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檢驗制度

2021-06-09 12:40:14 字數 962 閱讀 3988

一、按照維修協議合同內容檢驗;

二、按成都市汽車大修竣工技術標準檢驗;

三、檢驗所修專案的技術效能是否達到技術標準;

四、作外觀檢查應完好清潔;

五、整車外觀檢查和試車;

六、路試後要填寫試車技術卡存檔;

七、按維修協議內容和技術標準向使用者交車。

汽車電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裝卸汽車發電機和起動機時,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切斷電源後進行,未裝電源總開關的,卸下的電線接頭應包紮好;

二、需要起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底有無他人在工作,預先打招呼、拉手剎、放空檔,然後發動,不熟練人員及學員不得隨便發動;

三、汽車內線路接頭必須接牢並用膠布包紮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四、裝換蓄電池時,應有用蓄電池攀帶;

五、蓄電池架發現損壞時,應立即移工修理,不得湊合使用;

六、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以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以及周圍也應用木板塞緊;

七、電池頭、導線夾應裝可靠,不准用鐵絲代用;

八、配製電液時,應將硫酸輕輕加入蒸溜不內,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達到散熱迅速的目的。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人員應穿戴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

九、蓄電池維修、裝配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裝置和防火裝置,防止人員鉛中毒及發生火警。充電池工作間空氣要流通,室內及存放蓄電

池地方4公尺內嚴禁煙火。

十、切實執行電池在新裝及大修後的第一次充電。初充電的好壞直接影響蓄電池的壽命。初充電後至少應以相當於蓄電池容量的1/10的放電率放電一次,直至單電電壓降至1.

7v為止。再以初電的充電率充足,充足後安置24小時後方能使用。

十一、充電時應將電池蓋開啟,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

十二、蓄電池應用放電叉測量,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防止發生**。

十三、工作時,如不慎有電液落在**或衣服上,應立即用5%蘇打水擦洗,再用清水沖洗。

十四、清洗發電機、起動機及其他電器裝置應使用不帶新增劑的工業汽油,並注意防火。

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制度

四.檢驗依據 1.汽車維護 檢測 診斷技術規範 gb t18344 2001 2.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 gb 18565 2001 3.車輛執行安全技術條件 gb7258 2007 編號 ajsh gl 01版本 a 0 09 12五.汽車維修質量檢驗保證期承諾 1 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嚴格...

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制度

1 進廠檢驗 維修車輛進廠後,檢驗員應記錄駕駛員對車況的反映和報修專案,查閱車輛技術檔案,了解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整車裝備情況,然後按照 汽車維護 檢測 診斷技術規範 gb t18344 2001 的要求擇項進行維修前的檢測,確定附加作業專案,並把檢驗 檢測的結果填寫在檢驗簽證單上,未經檢驗簽證的...

汽車維修相關制度

汽車維修質量承諾制度 1 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嚴格執行作業規範和 檢驗制度。2 認真填寫 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按規定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3 維修中堅決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配件。4 對維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自竣工出廠之日起 一級維護 小修及零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