保證現場交**。

2、交接司機雙方共同檢查裝置及工具,並認真填寫交**記錄。

3、認真做到「六交」「六不接」(六交是:交裝置運**況;交工具配件、材料數量,交附屬裝置執行、磨損情況,交衛生是否清潔、記錄是否詳細、完整;交安全設施情況;交存在問題及上級指示。六不接是:

裝置維護保養不好不接,事故隱患未排除不接,工具、配件、材料缺損不接,安全裝置不正常不接,機房不整潔不接,圖紙、記錄不全不接)。

4、如發現**人酗酒或神志不清時應拒絕**並向領導如實匯報。

5、如**人缺勤時,交接人應向領導匯報,未經指示,不允許離開工作崗位。

6、**人員認為一切正常方可**,否則不准**。

自救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自救器的使用管理,保證礦工在礦井發生事故時安全避災,根據2011 版 煤礦安全規程 和集團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一 管理領導小組及部門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自救器使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 彭餘生 副組長 喬曉純 成員 寧義國 馮秀君 王利波 杜衛國 唐東寶 各使用單位技術副職...

自救器管理制度

1.井下職工必須每人配備一台自救器。2.自救器的發放 集中管理 自我服務 使用人員將自救器和礦燈一起放好,自鎖 自取 管理人員按規定檢查 維護。3.自救器不能和易燃 易爆物品放在一起,溫度在0 45攝氏度範圍內。4.建立自救器管理臺帳,臺帳內容與生產廠家 出廠日期 編號 使用日期 檢查內容 檢查結果...

自救器管理制度

1 自救器由燈房統一集中上架存放 收發 管理。2 自救器由燈房統一發放到個人使用 保管。燈房建立個人自救器領用臺帳。3 每個入井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入井,否則不准下井。4 井下避難室內的自救器,由通風隊在自救器正面顯眼位置處打鋼印數字編碼,以防丟失。5 礦燈工應將完好的自救器上架存放,不完好的單獨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