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課程實施水平評價方案

2021-06-07 17:12:16 字數 2090 閱讀 7826

本方案所包括的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三個學段的評價指標體系在評價理念和評價主體內容上基本保持一致,但各學段在**指標設定及評價標準與要求等具體內容上各有其針對性。

(三)科學性原則

課程實施水平評價要體現評價指標、評價標準、評價程式、評價手段的科學化,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要求,遵循教育教學的基本規律。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要體現先進的課程理念,在指標設定、權重分配上要發揮積極的引領作用。要做到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對量化指標要進行充分論證,體現客觀真實性,避免主觀隨意性。

同時,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也要注意學校的層次差異和多樣性,運用發展性評價,引導和鼓勵學校辦出特色。

(四)可操作性原則

課程實施水平評價要對評價標準、觀測點和資訊收集方法等做出準確而詳盡的規定,增強評價的可操作性,有利於課程實施水平評價方案的普及運用,有利於學校完善課程設定、課程實施與評價等工作。

(五)激勵性原則

課程實施水平評價的宗旨是通過評價加強學校課程管理,提高學校課程實施水平,因此本評價是合格性評價,評價結果要向社會公布。

四、評價物件

課程實施水平評價的物件是全省普通中小學校,評價工作結束後,將根據對學校課程實施水平評價的結果,形成區域性學校課程實施水平評價報告。

五、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

本方案所包括的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三個學段的評價指標體系,均設有**指標,其中一級指標相同,分為課程理念、課程開設、課程資源、課程實施、課程評價、學校特色共六項。

二、**指標和評價標準與要求,三個學段各有側重。評價結果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分別定量賦分,並寫出評語。同時對某些重要指標用▲▲號和▲號標註。

a(優秀):有▲▲號的指標均達到要求,有▲號的指標均為a,並且總評分達到450分及以上。

b(良好):有▲▲號的指標均達到要求,有▲號的指標最多1項為b,其餘均為a,並且總評分達到375分至449分。

c(合格):有▲▲號的指標均達到要求,有▲號的指標最多2項為b,其餘均為a,並且總評分達到300分至374分。

d(不合格):有▲▲號的指標有1項或以上達不到要求,或有▲號的指標有3項或以上為b,或總評分在299分及以下。

六、評價結果的處理

課程實施水平評價為年度性常規評價,每年按計畫進行,評價結果每年按「合格學校」、「不合格學校」 向社會公布。

對於「不合格學校」,按管理許可權和相關管理規定,撤銷或建議撤銷其由教育部門已授予的各種稱號,並責成限期整改。問題嚴重者將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分建議。

七、實施辦法

(一)評價資訊採集

評價時可以通過以下多種方式方法採集資訊:

1、聽取學校課程實施情況匯報。

2、召開學校師生與學生家長座談會。

3、查閱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課程實施與評價有關檔案,教材與教輔資料等;學校會議與教研工作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如學習記錄、教案或教學設計、教研**、著作、研究報告原文,公開課、優質課與主持或參加科研課題的證書等);學生成長檔案、作業和成績冊等資料。

4、進行問卷調查。

5、實地檢視校園、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學校宿舍,以及體育、藝術、技術、實驗、圖書、網路等設施裝置。

6、隨堂聽課或觀摩學生的自主學習、合作學習與研究性學習現場等。

7、評價工作期間發布評價公告,接受來訪、信件及通過網路提供的各種有價值的資訊。

(二)評價辦法

本項評價由省、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評價方案分**組織實施,由同級教研部門具體承擔。省直接評價普通高中,並對市、縣(市、區)評價進行指導、抽查和監督;市直接評價初中,並對所轄縣(市、區)評價進行指導、抽查和監督;縣(市、區)直接評價小學。本項評價原則上每3年進行一輪。

省、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每年都要按評價範圍對評價工作進行規劃、部署、總結,並形成年度評價報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評價結果分級向社會公布。

八、組織領導

全省普通中小學課程實施水平評價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安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中小學應高度重視,提高對此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組織與宣傳,為評價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證。各級教研部門要規範評價行為,做到充分論證,科學實施,不斷增強本評價工作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實效性。

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積極配合,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全省中小學課程實施水平評價工作順利進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課程實施水平評價方案

附件1 小學課程實施水平評價指標 說明 1.總分按500分 不包括學校特色30分 計算。2.指標 的評價細則與評價方法另行制定。3.有 號的指標 只要有1項出現,學校就暫緩評價進行整改,達到標準後再評價。有 號的指標 有2項及以上為b,學校不能評為合格。4.只有a級標準的,按滿分的90 100 打分...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

6.嚴格控制班額。小學每個班級不超過45人,初中不超過50人 高中日常班班額以50人為宜,最多不超過56人 教學班參照日常班班額和教師 教學場所情況合理安排。8.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在中小學全面推行日常考試無分數評價。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學生學業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其中,...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範

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健康和諧發展和教師的專業發展,提公升基礎教育辦學水平和質量,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我們擬定了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範 試行 以下簡稱 規範 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 提高認識,把 規範 要求落實到學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