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 XZ 15合同管理制度

2021-06-05 18:37:59 字數 3007 閱讀 9307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或授權總經理審批;

2、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十三條、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後按合同審批許可權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六條、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八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第十九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第二十條、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第二十一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執行。

第二十二條、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二十三條、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四條、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第二十五條、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二十七條、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二十八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盡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二十九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絡,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三十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第三十一條、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字(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三十二條、對於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三條、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影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四條、對於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第三十五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三十六條、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製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第三十八條、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託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綜合辦公室;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範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第四十條、公司所有合同均由綜合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許可權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第四十一條、綜合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每乙份合同都必須有乙個編號,不得重複或遺漏。

每乙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字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各子公司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經濟合同的分類臺帳和總台帳。

每個子公司必須設乙個總台帳。其主要內容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履**況及備註等。

臺帳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3.填寫「經濟合同情況月報表」。各子公司應在每月5日之前將上月月報表填好後報送總經理,同時抄報計畫財務部和法律顧問。

15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在事故發生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 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和擴大,並針對事故原因採取有效的整改和防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範圍 本制度包含了對本企業所有可能發生的事故的管理。3.職責 3.1生產部 環保裝置部負責工藝事故 裝置事故的處理。3.2安全部負責工傷 事故的處理,並負責...

15司機管理制度19

一 公司全體司機必須自覺接受公司安全部的管理,按規定備案,按時參加例會,及時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二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定,安全駕車。並應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相關規章制度。三 司機應愛惜車輛,加強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

薪酬管理制度修訂15

東營永興化工 2015年3月18日第二次修訂 1 總則 為使公司的薪酬體系符合公平 合理 激勵的原則,促進公司及員工的發展與成長,並使員工薪資核發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3 權責歸屬 3.1 公司綜合管理部 即綜合管理部 為公司薪資管理權責部門,具體負責員工薪資核算工...