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防治水應急保障制度

2021-06-07 16:48:49 字數 2162 閱讀 1407

山西省巨集盛安泰煤業****

二0一二年

地測防治水應急保障制度

為提高礦井應對水害能力,做到當災情出現時能及時、快速、有效地組織救災人員及提供物資補給,有條不紊的開展水害的搶險救災工作,根據煤礦防治水機構的責任分工,特制定本防治水應急保障制度事故匯報流程圖

1、當井下施工現場出現水害事故時,當班班長應在第一時間向礦排程室進行匯報,報告出水地點,水量的大小,現場的人數。並帶領當班工人沿安全避災路線撤離。

2、排程室接到井下匯報後立即向礦長、當班值班領導匯報水害情況完畢,然後向安監科匯報井下的應急情況,再向各分管礦長匯報,最後在逐一通報礦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3、礦長是煤礦防治水工作第一責任人,當煤礦發生水災水害時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技術礦長、煤礦應急救援小組的協助下,立即制定應對營救災區人員的安全措施,全面負責指揮煤礦的救災工作。

4、技術礦長是地測防治水工作的技術總負責人,當水害發生時根據井下第一手資料協助礦長處理應對災害事故的措施方法,配合礦長領導組織、制定營救遇險人員的處理方案。

5、生產礦長是地測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負責防治水工作實施時的具體操作行動的總負責,在面對水災水害時對施工營救地點的營救路線、方案給予礦長、救護隊可行性意見指導,親自安排對生產一線熟知的員工、領導實施救援。

6、安全礦長是地測防治水工作的是否安全實施的第一負責人,對水災水害出現時的營救方案、路線進行安全評估,嚴格監督井下營救工作實施,對下井營救人員佩戴的應急物品,思想意識井下指導。

7、機電礦長對事故工作所需井上下機電裝置的使用、維護、搶救負全面責任,要保證防治水工作所需系統的完好,保證井下通風裝置、排水裝置執行順暢。

8、地測副總是地測防治水職能部門的負責人,根據井下水害發生情況作出正確判斷,配合礦長制定防治水應急保障所需的方案,行動實施原理,對職能部門責任人職責履行不到位,將負責防治水不到位的責任。

9、通風科長全面負責保障煤礦應急的通風風量調配調動,按照礦長命令調整通風風流,組織監視主要局扇風機的工作狀況和完成必要的通風工作,並保障執行應急需要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10、安檢科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為處理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治安保衛工作評估,由保衛科協同,維護礦上應急保障期間正常的礦區秩序,不准閒雜人員進入礦區,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閒雜人員逗留、圍觀。及時調集救災所需的裝置材料和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入井特別許可證。

11、技術科長負責應急保障期間協同礦長、技術礦長制定應急保障合理的救援實施方案,配合執行礦長、技術礦長防治水應急步驟的落實,並給予合理意見建議。

12、地測防治水科長負責地測防治水應急保障工作實施時的必要的圖紙資料準備,並根據礦長、技術礦長命令完成相關的測量和其它輔助工作。

13、機電科長根據礦長、機電礦長的命令,負責應急保障礦井主要局扇風機的通風、風流的改變低,地面進行應急工作所需的電量,並嚴格掌握礦井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或安裝應急所需的機電裝置,完成其它相關的任務。

14、運輸隊隊長遵照礦長、生產礦長的命令指示,全面負責礦井上下提公升系統的安全掌控,保證人員和器材能及時快速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的工作需要。

15、礦排程值班人員做好煤礦防治水工作期間所需的各種記錄,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其它情況並立即將事故的情況向礦長、礦總工程師、礦領導和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區、市煤炭局報告,水災水害發生後必須立即根據應急救援單位和人員名單召集有關人員到排程室,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隨時排程井下防治水搶險救災情況,統計和掌握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地點的人數。

16、材料**科長根據礦長、各職能部門的指示,負責及時將防治水應急保障必需的救災器材、物資調動出庫,並根據礦長的命令迅速運到指定地點待命。

17、全礦的施工區、隊、班組長負責查明留在本採區或工作面的人數。將所在施工現場的施工情況、人員配置等情況詳細如實地報告礦長、排程室,並隨時接受礦長的命令,完成有關防治水工作的搶救和處理相應災害的任務。

18、後勤科長和礦燈房發放負責人全面負責根據入井人員和礦特殊領燈條領取礦燈號碼,點清下井的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排程室,對沒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並在井口嚴格檢查,制止入井。

19、礦醫務長負責組織礦醫務人員對受傷人員的進行急救**,並組織護理和藥物**,做好噴灑消毒藥品,滅菌免疫工作。

20、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礦在職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生活事宜。

21、縣礦山救護隊對應急救援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面指揮、領導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煤礦提供的水害情況、出水地點、人員分布進行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畫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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